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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03.7 第106期

福音活頁

談談生離死別

 

  人生難免恩怨愛憎,悲歡離合;生活有苦有樂,有憂有喜。可是比較起來,似乎是苦多於樂,憂甚於喜;正像古人所說:“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摩西也有同樣的感嘆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篇第九十篇10節)

  在所有的悲苦愁煩中,最令人難以忍受的,莫過於生離死別。所謂“生離死別,悲哀最切”,可是這樣的不幸卻偏偏無從避免!

“悲莫悲兮生別離”

  近百餘年來中國幾乎常是兵連禍結,真不知造成了多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慘事!若有緣能久別重逢,也可能像古詩所描寫:

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催;
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

  這種人為的“生別離”,真是可悲可嘆!

  古籍楚辭中有話說:“悲莫悲兮生別離”!俗語也說:“苦中之苦,莫如恩愛別離之苦。”即使親如父子夫妻,不免大難臨頭各自飛。在戰亂中萬分艱苦的掙扎搏鬥之下,一身尚且難保,又怎能兼顧全家,因此不得不自尋生路,各奔東西;縱使難分難捨,也只有揮淚訣別,正所謂“父子恩深終須別,夫妻義重也分離。”這種生別離的確慘絕人寰,是人生中一大可悲的事!

“人生自古誰無死”

  比生離更令人悲愁的,就是死別。因為人與人分離之後,只要一息尚存,依然存着重逢再聚的希望。但“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約伯記第十四章14節)人喪失生命,便“長眠不醒”,誰也無法起死回生,更不用說重逢再聚了。因此,人人都忌諱死,而改用其他的說法,例如:道家說“羽化”;仙家說“蟬蛻”;佛家說“圓寂”,“涅槃”;一般人說“去世”,“千古”。其實言詞好聽,說穿了還不是死?自古以來人人求生惡死,千方百計地求仙拜佛,採藥煉丹,一心要得到益壽延年之方,結果全是枉費心機,徒勞無功。例如古代一世之雄秦始皇,在併吞六國,統一天下之後,妄想長享安富尊榮,派人尋求長生不死藥,最終還是難逃一死,落得空夢一場。

  人對於自己品格的高下,享用的優劣,環境的良窳,事業的成敗,多少總還可以出於己願而努力,選擇,爭取,把握;惟獨對於生死,卻完全無能為力。因人的生死乃操持在賜人生命的真神上帝的手中:“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傳第十七章28節)“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傳道書第八章8節)一個人縱使權傾一時,富甲天下,而且才智過人,事事如意稱心;一旦生命到了盡頭,卻絕不能憑藉權勢,財富,智慧或努力,來挽救自己免於死亡!“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馬太福音第六章27節)誰也不能!“上天叫你三更死,誰人留得到五更?”即使醫學昌明,科技發達,一旦大限臨頭,無論富貴貧賤智愚,誰也無法苟延殘喘,所謂“人生自古誰無死?”這話一點也不假。正如禮記所說:“眾生必死,死必歸土。”因為人與獸“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傳道書第三章20節)即使燒化成灰,仍然歸於塵土。

重逢可期,永生在望

  “人生百歲,七十者稀”;即使成為活逾百歲的“人瑞”到頭來仍然難逃一死,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傳道書第七章2節)。聖經說“死又是從罪來的”(羅馬書第五章12節)。人既犯了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第六章23節);因此“人人都有一死”(希伯來書第九章27節);但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上帝差祂的獨生子基督降世為人,目的就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馬太福音第一章21節);使他們得以出死入生,有復活永生的希望。基督曾經“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第十七章31節);祂也留下應許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第十一章25至26節)因此凡信基督的人,都有重逢和永生的盼望,對他們來說,死別不過是暫別,而不是永別。死是“安息”,是“在耶穌裏睡了”,將來時候一到,“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着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14至17節)主基督也必照祂的應許,接納一切信祂的人,到祂為他們所預備的地方,就是“新天新地”去。在那裏“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啟示錄第二十一章4節)那時,一切信祂的人必重逢永聚,再也不會有生離死別這種令人悲苦的事了。

  但願你也相信真神上帝和主基督耶穌,這樣,你就必因着信而化這悲苦為喜樂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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