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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1987.5 第9期

容讓的教會

Rehenl Wayhue 著  謝逸群 譯

 

  基督給七教會書信中最長的一封(啟二:18-19),是給七個城鎮中最微不足道,鮮為人知和最不顯著的教會。然而,沒有任何一間教會得到主那麼大的稱讚和嚴厲的責備。

  推雅推喇在別迦摩東南方四十里外,就是今日的 AKHISAR 市所在。從以弗所順着時鐘方向走,推雅推喇是第四個必經的城鎮。該地的宗教生活,並不是被羅馬統治者的信仰或當時的主要異教信仰所操縱。反之,他們敬拜自己的假神TYRIMNOS。他的肖像出現在該地的貨幣上,騎着馬,手持戰爭用的斧。另一位女先知則管理當地的占卜算命的廟宇。

  推雅推喇的商業環境與以弗所,撒狄或別迦摩不同,用“藍領階級”來形容這個島市是最貼切不過了。這一個工業城鎮有許多行業的貿易公會,包括製革,陶器,紡織,染色等行業。那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呂底亞就住在這裏(徒一六:14)。

一.基督的自稱(啟二:18)

  主耶穌這封信是和其他的書信一樣,寫給教會的領袖。基督稱讚這些長老,也嚴厲責備他們。祂要他們知道這些並不是使徒約翰的話語,雖然是約翰筆記下來,這些教導乃是從“神之子”而來。在啟示錄中,只在這裏基督以“神之子”自稱。祂提醒他們,祂是真神。推雅推喇和該地教會充滿了拜偶像的罪惡,所以,基督要他們清楚認識祂是神。

  主耶穌要他們注意祂的眼目和腳。祂的眼目如火焰(啟一:14,但一○:10)。這代表基督的全知和辨別諸靈的能力。無論好與壞,祂都知道。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逃避祂的注意,罪惡就更不在話下了。正如亞干(書七章),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五)的罪無法在主面前隱藏,在推雅推喇教會中耶洗別的罪行亦不能逃避神的眼目(啟二:20)。

  基督跟着形容祂的腳像光明銅(啟一:15)。大概是指由銅和鋅所提鍊出來的合金,是堅硬和不含雜質的。基督是大有能力的,足以打倒教會的仇敵(參考詩篇一一○:1)。祂是聖潔的,可以審判那些敵擋祂的人。況且,天父又不會審判任何人,祂把審判的權柄交與神子(約五:22,八:16,一二:48)。

  基督這樣形容祂自己有其用意。祂要教會清楚知道祂是無所不知的真神,祂會用祂的大能保護教會,並以公義審判教會的仇敵。

二.稱讚(啟二:19)

  基督找到兩個特別的素質來稱讚推雅推喇教會。它是一間好教會,並且是一間在增長中的教會。它在五方面有好的見證: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和忍耐。

  推雅推喇教會擁有以弗所教會所有的美德,並且,它的信徒有以弗所教會所缺少的──愛心(啟二:2-3)。除此之外,他們有士每拿教會的忍耐(啟二:9)和別迦摩教會的信心(啟二:13)。

  他們有屬靈的長進。他們不但行善事,並且末後所行的,比先前更多。帖撒羅尼迦教會並不比它強。“弟兄們,我們該為你們常常感謝神,這本是合宜的。因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帖後一:3)就正如使徒保羅稱讚帖撒羅尼迦信徒,主耶穌自己亦稱讚推雅推喇教會。祂鑒察人的肺腑心腸,眼目看到人的好處。

三:責備(二: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基督亦用同樣嚴厲的話語對以弗所(啟二:4)和別迦摩教會(啟二:14)說。基督知道教會中一切的實情,其中一些是祂所不能接納的。

