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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神家

陳終道

 

  近年神學院與教會均頗留意“國度的福音”,因而問及有關天國,神國,千年國,愛子的國…等類的問題也多起來。在此筆者謹將涉及這方面若干片斷的問題,從研經心得加以整理,以供主內同道參考。

天國與神國

  馬太福音提及“天國”三十七次,此外還多次提及與國度有關的經文。有解經者以為天國與神國不同,其實這只是馬太福音特別的用字問題,不是兩種不同的“國”的問題。茲將馬太全書提及天國的經文列出如下:

1) 三:2 2) 四:17 3) 四:23 4) 五:3
5) 五:10 6) 五:19 7) 五:20 8) 七:21
9) 八:11 10) 九:35 11) 一○:7 12) 一一:11
13) 一一:12 14) 一三:11 15) 一三:19 16) 一三:24
17) 一三:31 18) 一三:33 19) 一三:38 20) 一三:44
21) 一三:45 22) 一三:47 23) 一三:52 24) 一六:19
25) 一八:1 26) 一八:3 27) 一八:4 28) 一八:23
29) 一九:12 30) 一九:14 31) 一九:23 32) 二○:1
33) 二二:2 34) 二三:13 35) 二四:14 36) 二五:1
37) 二五:14      

  在這許多次提到天國的經文中,有好些相同的事蹟在別的符類福音中卻用“神國”,可見神國與天國實際上是同一意義。試舉例如下:

  1. 第三章二節──“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在馬可福音第一章十五節完全相同的事卻用“神的國近了…”。

  2. 第八章十一節──“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在路加福音第十三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卻稱“神的國”。

  3. 第十一章十一節──“然而天國裏最小的,比他還大”,在路加福音第七章二十八節作“神的國”。

  4. 第十一章十二節──“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十六節用“神國”。

  5. 第十三章十一節──“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在馬可福音第四章十一節,路加福音第八章九節都稱為“神國的奧祕”。

  6. 第十八章三節──“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在馬可福音第十章十五節作“神國”。

  7. 第十九章十四節──“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六至十七節作“神國”。

  8. 第十九章二十三節──“…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在馬可福音第十章二十三節作“神的國”。

  由此可見天國實際上就是神國。馬太似乎故意避用“神”字而較多用“天”字,但也不是絕對不用。就以“天國”與“神國”而論,馬太有時也相提並論。如:

  1. 第十二章二十八節──“我若靠着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2. 第十三章第三十八節──“…好種就是天國之子…”,下文第四十三節節“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顯然把天國與父神的國混用。

  3. 第十九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注意第二十三節用“天國”,而下文第二十四節卻用“神的國”。顯然第二十四節的“神的國”就是第二十三節的“天國”。

  可見,按馬太福音本身的用法,也偶然地把天國和神國,當作相同意義混用。

神國的點,線,面

  讀幾何學,一開頭講點,線,面。線由許多點合成,面由許多線合成。聖經講及神的國,正是由許多點與線聯成的面。要明白神國的意義,要留意全面中的許多點,不要單單抓住某一點或某條線當作面,才不致誤解其意義。

  天國(或神國)簡單說就是神統治的國度,但這國度現今還沒有完全實現,所以按現今來說,“神國”或“天國”的意思範圍相當廣闊,不能單抓緊某一節經文作為甚麼是神國的解釋,必須融匯聖經中有關神國或天國的全部用法,綜合全部經文來領會,才是神國或天國的完整意義。例如: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二十一節──“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裏。看哪,在那裏。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如果單憑聖經以為神的國就是我們的心,或神的國存在與否,全在乎我們的心,那就誤把一小部分的意義當作全部。“在你們心裏”原文又可譯作“在你們中間”,但不論是人的心或人群中的人,若歸服神,信從神,領受基督的生命(約一:12-13),都可能成為神國的範圍,神國的一部分──作神的國民,卻不等於就是神的國。

神國的比喻

  馬太福音有許多關乎天國的比喻,例如:

  撒種比喻中種子落在不同的心田裏,那三種不能結出子粒的心田,以及那能結出子粒各有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的心田,都是描寫神國在地上的情形。

