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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15.9 第179期

求恩,知恩,感恩

殷穎

 

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
“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那稅吏遠遠的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一八:9-14)

  這段經文記載了兩個到神面前祈禱的人。一為自義的法利賽人,他因自義,也只會自言自語,在殿中禱告,並非要上達天庭,而是要讓在聖殿中的人聽,其開頭的禱告,是例行的公式:“上帝啊,我感謝你!”但這禱告的內容,全為自詡與自義,絲毫沒有感謝的意涵;而且一開始便要打擊他人:“我不像別人”,更進一步指出一個實例:“也不像這個稅吏”,抑人揚己是他自義的手段。他說:“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卻應是真的,不過,阿摩司先知指責的正是此類人:

“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任你們獻有酵的感謝祭,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因為是你們所喜愛的。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摩四:4-5)

  這種趾高氣揚,挾“屬靈”驕傲的信徒,基督已為他繪了這張標準的畫像。相較之下,另外有一個人,極其低調,只能遠遠的站着,甚至不敢舉目望天,只捶胸頓足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他的禱告全部只是認罪,剛剛是那位自義者的反比。主也做出了裁決:“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這二人一人為“感恩”(僅為自義,毫無感恩的意識),一個是“求恩”,乞求神的憐憫,他也應已得到赦免了。

  路加福音的另一處,記載主治好十個痲瘋病患者: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遠遠的站着。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吧!”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這人是撒瑪利亞人。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裏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路一七:11-19)

  治癒之後,只有一個人回來謝恩,歸榮耀於上帝,他是一個外族人;其餘九人應皆為猶太人,病得痊癒之後,逕自回家,並不向主致謝。這些忘恩負義的猶太人,不知感恩為何物,自認為得到醫治為應該的,不需感恩,而他們卻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在恩中不知恩,此之謂也。

  謝恩是因為知恩,那個撒瑪利亞人是一個知恩的人,認為他不配得恩,故得恩之後立刻謝恩。猶太人自恃為亞伯拉罕後代,自祖上便被上帝指定為選民,自認得天獨厚,應該得到醫治,沒有獲醫之前,恐怕還會抱怨神的“不公”;如今得到醫治,是神還他的,便不必謝了。其蠻橫態度與在聖殿中禱告的那個法利賽人,異曲同工。

  聖經中第一個感恩者,記載於創世記第四章。該隱與亞伯二人分別得到收獲後,都要向上帝表示感恩,可以看出亞當夏娃平時對他們的家庭教育還是好的。他們二人各以所獲獻給神,但神僅看中了亞伯獻上的牲祭,卻看不中該隱的禾稼之祭。是因為上帝只喜愛牛羊,不喜五穀嗎?當然不是。舊約律法中規定人應以五穀新酒,或牛羊頭生的奉為祭物(申一二:17),但有一個十分關鍵的態度是“存心獻的”。所以,二種不同的獻祭,一為神所悅納,一為神所不喜,並非因為祭物,而是獻祭的心態。該隱應是不甘心獻上,才為神所棄。該隱不僅奉獻不用心,又因不為神悅納而心生嫉妒,才會由感恩獻祭演變成血腥殺戮。

  嚴格說來,神所悅納的感恩祭,是甚麼呢?聖經說: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7-8)
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詩五○:13-14)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五一:16-17)

  在聖殿中的兩位祈禱者,其心態立判:自義的法利賽人,除自詡表功之外,毫無悔改的心,自然為神厭棄。而那個頓足捶胸求神饒恕可憐的人,所獻上的才是一顆痛悔的心,這樣的祭物才是最佳的感恩大祭。

金燈臺活頁刊第179期 2015.9
作者殷穎牧師為文宣士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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