  基督嚴責教會容讓假先知耶洗別。我們無從得知這個壞婦人的真正身分,但是,舊約聖經可以提供一些背景幫助我們去了解她。

  耶洗別是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以色列王亞哈的妻子。她行邪術(王下九:22),敬拜巴力和亞舍拉(王上一六:29-33),供養數以百計的假先知(王上一八:19)。和試圖除滅神的真先知(王上一八:4)她做得相當成功,以致先知以利亞以為只有他一個人剩下來為神孤軍作戰(王上一八:22,一九:10)。

  她殺害拿伯,奪了他的葡萄園(王上二一章)。可見耶洗別是一個殘酷無情的說謊者和冷血的殺人者。她與亞哈的婚姻大大影響了他與神的關係。“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王上二一:25-26)

  有了以上的認識,我們來看看推雅推喇教會中的耶洗別。她是一個假先知,不是神所差遣的。一個真先知的標記就是他所傳的信息完全和神的話語相符(申一八:20-22)。但是,耶洗別的話語就不是這樣,她誤導和欺騙基督的眾僕人。

  耶洗別是基督和祂的教會眾多仇敵中的一個。其中一些就是那些傳別的福音,帶人返回摩西律法的(加一:6-10,西二:16-19),教導異端的許米乃和腓理徒(提後二:15-18),和那些使徒們(彼得,約翰和猶大)所責備的假先知(彼後二:1-3,約壹四:1-3,猶四:4)。

  聖經論到耶洗別的罪是:“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在此姦淫特指信仰上的墮落,耶洗別引誘亞哈王犯了靈性上的姦淫,不忠於神,去敬拜巴力和各種偶像。這是舊約和新約聖經均指責的罪行。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利二○:23)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徒一五:29)

  基督稱這些罪的行為是“撒但深奧之理”(啟二:24)這些敵擋神的人將他們的教導美其名為“神深奧道理”,基督在這裏直斥其非。或者這可能是諾斯底派觀念的起源。他們認為若要擊敗撒但和體會神的恩典,就要進入撒但的巢穴去親身體驗罪惡的黑暗。

  無論如何,神認為耶洗別的教導是可咒可詛的,聖經很清楚指明這些誤導人行惡的絕不是義人。“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甜為苦的人。”(賽五:20)

  這些事情怎會發生在一間神所稱讚的教會中﹖推雅推喇城是一個商業中心,其中有很多行業的貿易公會。這些公會是都與拜假神有關連的,各有它們自己的偶像假神。他們希望藉着對這些偶像的敬拜,得到經濟上的祝福。

  因為“耶穌是主”,一個工人成為基督徒就不能夠拜偶像。若不拜偶像,就不能成為行業公會的一員,會遭遇到很多經濟上的困難。顯然在教會中有一個婦人,就好像耶洗別的態度一樣,教導人可以在行業公會中拜偶像,而仍能夠在教會中得到神的喜悅。而更可悲的,就是教會中的領袖,竟然可以容讓她錯誤的教導在他們中間大行其道。

  所以,基督嚴厲斥責他們。教會必須在真理上和行為上保持純潔。如果為了合一,而犧牲了純潔,這並不是真正的合一,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逃避淫行(林前六:15-20)和拜偶像的事(林前一○:14)。

四.責難(啟二:20-23)

  基督嚴厲斥責這教會中四種人:教會領袖,耶洗別,她的附和者,和她的隨從者。 

  1. 教會領袖(20節)

  長老們容讓(或者可以說是“寬恕”)一個沒有真正認罪悔改的人。他們顯然曾經直接責備耶洗別,指出她的錯誤,而她看來似有認罪悔改,所以,他們就把她當作一個真正悔改的人看待,但是,她並沒有悔改。基督提醒這些長老們,她仍然在誤導會眾。把一個拒絕神的寬恕的人視作一個認罪悔改的人看待,沒有任何事情比這樣的做法對神的憐憫和恩典有更大的嘲弄。這些長老們應該知道十分清楚,並且要採取不同的行動。

  2. 耶洗別(21-22節)

