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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2020.5 第207期


哥林多前書(六)

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潘國華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至11節

   在今天的主流文化中,人人都講“權利”:若果得不到合理的待遇或對待,就會兵戎相見,甚至對簿公堂!“打官司”成為司空見慣的事。基督徒如何處理“打官司”或訴訟呢?哥林多前書六章1至11節給予一些指示:

 一.審判的委託(林前6:1-3)

   保羅提到某個信徒與另一個信徒相爭,竟然對簿公堂,在那些不義的人面前,即不信主的人面前告狀(林前6:1)。這樣作是不對的,因那不信主的法官怎能解決基督徒之間的紛爭?他並不認識屬靈的事物,包括基督徒的信仰、價值觀和道德原則等。這個信徒與另一個信徒的爭議應尋求信主的人來解決問題。在這裏,保羅指出一個很重要的真理—審判的委託(林前6:2-3):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林前6:2-3)

   原來神應許賜給教會(聖徒的總匯)所有聖徒一個尊貴的身分和權柄,就是將來要與主耶穌一同去審判世界及天使(參太19:28;啟3:21;20:4)。因此信徒現今就該有恩典和智慧去審理“最小的事”和“今生的事”。信徒間應彼此相愛,和睦同居。若彼此之間有糾紛,應先尋求屬靈長者協助解決,而不應動輒就對簿公堂,在不信的法官面前彼此告狀,以至羞辱主名、失去見證!

   所以,信徒要時刻提醒自己這審判的委託:我們有尊貴的身分,要與主耶穌一同作王、一同審判世界、審判天使!今天我們若審判罪惡,定罪為罪,不替罪惡掩飾,這是為將來審判世界的一種準備。但如果我們自己犯罪,或者包容罪惡,將來又怎能審判世界和天使呢?求主憐憫。

二.情願受欺和吃虧(林前6:4-8)

   保羅繼續指出,教會內部的事該由教會內的人來審判。保羅諷刺地說:“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來審判嗎?”(林前6:4)意即:在一般情況下,教會都會請受尊重的人來審理事情,他們怎會找一些教會所輕看的人來辦這事?如今又怎會找教外人來審判事情?難道在教會裏找不到一個智慧人去審斷信徒之間的事情嗎?這是非常錯誤和不合情理的舉動!

   接着保羅指出哥林多信徒的雙重錯失(林前6:6):第一,信徒之間彼此告狀;第二,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彼此告狀已經錯了,這是靈性生活失敗的表現,失去了聖靈果子的見證(加5:22-23)。再者,在不信的人面前告狀還不覺羞恥;這靈性不但已經冷淡,甚至已經麻木!那麼,有可行的方案嗎?保羅的教導總意為:情願受欺,情願吃虧(林前6:7-8)。他的意思是:你們不必計較誰對誰錯,因為你們這樣彼此告狀已是雙輸—大家都作錯了。保羅教導我們“情願受欺和吃虧”是與人和睦相處的祕訣。

   與別人和睦相處是要付代價的,這代價就是肯吃虧。受欺和吃虧能使我們感受到主耶穌在世時受人欺壓的滋味,領會到祂當日身處的地位之卑微(彼前2:21-23)。“情願”是經過思考和評估而作出的決定,是為了主名的榮耀之故而甘願受損失。這不是無知或沒有目標的放棄權利。信徒在權衡了主的利益、屬靈的得失與屬物質的得失後,知道主的利益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才會為主而情願吃虧。這是“忍辱負重”,也是對神的主權之一種信心交託,相信神是至終的審判主:伸冤在主(羅12:17-21)。

   從這段經文可見保羅十分強調信徒切勿主動地去告狀,而且不要告在不信者面前;但這並不是說保羅反對當信徒被控告時應答辯。故若我們被人告狀時,當然要答辯,因保羅自己曾被人告狀,他在公會、法院前也答辯(參徒21:40—22:1;23:1;24:1、10;25:6-8;26:1)。

 三.承受神國的人(林前6:9-11)

   第六章9至11節是承接上文(林前6:1-8)的:上文所提的“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林前6:1)與這段“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之中的“不義的人”都是同一類人,就是不信主、沒有重生的人;這些人當然不能承受神的國,因他們根本不信耶穌的救恩。使徒指出:不信主、不義的人和外邦人會常犯這些罪,就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林前6:9-10),他們都不是承受神國的人。

   保羅接着提出:“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故此,誰是承受神國的人呢?就是那些經歷過洗淨、成聖和稱義的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我們神的靈”是甚麼意思呢?即服在主耶穌並聖靈的管治下,順服耶穌和聖靈的帶領。因此,我們既是承受神國的人,就不應犯罪得罪神,亦不應在不信的人面前告狀。

   信徒要學習耶穌基督“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23)。情願吃虧,不會動輒就告狀,不在不義的人面前告狀。這乃逆流而上的行動!

 

金燈臺活頁刊 第207期 2020.5
作者潘國華牧師退休前為加州主恩基督教會主任牧師,現時定居於多倫多,並在多倫多衛道浸信會中文堂服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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