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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16.1 第181期

查經講章大綱

蒙福的途徑

黃彼得

 

經文:申命記第十五章1至18節

引言:

  本段經文第5、6、10、14和18各節均有賜福的字,所以我給這段經文定一個題目為“蒙福的途徑”,就是怎樣可以蒙福。

一.福分的真實

  1. 神是萬福的源頭,一切的福分都在祂裏面。福分,除了物質的豐富,也是指心靈的強壯,心情的愉快,有力行善,這一切都是從神而來的。

  2. 神樂意將福分賜給人。所以祂創造人類來得享祂的福分,也教導人如何可以得着福分。正如我們愛孩子,所以生孩子,將一切的愛向孩子傾倒。

  3. 神指教人得福的途徑。這些途徑是可以實行的,而神也賜人能力去行(參申8:18)。

二.蒙福的途徑

  1. 豁免鄰居的債務(申15:1-3)。這是以恩情待人的表現,心胸寬大,不與那虧欠的計較,不計算人的短處。正如馬太福音第十八章23至35節的比喻,赦免人的,神也必赦免他。所以豁免人的債務,是蒙福的途徑。

  2. 多多借貸給人(申15:4-6)。就是多多將神賜給的福分分給別人。我們手中的財物遲早總是要給人的,不如早些給有需要的人。我們的神是要我們有力借給人,而不需要向人借,多借給人就不須給人轄制。欠債者總對債主心中有一份轄制,而不自由,如果借給人,就沒有這種轄制了。

  3. 對窮人要學習鬆手幫助(申15:7-9)。不要看他有無能力還;當有了能力和機會,就向有需要的人行(箴3:27-28)。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箴19:17),我們所借給窮人的是借給耶和華,即是說記在耶和華的賬上,神必不虧欠我們。神有時在物質上還給我們,有時留着在天上才還給我們,這就是積財寶在天上的意思。

  4. 對窮人要甘心隨時幫助(申15:10-11)。地上一直有窮人,就是一直給我們有行善的機會,有積存在天上的機會,所以不要停止行善,或說自己無能力行善。當甘心隨時幫助人,就不會叫有需要的人心中難過。我們的主就是隨時甘心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所以我們要效法主。

  5. 要好待僕人(申15:12-18)。應當給他們應有的自由和福利,因為我們也是作奴僕的。好待僕人也是互利的問題。大老闆是作多人的奴僕,用思想和腦力去多積財,為家庭,兒女和工人等使用。如果好待僕人,他們也好待主人,忠心工作,不偷懶,不怠工,就叫主人多多得利,這也是神叫人得福的途徑。

結論:

  如果我們肯遵行神所吩咐的這一切,神必賜福給我們(申15:6, 18)。求主幫助我們按祂所指示的方法去待人,神必按祂的方法和時候賜福給我們。

金燈臺活頁刊第181期 2016.1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
本文選自本社出版之《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全部大綱共約二千三百篇,已在本社網站www.goldenlampstand.org 發布,歡迎瀏覽或下載,查考聖經,傳講主道。費用全免。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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