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讀經隨筆

陳終道

 

時機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十一節

  本章是馬太福音最長的一章,所記載的事很多,每一件都很重要,而且沒有那件事可以涵蓋了其他的事。只有一點貫通全章的就是“時機”。每件事都在永不能再有的時機中發生。祭司長等人在商議怎樣殺害耶穌,他們要找尋一個最適當時刻捉拿耶穌;猶大在留心尋找可以賺取三十塊錢的時刻;主耶穌利用最後晚餐的時機設立新約;又向門徒說了最後話別的贈言(約一三∼一七章);又帶他們到客西馬尼園,跟他們一起作了一次屬靈爭戰的禱告;而彼得則在最重要的時刻三次不認耶穌。有人把握了重要時機作了遺臭萬年的惡事,有人把握重要時機作了永垂千古的美事,也有人甚麼都沒留心,任憑時勢把自己沖掉!

  本章最特別的一個時機是主耶穌為伯大尼的馬利亞伸辯時指出的,祂說:“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本句明顯指出“常有”與“不常有”二種時機,門徒們所以會“難為”那用香膏膏主的馬利亞,正是因為不會分辨選擇那不常有的時機。雖然救濟窮人是好事,但可以作這樣好事的機會經常有,但主在肉身作“人子”的時機卻快要過去了。門徒竟看不見這時機的寶貴!

  更值得注意的是:伯大尼的馬利亞用香膏膏主這件事,原不是發生在基督設立新約的那一夜,而是在基督在世末週事蹟之前一天(約一二:1,12)。但本章其他大事卻都是發生在相連的時間中。所以馬太和馬可顯然故意把馬利亞膏主這件事,與猶大賣主,最後晚餐…彼得不認主等事放在一起,成為非常明顯的對比。馬利亞把握了最好的時刻,作了一件永遠沒有第二次機會的美事,趁着耶穌未死之先先用了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膏了耶穌!而其他的門徒卻在這重要的時刻,作了一些“枉費”工夫,愚昧無知的事。

  今日基督徒應當小心玩味主耶穌的話:“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無論甚麼好事都常有機會,唯獨救人靈魂為主作工的機會卻不常有,像膏耶穌那樣的機會可能永不再有。可惜許多基督徒只留心運用常有的機會,為自己求取屬世的虛榮,卻輕忽了許多“不常有”甚至永不再有的機會,作些存到永遠的事工!

十字架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

  全章提到“十字架”共九次,基督在十架受死不但是本章的主題,也是全書之主題。在此提及基督被釘十架時較具關鍵性的人物有:

  1. 猶大(3-5節)

  第一種人就是出賣主的猶大。他到底有沒有得着他夢寐以求的三十塊錢﹖他得着了,卻很快又失去了。他賣主賣友,取得的錢財只不過經一經他的手而已!在他還來不及運用之前就失去了,不但失去所取得的金錢,還失去了他的生命與靈魂!

  2. 祭司長,文士(6,20,41節)

  人們可能以為當時的宗教領袖必然是幫助耶穌的,事實上最熱心陷害耶穌的正是這些人。他們以“宗教”為進身之階,遇到有真正敬虔事奉神又受人敬重的神僕時,他們會想盡方法排擠陷害。本章有三節聖經顯出他們的惡毒與偽善:(a)第六節:他們拾起猶大還給他們的“血價”,說不可放入聖殿庫中,而這“血價”正是他們付給猶大的,他們的瞎眼與偽善已到無可救藥的程度。(b)第二十節:他們利用“群眾”盲從的心理,挑唆眾人寧要強盜巴拉巴不要耶穌。對於比不上他們的強盜,他們可以擺出同情,扶助,打抱不平的態度,對於遠非他們所能比的耶穌,則極力把祂貶得比強盜還不如。c.第四十一節:在他們成功的陷害基督之後,竟要盡情凌辱,彷彿對耶穌有不共戴天之仇,洩盡心中怨恨。若不是撒但進佔他們的心,很難理解他們何以如此憎恨基督。

  3. 群眾(17-25節)

  一大群的人都說要巴拉巴不要耶穌,這是否就是人民的意見﹖他們究竟代表了大多數人,還是代表了被利用的大多數人﹖本章第二十節告訴我們“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這就是歷來“民主”制度的弱點。其實世間並沒有完全的制度,人性的敗壞更使原本就不完美的制度顯得漏洞百出。人們多半喜“新”厭“舊”,只因“新”的是未經時間考驗而未顯出缺點而已!其實主要的缺點不在事與理,乃在人。

  4. 彼拉多(24節)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他就憑“說也無濟於事”便把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他既掌握着可以決定人生死的權柄,卻沒按公義定案,是難辭其疚的。(a)他明知耶穌因受人嫉妒而被陷害(18節)。(b)他夫人在夢中受神警告,特別打發人對他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他知道耶穌是“義人”。(c)他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24節),更證明他的失職。(d)主耶穌明說他有罪(約一九:11)。

  彼拉多的例子說明了一個政治上有地位的人,難免為保護自己職位不顧正義。今日基督徒應反省,在面對冒犯眾怒與求神喜悅二者之間,究竟撰擇那一邊﹖我們會不會比彼拉多更懦弱,更不理會聖靈的責備地出賣自己﹖

石頭輥開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二節

  本章記述基督復活情景,真切動人,卻毫無誇張的文句。

  “忽然地下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輥開,坐在上面。”

  猶太人的墳墓,不用棺木,而是用相當大的墓穴,其中可安葬一家人或幾代人的屍體,在墓穴外用石頭封住穴口。正當婦女們思慮怎樣可以把墓石挪開時,天使已經把石頭輥開了。

  注意上章末節:“他們就帶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封了石頭不是用石頭封住墓口的意思,而是在已經封住墓穴的石頭上,再加封條,不准人移動的意思。就像政府封房屋時加上封條那樣,不是門能否打開的問題,而是根本不許打開。在婦女們還沒留意這問題時,天使已為他們把石頭輥開了。

  所以當時的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等要求彼拉多派兵把守墳墓,又封住石頭。反而更有力證明基督的復活的真確,又證明兵丁確是受了賄賂而編造謊話,說是門徒把屍體偷走的。否則羅馬政府必然會繼續追究下去。偷屍可不像偷東西,必須找到地方安放。門徒既無事先的計劃,事後又倉惶逃散,官府要追查毫無困難。只要把屍體擺出來,就無法再傳福音了。甚至只詳述追查偷屍經過,也遠比逼害,監禁門徒更有效果。但教會初期雖飽受逼迫,卻未見敵對教會的人提出這一類的證據。

  天使把墓石輥開,是基督復活見證的開端。若墓石仍封住墳墓,就沒有下文的復活見證了。甚麼是今日信徒心靈中的石頭,封住了那內在新生命,使我們活不出基督的樣式呢﹖甚麼是擋住我們復活生命的石頭呢﹖是不信,嫉妒,惡計,賄賂,謊言,瞞騙麼﹖讓基督復活的震撼,震掉這些石頭,使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選自作者著作馬太福音講義之概論)

各期文章 訂閱本刊

尋找《金燈臺》文章

※如果没有輸入關鍵字,將會列出全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