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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1987.5 第9期

寶血的意義

王峙

 

  彼得稱主耶穌的血為“寶血”(彼前一:18-19),不是單指主在血管裏的血,更是指主為救世人流出來的血。無罪的主為我們流血,當然是可貴的;其可寶貴之處,不可不詳。

一.主的血,表明主的愛

  古今烈士,捐軀沙場,他們的血,告訴我們“他們愛國”。主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捨命流血,祂的血每滴有聲音說:“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啟一:5)。這節經文說明三件事:1) 主的愛──“祂愛我們”;2) 主的血──“用自己的血;3) 主的救恩──“使我們脫離罪惡”。

二.主流血,表明主受苦

  流血當然是痛苦的,聖經記載主耶穌受苦,至於流血,至少有以下的數次:

  1.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流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二二:44)。

  2. 彼拉多雖說主耶穌沒有罪,卻“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太二七:26)。當時羅馬的鞭,是極其可怕的。鞭是皮製的,有七條皮帶(或五條皮帶)組成;鞭的末端有鐵或骨,打一鞭就等於打七鞭(或五鞭)被打的必體無完膚,遍身流血。 

  3. 兵丁“把荊棘編作冠冕,戴在耶穌頭上”(太二七:29),這已經使祂的頭流血了。後“又拿葦子打祂的頭”豈不叫荊棘刺入更深麼﹖流血豈不更多麼﹖

  4. 旋即被釘在十字架上。祂的手腳都被釘了。那時祂已三十三歲,體重至少百餘磅。以百餘磅的身體,懸掛在十字架上(太二七:35),祂的血必滾滾流下。

  5.最後“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一九:34),祂全身的血都流盡了。

“你們一切過路的人哪,這事你們不介意麼﹖你們要觀看,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哀一:12)

三.主流血,我們的罪得赦免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這是神的律法。要完全對付這個律法,就是“死”,死了,這律法的要求就滿足了。

  流血就是“死”,就是執行這個律法。“若不流血”,就是若不滿足這律法的要求,“罪就不得赦免了”,就是罪案無從結束了。

  感謝主,祂替我們流血。祂流血就等於我們流血。因我們已經流血,我們的罪案,都已經結束了。

  主是無罪的,為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祂是義的,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死(彼前三:18);祂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我們的罪(彼前二:24);祂為我們嘗了死味(來二:9)。

  “新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一二:24),這句話怎樣說起呢﹖因為該隱殺了亞伯,流血於地。亞伯的血彷彿向人伸訴說:“我無罪被殺,請為我伸冤”,所以亞伯的血是請求伸冤的意思。但主耶穌的血,不是請求伸冤,乃是宣告赦免他們。“父啊赦免他們,因他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祂在流血的時候,說這句話,似乎說:“父啊,赦免他們,因我已經為他們流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

四.主的血作我們的贖價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

  我們是“已經賣給罪了”(羅七:14),已經賣給魔鬼了,已經賣給死亡了。主耶穌把我們贖出來。贖出來,應付贖價。這贖價是甚麼呢﹖

  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二十八節說:“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買來的”。由這節經文,我們發現兩個緊要的真理:

  1. 主耶穌就是神──我們見過主耶穌流血,沒有見過神流血。這裏說神的教會就是神用自己的血買回來的,可見主耶穌流血,就是神流血,耶穌就是神。

  2. 重價就是主的血。我們是重價買來的,就是主血買來的。

  主付清了我們的贖價,我們就被贖了,脫離了黑暗的權勢(西一:13),也脫離了罪的權勢,與死的權勢。“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鈎在那裏﹖死的毒鈎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一五:55)。

“你們得勝,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着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的血(彼前一:18-19)。

五.主寶血的能力

  主寶血有洗罪的能力。“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這裏所說的洗淨,有繼續不斷的意思。好像我們的眼淚,繼續不斷的洗淨我們的眼睛。

  大衛犯罪之後,就憂傷痛悔,求神用牛滕草潔淨他(詩五一:7)。這牛滕草就是以色列人用以蘸血打在門楣與門框上的(出一二:22)。

“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來一○:22)。

  寶血又為我們成就神人之間的和好。“既然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所以我們藉着主的血能坦然無懼的,親近神”(弗二:13)。

  當此末世“魔鬼知道他的時候不多了”(啟一二:12),因此他日夜不住的尋隙控告我們,“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啟二:10-11)。

  主寶血,1) 洗淨我們自己;2) 使我們在神面前,坦然無懼,問心無愧;3)可以勝過控告我們的魔鬼,自由的遵行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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