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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10.3 第146期

主權,神蹟和能力

黃朱倫

經文:路加福音第七章1-10節

 


  甚麼是神蹟?有神學家這樣說:“神蹟,是神超然的能力進入自然界中,所產生的超自然作為。”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一條魚從魚缸裏跳了出來,落在地上,魚兒在那裏掙扎,快要死去了,你看見牠,憐憫牠,就把牠拾起來,放回魚缸去。就像這條魚,假設我們從魚缸中跳了出來,按照自然定律,是不可能自己跳回缸中;眼見自己快要死去,這時候有雙無形的手,把我們救回來,這就是神蹟了。這看不見的手,就是神的能力進入了自然界,以祂的超自然能力,作了一件超自然的事。這種事情對我們來說是想像不到的,但對於神來說是簡單不過的—就像我們把那落在地上的魚兒拾起來放回缸裏去那麼簡單。

  很多人尋求神顯出祂的能力和作為,甚至有首歌的歌詞說:“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你〔神〕的手…”神的手就好像剛才所說的那隻手一樣,是看不見的手;神的手表明神的能力和神的作為。聖經說:“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七:8)既是這樣,當我們向神祈求的時候,確是能夠搖動神的手,叫神的能力彰顯出來。我們的神是一位神蹟的主,祂能夠創造宇宙萬物,難道不能夠行一個對祂來說是簡單不過的神蹟嗎?

  這樣,是不是我們一禱告,就搖動神的手,就顯出神的能力和神蹟奇事?

神的主權與人的信心

  在我以前事奉的一個教會,常常有禱告會,雅各書教導我們要請教會的長老奉主的名為病人抹油禱告(雅五:14-15),我們也常常有牧師為病人按手禱告,結果看到很多奇妙的見證。有一次,我跟另外三個傳道人,一起為一個姊妹按手禱告。她幾個月不能出聲,看了許多醫生都醫不好,很奇妙,那天為她按手禱告之後,她第二天就能開聲了。當我們憑信心去禱告,我們的神是會搖動祂的手,彰顯祂的能力,施行奇妙的作為。

  但是,也有很多次禱告,神並沒有垂聽。記得一個年青人,是我們帶領他信主的,在教會中成長。當他三十多歲時,患了癌症,住進醫院去,我們去看他,為他禱告,我們教會禱告會的時候,全體為他禱告。我們教會禱告會差不多有二百多人,大家同心禱告,但神沒有搖動祂的手,醫好這個年青人;他離世了,遺下年輕的太太和兩名年幼的孩子。

  到底應該怎樣看神蹟在教會中的彰顯?讓我們看看路加福音第七章所記,主耶穌行神蹟醫好百夫長的僕人的事:

有百夫長所重用的一個奴僕,病得快要死了。百夫長聽見耶穌的事,就打發猶太人中幾個長老到祂那裏,求祂去醫治他的奴僕。長老們就來見耶穌,懇切地求祂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配得的,因為他愛我們的人民,給我們建造會堂。”
耶穌就和他們同去。離那家不遠的時候,百夫長派幾個朋友來說:“主啊,不必勞駕,因為你到舍下來,我實在不敢當,我也覺得沒有資格去見你;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自己是在別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另一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作這個!’他就作。”
耶穌聽見這些話,就很驚奇,轉身對跟隨的眾人說:“我告訴你們,這樣的信心,我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奉派的人回到家裏,見那奴僕已經好了。(路七:2-10,聖經新譯本)

  百夫長的信心使主耶穌非常驚訝。“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自己是在別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另一個說:‘來!’他就來。”(路七:7-8)所以,百夫長相信,只要主耶穌說:“好!”他僕人的病就必會好。
  主耶穌稱讚百夫長信心之大,是祂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的。當奉派的人回到家裏,就見到那僕人已經好了;應該就是當主耶穌稱讚百夫長信心的同時,就已經醫好那個僕人的病了。原來,禱告動搖上帝的手,與信心大有關連。

  但與此同時,上帝的能力是否彰顯,也是關乎上帝的主權。仔細看看這件事,其實,百夫長起初是託幾位長老去見耶穌。這幾位長老來見耶穌的時候,對耶穌說甚麼呢?他們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配得的,因為他愛我們的人民,給我們建造會堂。”(路七:4-5)。百夫長原先是以為靠自己的善行背景,靠長老為他說好話,神就非聽他不可。但是,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是“配得”的,醫治與否,是神的主權,神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羅九:18),要醫治誰就醫治誰。百夫長後來知道自己的態度不對,立刻再派幾個朋友去,到主耶穌面前說:“主啊,不必勞駕,因為你到舍下來,我實在不敢當,我也覺得沒有資格去見你。”(路七:6-7)百夫長最終明白自己是不配的,全在乎主耶穌是否憐憫他。但是他很有信心,相信只要主耶穌願意,一句話就夠了。結果,百夫長的信心被耶穌稱讚,主耶穌就按祂的主權,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在百夫長的身上,我們看到一個完美的結合:上帝的主權和絕對的信心,成為一個美麗的結合。
  上帝是神蹟的主,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第七章接着記載,主耶穌叫一個寡婦的兒子從死裏復活的事。祂和門徒到了拿因城,走近城門的時候,有人把一個死人抬出來,是個獨生子,他母親又是個寡婦。城裏有一大群人陪着她。“主看見了,就憐憫她”,然後就使她的兒子從死裏復活。(路七:11-15)主耶穌不是每天在路上見到有人死了,都叫人從死裏復活;但是主耶穌那天看到這個寡婦,就憐憫她,按照祂的主權,叫這個寡婦的兒子復活。

