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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06.9 第125期

撒母耳記與律法書的呼應

湯寶源

 

  

撒母耳記雖被列為歷史書,但從其豐富的文學色彩中,可以見到它與律法書相呼應,顯露了上帝的信實:祂必主導祂所發起的救恩,從開始直到完成。

  哈拿與創世記中之女族長有同樣的遭遇

  撒母耳記開始出現一個文學主題,就是哈拿不育,經過上帝干預之後,生下了撒母耳,撒母耳後來成為以色列歷史中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細察之下,創世記中早有類似的文學主題,就是撒拉,利百加和拉結均曾經不育,但經過上帝干預之後,她們分別生下了以撒,雅各和約瑟;他們三人皆是列祖級人物,對以色列民族之形成非常重要,對全人類而言也是非常重要,因為救恩是出自這個家庭,這個民族。在撒母耳記中,撒母耳以與列祖同樣的方式出場,故可以預料,上帝曾在列祖身上運行的旨意,必定與撒母耳有密切的關係。讀撒母耳記時要留意這點。

  被撒母耳膏立的王與列祖和摩西有相同的背景

  創世記中的偉大人物如亞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猶大和在出埃及記的偉大領袖摩西,都是牧羊人出身;這個傳統也是上帝揀選被膏立作王者的條件。以色列首任君王掃羅也不例外的是一位牧人。當撒母耳記的作者介紹掃羅時,掃羅正在找尋他父親基士丟了的幾頭驢子(撒上九:3),他需要神人的幫助才能找回驢子;讀者就可意識到:一個連驢子也看管不住的牧人,日後若要看管上帝的子民,焉能勝任?
  而撒母耳記作者描寫大衛能夠善用他手上的甩石機弦,殺死孔武有力的歌利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撒上一七:40-50);正如摩西昔日曾用他手中的杖,打敗欺壓以色列人的法老(出四:17,七:12,20,八:17,九:23,一○:13)。
  這樣比對掃羅與大衛,就讓讀者知道後者才是適合牧養上帝子民的牧人,瞭解到上帝揀選大衛的原因。

  撒母耳記彰顯了申命記對作祭司資格的看法

  申命記沒有像民數記中的規定,要求祭司職位專由亞倫子孫擔任(民一八:8)。申命記總是將在會幕裏工作的人(包括祭司)稱呼為“利未人”(申一七:18)或“利未的子孫”(申二一:5);從不稱祭司為“亞倫人”或“亞倫的子孫”。這個分別,意味着利未人也有資格作祭司,這點在撒母耳記中顯露無遺。撒母耳雖然不是“亞倫的子孫”,但從小就被父母送入示羅的會幕,接受祭司以利的訓練作祭司。上帝更在會幕中呼召撒母耳;及至撒母耳長大後,上帝再加給他先知的位分,又有以色列人之認同(撒上三:1-20)。

  掃羅和大衛被膏立應驗了申命記中對王的預言

  在申命記,上帝藉着摩西向以色列人預言:“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申一七:14)這預言在撒母耳記上應驗了。那時撒母耳年紀老邁,兩個兒子不肖,以色列人不想撒母耳的兒子作他們的士師,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上八:5)
  摩西在申命記中已規定了以色列人如何選立王:“你總要立耶和華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申一七:15)撒母耳按上帝的指示先膏立便雅憫支派的掃羅,後來膏立猶大支派的大衛作以色列人之王。
  摩西更指出那將要為王者必備的心志—愛民和愛上帝(申一七:16-20):
  1. 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
  2. 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3. 王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上帝,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君王如能遵行以上的規定,上帝必幫助該王解決治國的困難和得勝以色列的仇敵。後來列王紀的作者也用了以上的項目作標準來衡量以色列南北國諸君王。

  “掃羅被棄絕”是因不遵行申命記中重要命令

  “掃羅被棄絕”之事件出現了兩次。第一次是在撒母耳記上第十三章,掃羅召集了軍隊,在吉甲等候撒母耳獻祭,撒母耳遲到,他便自告奮勇去獻祭。撒母耳斥責掃羅:“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你的命令。…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着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一三:13-14)。“遵守”這動詞的希伯來文是sh'mar,與之相同字根的字在申命記出現了六十五次之多;“遵守”上帝所吩咐的,是一個重要的命令。身為首任的君王掃羅沒有“遵守”,就開始他下滑之路了。
  後來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他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撒上一五:1)“當聽從耶和華的話”可說是申命記中最主要的命令,“當聽從”這動詞的希伯來文是sh'ma`,與之相同字根的字在申命記出現了八十二次之多。正如申命記中的摩西,年老的撒母耳代表上帝傳話,吩咐掃羅“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撒上一五:3),掃羅卻沒有遵行,撒母耳便責問他“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撒上一五:19),然後道出申命記中的一條金科玉律,就是:“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一五:22)。由於掃羅沒有“聽從”,從此就被上帝厭棄他作以色列的王(撒上一五:23,26)。

  感謝天父上帝,因着主耶穌絕對服從天父,我們才有救恩的盼望。我們也常要省察:“我絕對服從主嗎?”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五期 06.9
作者簡介:湯寶源先生為多倫多以馬內利華人浸信會教導事工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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