  十個童女的比喻講到五個聰明和五個愚拙的童女,在新郎來到之前後的分別。整個比喻都是描寫“天國”從現今到基督再來時的情形,那時祂要顯明真假,賞善罰惡。

  主耶穌不是單用好種或好的心田描寫天國,也不是只用聰明童女或新郎描寫天國,而是用整個比喻。其餘的天國比喻也要按相同的原則領會。

  所以,單用任何一個比喻或比喻中任何一點,解釋天國就是甚麼,都是誤把“點”或“線”當作“面”而誤解了“天國”的意義。

神的國何時開始

  有人根據“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因而認為在基督還沒出來傳福音之前沒有神國,同樣是把“點”當作“面”的誤會,因為早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已應許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出一九:6),又應許大衛的寶座直到永遠(撒下七:16),…那麼是否舊約以色列國就是神的國﹖這樣領會又再把“點”當作“面”。在舊約的以色列國中,只有有信心的以色列人才是神的百姓──才是真以色列人(羅二:28-29,四:11-12)。照樣今日在萬國中,只有真基督徒是神國的真子民。神的國早在舊約已經開始,所以主耶穌說,“從東到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八:11,參路一三:28),但神國在主耶穌傳道時,卻開始一個新階段。注意主復活後向門徒顯現講論神國的事(徒一:3),門徒問祂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麼﹖祂卻回答說:“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一:7)。在此門徒所問的雖然是關乎以色列國的復興,但主的回答實際上是指祂得國降臨之時(參路二三:42)所以天國的具體實現在地上,是從祂的第二次再臨開始的。

  亞當的受造,就是神在建立祂永遠之國的旨意的一個步驟。亞當統治萬有時,全世界只有一個政權,那正是預表基督要統管萬有,萬國都歸為一個國度(來二:5-10),在萬王之王權下接受統治。亞當的失敗使一個政權分成多國;基督的救贖使萬國的政權至終歸為一個政權。那正是神國的完滿實現。

誰可以進神國﹖

  馬太福音第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這裏的“天國”顯然指將來要實現的國度。馬太福音第八章十一節提到將來有許多人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也是把天國或神國(路一三:29)看作一個屬神的境界。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在此卻把不肯跟從主,得不到永生的少年財主,看作是不能進天國(或神國)的人。反之,跟從主而得永生的人就都在神國的範圍裏了。

  主耶穌跟尼哥底母談道時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可見已重生的人是已進入神的國了。所以保羅說:“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西一:13)。

  所以,天國或神國,在基督還沒有“得國降臨”之前,實際上是指那些領受祂生命,重生得救的人(約三:5;約一:12-13)。這些人都是天國的國民(腓三:20;彼前二:9),已進入屬神的範圍內。凡有關叫人接受救恩,作屬天國民的工作,也都可算為有關神國的工作。傳福音,救靈魂,就是擴展神國的範圍。教會的屬靈情形也算為神國在地上的情形。但神國的具體實現,是從基督再臨,設立千年國開始,直到進入永世──神永遠的國,才完滿的實現。

神國的事就是教會﹖

  上文提到使徒行傳第一章三節主復活後一再向門徒顯現,講論“神國的事”。若把每一次主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所講論的事細加研讀,就必然發現主所講論的不外關乎祂所完成的救恩,並吩咐門徒去傳福音,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凡祂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這些就是“神國的事”。再看使徒行傳最後一章,使徒保羅如何遵從主的吩咐,一再到外邦傳福音,而保羅把他向人講解基督的福音,和他所傳講的真道,稱為“神國的道”(徒二八:23)。這樣,使徒行傳的開始與終結,其間的一切事都算是屬神國的事。可見聖經所說的神國,按現今而論其實就是指教會。

  神的國度包括神屬靈的掌權範圍,以及現今肩負使命在世上寄居的神的教會。誰可算是神國的子民,是根據誰領受了神的生命。但在地上的教會卻混雜着沒有生命的“閒雜人”。神國的政權是按真理的聖靈而運行在信徒心中,也按神的旨意統治着萬國。它的疆土不受地上的國界與種族的限制。它的年代從人類的起頭便開始,一直延伸到基督把國交與父神(林前一五:24)而進入永遠的國裏去。所以從整個“面”的大範圍中取出一點或一部份來說是“神的國”,並無不可,卻不完全;但若用某一點當作神國的全部卻是錯了。

神國與千年國

  神國的範圍與年代都比千年國大,所以神國可以包括千年國,千年國卻不能包括神國,它只是神國中的一段時間。神國是從永遠到永遠的國,千年國顧名思義只限一千年,因啟示錄第二十章四至六節明說“一千年”。雖然無千年派認為啟示錄二十章只提到“作王一千年”,沒有說千年國。這種解釋頗為牽強。因為:

  1. 上文提到捆綁撒但一千年,扔在無底坑,是為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所稱“列國”當然是指地上的列國。