  並不是神不願意她悔改回轉過來。祂給她時間,但是,她拒絕了祂的寬容和等待。耶洗別在神的旨意外有她自己的私意。她得到的結果,就是神“要她病臥在床”。就好像可拉(民一六章),羅得之妻(創一九章),亞倫(民二○章),摩西(申三四章),基哈西(王下五章),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五章),希律王(徒一二章)和哥林多教會信徒(林前一一章)一樣,她對神的叛逆是必然會受到神的懲罰。神子有權柄給與生命,亦有權柄把它取去。

  3. 淫亂的附和者(22節)

  那些在耶洗別屬靈淫亂上有分的人,亦必與她一同受苦。若不悔改所行的,神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如果沒有其他人心甘情願與她同流合污,狼狽為奸,耶洗別就不能遂其所願。但是,就是因為有一些人與她同心,因而產生了另一代叛逆神的人。

  4. 耶洗別的兒女(23節)

  對第一代叛逆神的人,基督要他們受苦和經歷大患難。但是,對第二代叛逆神的人,基督更進一步懲罰他們,祂要殺死他們。第二代的異端者會很快就產生第三代。那時,他們將會形成一個看來不可以制止的運動。主耶穌曾對法利賽人說過類似的話:“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太二三:15)

  錯誤的教導應許人屬世的財富,而這些跟隨耶洗別的人所得到的結果就是屬靈的破產。無論要付出怎樣的代價,教會絕對不能夠容讓罪惡在其中。

  其他教會在閱讀這封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時候,也不要沾沾自喜。主耶穌在這裏也提醒他們(23節),基督知道他們的一切。祂怎樣處理推雅推喇教會和耶洗別,祂也必照樣根據他們的行為給與賞賜或懲罰。使徒保羅給我們一些亮光,讓我們清楚明白主耶穌的意思:“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每一個信徒都必須面對基督。

五.挑戰(啟二:24-29)

  在推雅推喇教會中有第五類的人。他們就是那些沒有隨從耶洗別和她的教導的人。主耶穌沒有指責他們有罪,但是,卻給他們一個保持純潔的桃戰。基督要他們持守真理,在污染的事物上無分。他們要在神子的真理中持守到底,直等到祂的再來。

  除了這一個問題外,推雅推喇教會是潔淨的。主耶穌應許不把其他重擔加在他們身上(24節)。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將賞賜那些得勝者。祂清楚明確指明這些得勝者,就是那些遵行基督旨意到底的(25-26節)。他們不但相信主耶穌是神子(約壹五:4-5),而且活出他們的信心。神會懲罰耶洗別和她的隨從者,但是,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祂將賞賜他們權柄制伏列國(26節;參考路二二:29-30;林前六:2;啟五:10,二○:4-6)。

  在第二十七節中,主耶穌引用詩篇第二篇九節提醒那些疑惑祂是否有權柄賞賜跟隨祂的人。這篇詩篇指出祂的父已經把一切掌管權柄給與祂,因此,祂可以隨從己旨把權柄賞賜給任何人。主耶穌指出:在今生小事上忠心的人,祂將在祂的國度中交付更大的責任給他們。主應許給他們第二個賞賜就是“晨星”(28節)這個用詞在新約中只在另外一處出現過:“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啟二二:16)主耶穌就是那晨星,應許把祂自己給與跟隨祂的人。若果祂不是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一九:16)的身分管理萬有,我們的權柄就是空洞的和沒有榮耀的。 

  1. 聽道而不行道是不足夠的。 

  2. 聽道而隨己意行是不足夠的。即使教會的長老容讓罪惡,基督絕對不容許。

  3. 只有完全的順服才能討基督的喜悅。

  主耶穌給推雅推喇教會的書信,可以用祂在馬太福音第七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給我們的警告來一個總結:“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着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這位耶穌是拒絕容讓異端和不聖潔生活的“牧者”。

(獲准譯自MOOD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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