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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1992.1 第37期

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吳主光

 

  當詩人大衛說:“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詩人心中出現一個異象,他好像看見全地極多的人都因主的名而屈膝敬拜,並且主的名帶給這個世界極大的盼望和喜樂,於是,就產生了“何其美”的現象。我們不知道大衛這樣說之時,是否知道他這句話竟然成了最美妙的預言。因為時至今天,福音差不多傳遍了普天下,主的名在世界各地天天被人讚美稱頌,是任何宗教的神明都無法可以比擬的。今天,我們奉主的名聚會;靠主的名得救;靠主的名趕鬼和行異能;奉主的名祈禱;奉主的名傳道;奉主的名祝福…差不多整個基督教所有的禮儀,活動,聚會和運作,都離不開主的名。或問,主的名究竟有何特別之處,以致基督教如此重視﹖

主名最尊貴

  在普天之下,我們從來未見過任何別的名,像我們神的名如此尊貴。因為在主所教導我們的祈禱文中,除了向天父稱呼之後,第一句就這樣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這句話如果化為圖畫,我們可以想像得到,其意義就是“願望全人類”都尊父神的名為聖,以致在父神面前“俯伏敬拜”。試想全人類都在神面前俯伏敬拜,這是何等偉大的場面,父神的名是何等尊貴的聖名﹖所以,在神交付給摩西的十誡中,第三誡就是“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我們知道,舊約希伯來文聖經原是用沒有註音的文字寫成的,後來的文士為了幫助不會讀希伯來文的人,才加上註音,可是,每逢他們抄寫到“耶和華”這個名字的時候,他們就不敢加上註音,卻習慣地將之讀為“主”字。因此,英文欽訂譯本的詩篇第二十三篇就將“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譯為“主是我的牧者”,為的是不敢隨便稱呼主的名。聖經告訴我們,主的名又稱為“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啟示錄論及主耶穌再來之時騎着白馬,用口中出來的劍擊殺列國,在祂的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着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所以,那位舉世知名的彌賽亞神曲作者韓德爾,就將這句話寫成最著名的“哈利路亞神曲”,在世界各地不少地方,每當詩班唱起這首神曲之時,台下的聽眾就慣例地立即站起來,表示尊敬,因為在普天之下,再沒有任何一個名字,像主的名那樣尊貴,廣被尊崇。

主的名帶有最寶貴的救恩

  主的名之所以在“全地”顯為何其美,另一個主要的因素,就是因為神在聖經中曾經多次應許過:“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個應許使任何聽見的人都會立即想到,這是神大開恩門,叫救恩廣泛地臨到任何肯求告主名的人,不分猶太人,外邦人,聰明人,愚拙人,或富或貴。而且,救恩臨到他們,並不需要他們付甚麼代價,只需要他們“求告主的名”這麼簡單就得着了。讓我們以彼得跌在水中為例,當彼得以為自己也可以像主一樣在水面上行走之時,誰知他看見風浪甚大,就沉下去了,就在這轉瞬之間,彼得大聲呼叫說:“主啊,救我!”主就立即伸過手來將他從水裏救上來。主的拯救是及時的,是即時的,彼得還未有任何時間機會去履行最小的條件,主就將他救上來了。所以,如果人得救是有條件的話,那就只是真心“求告主的名”而已。我們看見與主同釘十字架的那個強盜,他只講了一句話說:“主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主就立即對他說“我實在的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感謝主,這強盜的得救是即時的。再以彼得向哥尼流一家傳福音為例,當時彼得還在講道,哥尼流一家連舉手決志,或作一個全面的認罪禱告也仍未做到,聖靈就降在他們全家的人身上,使他們說起方言來,以致彼得認為聖靈既然已經接納他們,他就不敢攔阻聖靈的作為,起來立即給哥尼流全家施浸。其實不單是哥尼流一家,初期教會第一批信主的三千人和五千人也是這樣,那在獄中歸主的禁卒全家一信主,第二天保羅就立即給他們施浸了。這寶貴的救恩是極其容易得到的,就如主耶穌自己親自解釋說:“摩西在曠野舉銅蛇(叫任何願意仰望這“銅蛇”的,都得着醫治),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如同仰望銅蛇一樣容易)祂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可見,主的意思是“信主”或“求告主名”就等於“仰望銅蛇”那麼簡單,是即時的,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是極之容易的。