  禱告搖動上帝的手,彰顯祂奇妙的能力,是人的信心跟神的主權的結合,這個觀念在路加福音裏面是非常着重的。例如第四章記載耶穌有一次講道,會堂裏的眾人求耶穌顯神蹟給他們看。耶穌就以非常沉重的語氣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對你們說實話,當以利亞的時候,三年六個月不下雨,遍地大起饑荒,那時以色列中有許多寡婦,以利亞沒有奉差遣往他們中間任何一個那裏去,只到西頓撒勒法的一個寡婦那裏。”在饑荒中人人困苦,寡婦更可憐,上帝沒有差派以利亞行神蹟幫助任何以色列的寡婦,卻只叫遠遠的西頓的一個寡婦得到供應,這表明上帝的主權。還有先知以利沙,他行神蹟比以利亞還多一倍,當時以色列中有很多長大麻瘋的人,但是神只叫以利沙醫治外族人敘利亞將軍乃縵的麻瘋病。(路四:25-27)路加福音第七章跟第四章遙遙相對,第四章記載神憐憫一個寡婦(A),憐憫一個外族的軍官(B);第七章所記的,是耶穌憐憫一個外族的軍官(B),憐憫一個寡婦(A)。一段舊約的記載,一段新約的記載,交叉的相對(ABBA)。這些記載說明了在神蹟奇事上,神有祂絕對的主權。

神能力的彰顯

  當我們向主禱告,主是會把最好的賜給我們的。祂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哪一個人,兒子向他要餅,反給他石頭;要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邪惡,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難道不更把好東西賜給求祂的人嗎?”(太七:7-11)。當我們按手禱告,那個人的病好了,我們感謝主顯出祂的大能;當我們按手禱告,那個人的病沒有好,神的能力有沒有彰顯?神的能力也在彰顯。一個病好的人感謝主,跟一個病沒有好的人感謝主,哪一個容易?神能力的彰顯有兩種,如果祂沒有把你的病醫好,祂就一定給你另外一種神蹟的能力,叫你能夠在苦難中讚美主。這種能力是世上的人所沒有的,是一種超過人所能了解的平安,這平安是從神而來的。

  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祂即將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不是因為自己的罪要被釘十字架,而是因為你和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是不願意走上十字架的道路的,祂禱告說:“父啊,如果你願意,就把這杯拿走!”但是,祂接着說:“但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旨意。”(路二二:42)祂把主權交在父神的手中。祂是為了愛你愛我而被釘,是為了十架下面的羅馬兵丁而被釘,但這些人不明白,主耶穌就為他們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所作的是甚麼。”(路二三:34)是超然的能力,使主耶穌能求父神赦免這些要釘死祂的人;是從神而來的恩典,使人能在苦難中為仇敵禱告,在苦難中讚美主。這不是一般的人可以做到的,而是神將特別的恩典和能力賜下,這個也是神的手在搖動。所以主說:“凡祈求的就得着。”如果祂沒有將你的病醫好,祂必定給你力量來度過這些日子,而且能夠讚美主。

  蔡蘇娟女士(1890-1984)被稱為“暗室之后”,她所寫的書,被翻譯成至少十多種語文。她不是個有甚麼大才華的人,不是個大有財富的人,也不是個有尊位的人,為何她的書會被翻成十多種語文?她患了一種病,眼睛不能夠見光,只能夠住在黑暗的房間裏。她生前住在美國賓州的樂園鎮(Paradise, PA),當年我在費城的時候,曾經一次去探訪她。她的房間暗得不得了,模糊得不得了,四十多年來,她就是天天被疾病折磨,天天這樣生活。但聽她所講的話,只有讚美,每一個看過她的人,出來的時候,都感謝讚美主,稱頌我們的神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她有一句話我永不能忘記:“神從來沒有做錯一件事。”她這句話不知道幫助了多少人,這句話不是常人可以說的,這句話是真神的恩典和能力在她身上彰顯的明證。神可以施行大能醫好她的病;但她的病沒有醫好,她的見證就感動了許多的人信主,她的故事成為十多種語文的書,幫助千千萬萬的人。神的手在搖動!

  主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一二:9)你的病得醫好,是神能力的彰顯;你在病中軟弱,神的能力就顯得更加完全,因為主的恩典是夠你用的。甚麼是恩典夠用?就是在軟弱上顯出神的能力。神的能力最高的彰顯,是人在軟弱的時候,仍然能夠讚美主。但我們常常借用這句話,錯用這句話:“我很軟弱,繼續犯罪,神的恩典夠我用。”這是錯的。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是當我們軟弱的時候,仍能讚美主,仍能愛主,熱心奉獻,熱心事奉,這就是“恩典夠我們用”的意思。

  當我們禱告的時候,照着神的主權和我們的信心,神的能力就彰顯出來。我們的主是一位又真又活的主,祂那看不見的大能的手,常常在我們的生命裏面,扶持我們,引導我們。但願我們禱告的時候,無論是生活上,身體上或是心靈上的需要,都憑着信心按着聖經的教訓,去求主照着祂的美意來成就我們所祈求的,讓祂的恩典厚賜給我們,讓祂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按照祂絕對的主權,彰顯祂自己完全的榮耀,叫我們過一個得勝,滿有見證的生活。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讓我們在禱告中完全信靠祂,知道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賽五五:9),必定把最好的賜給我們。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六期 2010.3
作者黃朱倫牧師為本刊義務總編輯。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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