  2. 啟示錄第二十章四至六節聖徒要復活而與基督作王一千年。上文既有被統治的列國,在此有得着王權的統治者──聖徒,與基督同作王。既說“作王”,理應包括疆土,人民,政權了,否則豈不是變成流亡政權﹖

  3. 啟示錄第五章十節明說:“叫他們成為祭司,歸與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在“地上”說明了是地上實有的國度,且是基督再臨後才有的地上國度。

  4. 啟示錄第二十章七節明說千年之後,撒但會暫時釋放,會再迷惑地上的列國。注意這一千年的間隔與上文第三節“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互相比較,證明時間確是一千年,不是象徵。其統治範圍包括全地的列國。

  5. 這種在地上建立理想的平安國度的觀念,與舊約先知的預言相合:

   a. 以色列人的律法中早有禧年宣告自由的律例(利二五章)。

   b. 先知以賽亞描寫平安的理想國度情形,只有在撒但被扔在無底坑時才可能實現──“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智慧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海洋一般。”(賽一一:6-9,參賽六五:19-20,25;何二:16-18)。

  按啟示錄第二十章第十一至十五節千年國之後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然後才有二十一章的新天新地而進入永遠。“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一一:15)。那就是“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

  所以神的國包括千年國那一段時間,然後延續到永永遠遠。

神的國與撒但的國

  世上雖有許多不同的國,在神看來只有神的國與撒但的國。主耶穌說:“若撒但…它的國怎能站立得住呢﹖”(太一二:26)所謂撒但的國,就是在神最後審判未到之前,撒但利用人的政權敵擋神的國度。所以撒但又被稱為“世界的王”(約一六:11)又是“空中掌權者”,管轄幽暗世界的邪靈(弗二:2,六:12)。主耶穌說:“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面毫無所有。”(約一四:30)基督徒既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應讓天國之王在心中掌權,活出天國子民的樣式,更要留心自己的腳步,是否顧念神國利益,“精忠報國”﹖

神的國就是神的家

  聖經一向把神的國與神的家連在一起。若故意強調國度而把神的“國”與“家”分開是有偏見的。以色列人還在埃及時已經被稱為神的“百姓”,亦即人民(出五:1)。因為所有亞伯拉罕的子孫,都被看為神的百姓,根據同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生命的關係而成為神國的“子民”。所以現今那些照亞伯拉罕“信心之蹤跡去行的人”(羅四:12),就是亞伯拉罕屬靈子孫。既是神的兒女,就是神的百姓。兒女是家的成員,百姓是國的成員。

  在以色列人走曠野的行程中,摩西曾因受壓過重而向神抱怨說:“這百姓豈是我懷的胎,豈是我生下來的呢﹖你竟對我說,把他們抱在懷裏,如養育之父抱吃奶的孩子…”(民一一:12),這節經文中完全表明了神自己或摩西,都是把從神而生的看作就是神的百姓,國與家是不可分的。

  大衛是合神心意的王。大衛的“家”,就是大衛的國度。神應許給大衛家的就是給大衛的國(撒下七:12,16;七:1-29)。

  主耶穌與尼哥底母講論重生時說:“若不是從水和聖靈而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所以神的國與神的家一樣,只能”生於”不能”加入”。

  在新約教會書信中,使徒把這種觀念明確的教導眾教會──“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9)。凡因信而生入神家的,就是與聖徒同國的人;凡是神國裏面的人,就是神家裏的人,不再是外人或客人了!

總結

  所以聖經中很明顯地以教會是神的家,且是大戶的人家(提前三:15;提後二:20),是包括天上地上各家的大家庭(弗三:14),但這是以父神為家主的大家庭來說。近代有人盡力引述封建專制大家庭負面的例了,影射教會是神的家的弊端,其目的要把教會帶向商業化機構化路線,卻不考慮教會機構化後之弊端。而西方社會婚姻生活的失敗,家庭破碎的普遍,已成了一種被接納的“文化”。這種文化顯然使基督徒更難於用世上的“家”來領會神家的美好了!可見魔鬼如何藉“自由”使人放縱,藉普遍的放縱形成背離神的文化,又藉背離神的文化,使人越來越偏離聖經的真理,造成更大的文化差距而更難明白聖經。這樣,就成功了用“文化”敵擋神的詭計了!

  世上許多人,為那至暫至輕的權位虛榮,盡心竭力,甚至犧牲了性命。摩西卻為神的全家盡忠,為神的子民任勞任怨。基督徒應該再三思量,我們既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究竟為誰辛苦為誰忙﹖為得甚麼而心勞日拙﹖主耶穌說:“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可八:36-37)請聽祂給我們的答案:“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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