  從聖經極多的例子看來,信主得救是立即的,是無條件的,是白白的。因為根據聖經,“信”的意思,其實就是“接受”(參約一:12),就是“承認”(羅一○:9),就是“願意”(啟二二:17),這些都是最容易做的行動,都是任何人可以做到的行動。因此,信的意思並不是“付出”,“修行”,“知識”,或甚麼難以做到的條件,不然,救恩就是只局限於某些人士才有機會得到了。但如今神按自己的豐盛和大慈愛,親自設計這救恩,叫“凡求告主名的”都得着拯救。

  不過,我們雖然是這樣說,我們卻沒有故意將救恩講得太闊,太廉宜,好像承認了新神學派和其他異端分子所講的“普救論”一樣,只要他們曾經在祈禱中說過“主啊”這句話,就是真基督徒。不!我們知道他們雖然口中稱耶穌為主,心裏卻沒有真的尊祂為主。所以主指着這些人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因為他們“沒有遵行天父旨意”(參太七:21-23)。主的意思是說,凡真心求告主名的人,必然也是願意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問題是在求告主名的人是否“真心”。

主的名最有能力

  記得,當筆者第一次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趕鬼之時,筆者詫異到主的名果然帶有如此神奇的能力。當時,我們一群牧者圍繞着一個被鬼附並在地上打輥的青年人為他禱告,禱告完了,我們指着那位年青人說:“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某某人裏面的鬼出來。”我們立即見到他在地上抽筋,然後昏迷過去,不久醒來說,那鬼已經出去了。記得趕到第三個鬼之時,那鬼不肯離開,並且說我們沒有權柄趕牠。當時筆者指着牠說:“我們當然沒有權柄趕你,但我們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就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被你們這些鬼害死的那位,但主卻在第三天復活,並且升天,坐在神的右邊,得着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我們就是奉這名趕你的。”那鬼聽見了,立即倒了下來,抽筋一陣就出去了。自從那一次之後,筆者體會到主的名真實的帶有莫大的能力。

  其實,主名的能力不單在趕鬼的事上彰顯出來,主名的能力也在任何其他方面同樣地發揮出來,只是我們的肉眼沒有見到罷了。“異能”的領域並不大,隨了異能的領域之外,救恩的領域,傳道的領域,祝福的領域,屬靈爭戰的領域,事奉的領域,祈禱的領域,敬拜的領域等等,都是需我們奉主的名進行的,我們若能信,主名的能力就在任何領域中發揮出奇妙的力量來。今天我們缺乏屬靈的能力,是因為我們對主的名缺乏認識,相信和運用。我們喜歡靠自己的智力,財力,人力,物力,勢力,和世上一切學問知識所提供的力量,我們越來越少注意到主耶穌離開我們升天之前,特別將“奉祂的名行大事”(參約一四:12-14)的權利賜給所有服事祂的人。於是,我們禱告完的時候,我們說“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這句話,也就漸漸變成了毫無意義的例常慣語,好像是說“完了”的意思,並沒有想到“奉主的名求”會帶來奇妙的成就。

  今天即使不少標榜神醫奇異能的教派,也逐漸強調了“相信自己的信心”(have faith in your faith):來行神蹟異能,並不是相信因主的名所帶來的能力能成就神蹟奇事。請看彼得在醫好美門那個瘸子之後,怎樣向耶路撒冷的群眾作見證,他說:“以色列人哪,為甚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甚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我們因信祂的名,祂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徒三: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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