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oldenLampstand.org

金燈臺活頁刊
2003.11 第108期

教會問題(十二)

信徒生活

讀哥林多前書的感錄

鄭果

 

讀經:哥林多前書第六章12節,第十章24至31節,
   第十六章13節;歌羅西書第三章17節。   

  筆者常聽見有人問“基督徒怎樣生活?甚麼事可做,甚麼事不可做?甚麼話可說,甚麼話不可說?甚麼地方可到,甚麼地方不可到?”諸如此類的問題,怎樣回答呢?基督徒應避免尋求人的答案,因為見仁見智人言人殊。我們應根據聖經,因為聖經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準則。

  我們讀哥林多前書及歌羅西書,可以看見基督徒生活的原則:

一.為榮耀神

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一○:31)

  基督徒無論作甚麼事,應先思想作了這事是否能榮耀神?若不能榮耀神,或是會虧欠神的,就一概不作才好。倘面臨兩件事的抉擇時,應選能榮耀神的那一件先作;若遇有兩份職業可選時,應選能榮耀神的那一份職業;如果兩個地方都可以去,應先去能榮耀神的那個地方。

  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以神得榮耀居首位,因為神造人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參閱賽四三:7)在亞當裏的人,都虧欠了神的榮耀;願在基督裏的人,都能榮耀神。

二.為利益人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一○:24-33)

  基督徒為人處事,首先應想到神,榮耀神;其次是應想到人,利益於人。這兩個原則是相輔相成,凡能利益人的,也必能榮耀神,在利人的原則下,損人害己的事不可作,損人益己的事也不可作;益人益己的事可以作,益人損己的事也可以作。

  在利人的原則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子語),進而“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耶穌語),前者是消極性不損人,後者是積極性利益人。凡是能使人得好處的,我們都應該去作;凡是會使人受虧損或跌倒的,我們都不要去作。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克己,捨己及流露主的愛。

三.不受轄制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林前六:12)

  不受轄制就是不受事物的控制,反而能控制事物,作事物的主人。有人不能控制食慾,受食物的轄制,導致發生腸胃的疾病。有人愛說話,無法管理舌頭,常被舌頭轄制,不但不說造就人及感謝神的話,反而常說論斷及戲笑的話。有人喜在休閒時與親友下棋,這是不可厚非;可惜下到一個地步,被棋子轄制,終日想念棋子,下個不停,那是應該糾正的。有人愛運動,原是一件好事;可是有人花太多時間在運動場上,受運動轄制,以致影響其他生活,也是應當改過來。

  我們應如同使徒保羅,凡事都可行,但都不受轄制。這裏的“凡事”當然不包括犯罪的事,凡犯罪的事都應逃避。

四.過得勝生活

你們務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林前一六:13)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要過得勝的生活,因為有撒但,罪惡,世界及老我,共計四種試探要吞吃我們。我們得勝的方法是:首先要儆醒禱告,禱告有神的力量,將可打敗仇敵。其次是站穩,那就是多讀聖經,信聖經,行聖經,用聖經神的話回答各種試探。第三是要剛強,在任何境遇,都不要懼怕,因主的名是以馬內利,有主的同在,就必剛強壯膽。第四要作大丈夫,甚麼叫做大丈夫?四書孟子“滕文公”章有言:“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也。”聖經中的偉人但以理,堪稱為大丈夫,他從難民營被選進王宮,保守聖潔,不用王膳王酒來玷污自己,表示“富貴不淫”。(閱但一章)伯沙撒王時,但以理已不在朝中,可能被冷落;但王得罪真神,在荒宴中看見牆上有字,是真神對他的審判,無人能講解,後來找到了但以理,他能夠講解,但他不要王的賞賜,情願過清貧的生活,是為“貧賤不移”。(閱但五章)瑪代波斯滅了巴比倫後,大利烏王提升但以理,立為三個總長之一,且擬立他獨一治理通國。於是受波斯人嫉妒,受朝中官員設計陷害,將他放入獅子坑;然而他對神至死忠心,每日三次照常禱告,神來拯救他,免得被獅子傷害。他相信神有拯救的恩典,不向威武低頭,是為“威武不屈”。(閱但六章)但以理真是大丈夫,是我們基督徒的榜樣。

五.可感謝神恩

無論作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着祂感謝父神。(西三:17)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凡可感恩的事,就可以作;凡不敢感恩禱告的,就不要作。讀者諸君:你我都明白,凡犯罪的事,真是不敢向主禱告感恩;其他如讀書,做工,用飯,傳福音,幫助人等等,都是可以奉主名謝恩的。

  有個牧者,在主日講道時,向台下會眾觀看,發現某弟兄沒來聚會,次日晚上前往該弟兄家探望,看看有甚麼問題影響他未參加主日崇拜。誰知按鈴應聲開門時,看見會客廳四人一桌在打麻將。其中有人開聲:“歡迎牧師也來參加玩玩,我可以讓位。”牧師真是進退維艱,霎時間聖靈給牧師智慧,他就回答說:“若要我參加玩一份,根據聖經的指示,應請大家一同奉主名感謝天父給我們打牌。”該弟兄馬上受光照,說:“打牌不可以禱告感恩,我們停止打吧,請牧師原諒。”

  聖經說:“凡事謝恩。”(帖前五:18)是指着正當的事。我們基督徒凡說正當的話,或作正當的事,都可以感恩,也應該感恩;反之,若不能感恩的,或說不出謝恩的話,那就不要作不要說了。

小結

  今日的基督徒面臨許多問題,有從信仰來的,有從哲學來的,有從科學來的…怎樣去面對?甚麼可說甚麼不可說?甚麼可作甚麼不可作?請試試依據上述五個原則罷!

(注:“教會問題”一系列文章連載完畢 )

 


https://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php?GLID=10804
©1986-2024 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 Golden Lampstand Publishing Society (HK)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