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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06.9 第125期

福音活頁

眼睛的故事

 

  在網路上,我讀到下面這個故事。

  在從紐約到波士頓的火車上,我發現隔壁座位上的老先生是位盲人。我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也是位盲人,因此我和盲人談起話來,一點困難也沒有,我還弄了一杯熱騰騰的咖啡給他喝。當時正值洛杉磯種族暴動期間,我們的談話因此就談到了種族偏見的問題。老先生告訴我,他是美國南方人,從小就認為黑人低人一等,他家的傭人是黑人,他在南方時從未和黑人一起吃過飯,也從未和黑人一同上過學。到了北方念書,他有次被同學指定辦一次野餐會,他居然在請帖上註明“我們保留拒絕任何人的權利”。在南方,這句話就是“我們不歡迎黑人”的意思。當時舉班譁然,他還被系主任找去罵了一頓。他說有時碰到黑人店員,付錢的時候,總將錢放在櫃台上,讓黑人拿去,而避免與他的手接觸。我笑着問他:“那你當然不會和黑人結婚了!”他大笑起來:“我不和他們來往,如何會和黑人結婚?說實話,我當時認為任何白人和黑人結婚都會使父母蒙辱。”
  可是,他在波士頓唸研究所的時候,竟發生了車禍。雖然大難不死,可是眼睛完全失明,甚麼也看不見了。他進入一家盲人重建院,在那裏學習如何用點字技巧,如何靠手杖走路等等。慢慢地也終於能夠獨立生活了。他說:“可是我最苦惱的是,我弄不清楚對方是不是黑人。我向我的心理輔導員談我的問題,他也儘量開導我,我非常信賴他,甚麼都告訴他,將他看成自己的良師益友。有一天,那位輔導員告訴我,他本人就是個黑人。從此以後,我的偏見就慢慢地完全消失了,我看不出人是白人,還是黑人。對我來講,我只知道他是好人,還是壞人,至於膚色,對我已毫無意義了。”
  車子快到波士頓,老先生說:“我失去了視力,也失去了偏見,是多麼幸福的事!”
  在月台上,老先生的太太已在等他,兩人親切地擁抱。我赫然發現他太太竟是一個滿頭銀髮的黑人。我這才發現:我的視力良好,因此我的偏見猶在,卻是多麼不幸的事!

  這個故事,使我想起了,當耶穌基督由死裏復活以後,曾多次向跟隨過祂的門徒顯現,但只有多馬堅決不相信主的復活。他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
  過了八日,耶穌又向門徒顯現,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並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參看約翰福音第二十章24-29節)
  這個多馬,就是一個相信自己眼睛的人:別人告訴他的見證,他不願信;他要親眼看見了復活的主,才會相信。這位為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已經復活了。後來多馬幸而親眼看見了;不幸,主卻向他宣告:“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懷疑主復活的門徒多馬,雖以他的眼睛看見了復活的主,但卻失去了福氣;眼睛,是可以用來相信的嗎?故事中的盲人,喪失了視覺,也去除了偏見;卻找回了愛心與信心。許多人也像多馬一樣,當面對人生的信仰時,總堅持自己眼睛的偏見,因而失去了信主與接受福音的機會,十分可惜!
  朋友,那位為你死而復活的救主耶穌,就在你面前。接受祂,相信祂,不能單靠你的眼睛;更要敞開你的心門,接受為你死而復活的救主,你就得救了。(殷穎)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五期 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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