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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解答

吳主光

 

問:

  神為何創造魔鬼,又讓魔鬼害人?

答:

  神並沒有創造魔鬼。神只創造了天使和人類,又賜給天使和人類有“自由意志”,目的是要他們出於真心的榮耀神。沒有自由意志,人和天使只像傀儡,就是天天榮耀神也是沒有意思的。不過有了自由意志之後,人和天使就有自由去榮耀神或違背神。最先有一些天使濫用自由意志去違背神而犯罪,被神趕逐離開天堂而到世間來,因而變作魔鬼。魔鬼被神趕逐之後,更加利害與神作對,故意破壞神所創造的世界,特別是破壞人類與神的關係,引誘人類跟隨牠們去犯罪。人之所以犯罪,也是因為濫用了自由意志選擇違背神。但神知道天使犯罪是故意的,人類犯罪在某一種程度來說是被魔鬼所害的,於是神特別給人有悔改的機會,為他們預備了救恩,只要人肯悔改信耶穌,就可以得救。所以,神雖然讓魔鬼去引誘人犯罪,人仍然可以得到公平的對待──有得救的機會。但不肯悔改的罪人仍然要擔當自己的罪而受罰,因為人犯罪雖然有魔鬼引誘他們,但最主要的責任仍然是由人承擔,因為人濫用自由意志是出於自己的選擇。

(選自福音神學,天道書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