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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10.1 第145期

我信—淺談信心的障礙

殷穎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使徒信經)

  使徒信經為舉世基督教各大教派都承認的三個大公信經(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與亞他那修信經)中,簡短而扼要的信經;是許多教會在舉行主日崇拜時,都要公開誦讀的信仰宣示。
  但當我們口中說出“我信”時的心理狀態,以及與內心所呈現的思維方式,究竟是怎樣,卻有待進一步的探索。聖經告訴我們“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一○:9-10)。故口唱心和是顯示信心的一種重要模式。由於口唱時,應有聽眾,應為在公開聚會時的見證,不是個別單獨的行為。因此,當我們說“我信”時,是要以思維配合行動,內外一致的表白,才是呈現信仰的全部過程。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中記載的,舊約歷史上許多信心偉人們的事蹟,在開宗明義的第一節中,便首先界定了信心的內涵,“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易言之,所謂信心者,是你心中所嚮往,但還沒有看見的東西,卻能相信為真。因為假如你已經看見了,便不需要信心來支持了,因“眼見為實”,視覺告訴了你眼前的事實,信心便派不上用場了。主復活後,向許多門徒顯現,大家都信以為真,但多馬卻不信,因為他並沒有看見,他表示:“我非看見主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二○:25)多馬是一位實事求是的實驗主義者,不僅要用視覺,還要用觸覺來驗證,才會相信。而這即為多馬式的“我信”。但耶穌卻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29)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中所列舉的一些偉大的信心人物,都印證了一件事實,便是他們的信心都是建立在“看不見”的事實上。而一切能看得見的事物,都是由看不見的造物主所創造出來的。所以,司視覺的眼睛,有時候反會變成信心的障礙。而信心是絕對不能單憑藉眼睛來達成的。因此,多馬式的“信心”,是一種有瑕疵的,跛腳的信心。如今,我們口中承認信經或信條時,所表示的信仰陳述都是看不見的,都不能依靠視覺,更無法憑藉觸覺來驗證,而是要靠單純的看不見的信心來承認並宣告我們的信仰。
  眼睛的視覺是神給人的極大恩賜,可以看見這個美麗的世界,和我們親愛的人們。失去了視覺的盲者,是極其不幸的。但視覺對信心卻無太多幫助,而且還會毀損了信心,故對信心而言,視覺是遺憾的負數。
  當我們在承認信條與信經時,我們宣告的“我信”中,不僅是相信過去與未來,我們的信心也是現在進行式的鮮活的現實生活,我們相信的三位一體真神,不僅活在過去的歷史中,與未來的盼望中,也活在我們今時的現實裏,而信心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產生的作用,才是我們活潑真實的信仰。神的許多應許,已應驗在歷史中。我們也深信將發生在未來的時日裏。但最重要的是信心要在我們今日的生活中彰顯出來。因為過去,現在與未來是連在一條永恆的線上,我們的信心不可能是切割式的,而應是永續進行式的。
  許多我們敬佩的信心偉人們,在他們那個時代裏,在他們現實信心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作為,都會讓我們看得目瞪口呆,大吃一驚。當亞伯拉罕將自己的獨生愛子捆綁了,放在祭壇的柴上,將手中的刀高高舉起,要砍下的那一剎那…,在尼布甲尼撒王的淫威下,沙得拉,米煞與亞伯尼歌被丟到烈火窯中與但以理被擲進獅子坑中的那一瞬間,如發生在你我的生命中,我們將如何應對?當然,這都是一些信心偉人的事蹟,並不常發生在尋常信徒的身上,而且也都是特殊的個案與例證。但當我們在忠實地,口唱心和地宣告“我信”時,任何情況都可能發生。而信徒並不能將自己排除在任何情況之外。因為信心雖有大小,卻無等級,我們都靠這信心得救,也都憑着這信心成聖。我們持守着信心過平順的生活,也持守着信心過艱辛苦難的歲月。任何信心的考驗,我們都應該接受。我們必須正視,信心並非是一種理想,思維或觀念,而是真正的生活。在每天的生活中,無論是甜的或苦的,貧瘠的或豐富的,都是與永生連在一起的。保羅雖說過:“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林後四:18)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而這暫時的,便是那“永遠的”一部分。而這個“顧念”也是由這“暫時”(現在),密接地連着那“永遠的”。
  由“所見的”到“所不見的”,及由“暫時的”到“永遠的”,都涵蓋在“我信”的範圍之內。綜合言之,信心的障礙有三:第一是“經驗主義”,人習慣透過視覺發現事實,但當信心的對象由現實的世界,提升到形而上的神靈境界時,人在現實世界中的那種經驗,已不能再發生作用了。如人還要堅持“眼見為真”的經驗,便成為信心嚴重的障礙。第二個障礙是“實證主義”,多馬不單要親眼看見,且要以手的觸覺來驗證才信,是要將無限的創造主,置於有限的人的手中,並要放在試驗室中去驗證,要用人極貧乏的知識經驗來查驗無限的神,是十分愚昧的行為。第三是“理性主義”,同樣人要透過神所賜給人的有限的智商,以思維辯證去理解並詮釋對無所不知的神的信仰,將自己捆綁在有限的理性桎梏中,成為另一種信心的障礙。而這三種障礙也可以歸納為一種,即“人文主義”的情結。“人文主義”是信心的一個大死結。當我們口中說出“我信…”時,我們必須拋棄了人文主義思想意識的包袱,以一顆單純的,無所憑藉的嬰兒的信心,來仰望我們的主,才能達到信心的最高境界。因為主早已說了:“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可一○:15)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五期 2010.1
作者殷穎牧師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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