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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召的工人

陳終道

 

經文:哥林多前書第一章一至二節;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一至三節,第二十六章十九節;
   加拉太書第二章七至九節

  蒙神選召的工人,必可以發現神選召他的“印記”。雖然這些“印記”有些是在他蒙召之前已經顯明,有些是在他應召以後才顯明,但在他們身上必有神選召的印記則是確定的。正如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在他身上必定有得救的表現一樣。

一.蒙召的異象(徒二六:19)

  這節經文是保羅追述自己蒙召經歷的情形。所謂“那從天上來的異象”的涵義,不僅指肉眼所能看見的異象,也是包括對神的工作,對失喪的靈魂的呼聲,有一次屬靈的“看見”。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要肉眼看過異象,才是神所選召的人;但每一個蒙召的工人,都必定對神的工作有一次屬靈的看見。不像一般人只對神的工作覺得需要工人那樣,乃是深深地受聖靈的感動,覺得自己對神的工作有不能推卸的責任,責無旁貸,而且這種感動歷久不衰,難以抑制,正如先知以賽亞聽見神的聲音說:“…我可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就說:“我在這裏,請差遣我﹖”(賽六:8)。這是從心靈中的回應。

二.“蒙召”的兩種意義

  聖經中“蒙召”一辭有兩方面的用法:一方面是指得救的經歷說的。例如: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一一:28)彼得前書第一章十五節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書第二章九節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這些“召”都是指得救的人,都必定有一次特別看見是罪人的經歷,這是第一步的蒙召,是神把我們從世界中召出來的。

  “蒙召”另一意義是指人在神的工作方面得着神的呼召。使徒保羅常在書信的開端稱自己為奉召作使徒的,就是工作方面的“蒙召”。多半人是先得救,以後才蒙召作主的工作,但也有人得救蒙召就是同時的,他在認識基督的同時也領受了神的召命(徒二六:13-23)。

  有人反對作傳道人要有奉差遣或蒙召的經歷,這種主張使凡自稱為基督徒的都可以成為傳道人,更增加教會和神學院的混亂。但聖經明明讓我們看見新舊約的神僕都是神所差遣的,摩西有清楚的蒙召經歷,甚至一再拒絕神的呼召而終於降服(出二∼四章)。新約十二使徒是主所設立差遣的(可三:14),而彼得在使徒行傳第六章二至四節說:“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讓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彼得的話明顯的把傳道人所應專心的,與一般信徒分別出來。注意:那告訴我們信徒都是君尊祭司的,正是這彼得。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也明說:“…若沒有奉差遣的,怎能傳道呢﹖”(羅一○:15)。

  最簡單的例子是哥林多前書第一章1至2節:“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基督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在此保羅同時用了兩個不同的“蒙召”:對他自己,自稱為“蒙召”作使徒的;對哥林多一般信徒稱為“蒙召”作聖徒的。所以“蒙召”有兩種意義和崗位,已顯而易見。

三.神的託付(加二:7-8,徒一三:2)

  神所選召的工人必定有神的託付,所以他必定對神的工作感到負擔。如果我們請一個工人,必然會有些工作要他擔負。這樣神選召一個人豈能沒有託付﹖所以每一個神所揀選的工人,必定在工作上有從神而來的使命感,必然對於某些工作在心靈中有一種“要”去做的負擔。保羅不但有神的託付,且清楚知道神所託付他的工作是在那方面:“反倒看見主託付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就是在外邦人方面傳福音。彼得也清楚知道他的託付是在那一方面:“正如託付彼得傳福音給那些受割禮的人”,就是在猶太人中間傳福音。所以我們不但應當知道自己有否神的託付,且應知道神所託付我們的是哪一方面的工作。

  注意加拉太書第二章八節的話是在括弧裏面的,表示第八節的話是解釋第七節的。所以第八節給我們看見神是怎樣託付保羅與彼得使他們作外邦與猶太人的使徒,就是各自“感動”他們,叫他們分別對外邦人或猶太人的工作有特別負擔。這種工作託付的“感動”不是偶然一下子的,是常常在我們心裏的。在我們方面這種常在心裏的感動就是我們對工作的一種負擔,雖然沒有人來催請,自己卻覺得不能不去作,這就是神使人明白祂的託付的方法之一。

  主耶穌曾回答祂的父母說:“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路二:49)使徒保羅教導提摩太說:“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並要在此專心…”(提前四:13-15)。這些話表示神的僕人心中必常關心神的家和神的事。為甚麼保羅說:“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林前九:16)﹖為甚麼他在雅典時,看見“滿城偶像就心裏焦急”(徒一七:16)﹖是誰催迫他呢﹖沒有人,是他內心對神的託付和人的靈魂的負擔使他如此迫切。所以神所差遣的工人,不可能對神工作得失全不在乎。若他根本沒有把神的事放在心裏,怎麼可能是個有神託付的人呢﹖

  我們可能還不明白神對自己的託付是那方面,但決不會對神的任何工作都沒有負擔。一個對神的任何工作都沒有責任感的工人,不可能是神所選召的工人。

四.有事奉神的心志(徒九:19-30;羅一:13,一五:22-23,林前九:16-17)

  神所選召的工人,必定有樂意事奉神的心志。雖然在他蒙召以後未必就立刻去作主所要託付他的工作,未必立刻有機會正式擔任傳道的職責,但他仍必樂意找機會事奉神,為主作工。按使徒行傳第二十六章十五至十八節可知,保羅在大馬色見異象時,已經知道主要差遣他作外邦的使徒,那時約在主後三十二年左右。但保羅正式作外邦的使徒,開始對外邦人開荒佈道的工作,卻是在大約十二至十五年以後的事(徒一三:1-3)。但從使徒行傳第九章十九至二十節可知,他一蒙召後就立即開始傳道,並非等到去亞拉伯三年之後。後來從亞拉伯回來,又在耶路撒冷傳道,並沒有人請他,甚至其他門徒都不敢接待他,但他並沒有因此不作工。以後又下到大數去(徒九:30,一一:25-26),然後在安提阿教會中作教師,直到受聖靈的差遣(徒一三:1-3)為止。所以一個神所選召的工人,必然有一種要事奉神的心志。無論環境是否許可,是否有很好的機會事奉主,他總想找機會為神作一點工作。這是證明他裏面有要事奉神的心。

五.自發性的事奉

  如果一個神學生讀完了神學,有教會請他去傳道,他就傳道,沒有教會請就不傳道,或趁機改行,這樣的人還是改行好了。反之,一個真正蒙主呼召的工人,即使還沒有機會讀神學,還沒有人請他傳道,仍然要找機會為主工作,以神的工人自居。保羅雖然已經知道神給他的託付是作外邦使徒,但當神還沒有差遣他去外邦傳道之前,他絕對沒有推辭當前事奉神的機會,沒有以為這些事不是神所託付的所以不工作。因他不單對神的某一方面工作有特別的託付,也對神一切的工作有樂意事奉的心。這種事奉的心志,使他不斷自發地“創造”工作的機會,不怕勞苦地多方面使神的道廣傳。今天許多神的僕人常有工作過勞的情形,因他們裏面有出於自願而樂意為主作工的“要求”,因而不知不覺中忘記照顧身體。這種要服事主的心,不是因別人催促,是自發的,甚至一有空閒就趕緊裝備自己,好被神使用,因他一心以神的事為念。

六.選召與恩賜

  神的工人不但有愛工作的心,也必有工作的恩賜與果效。恩賜與工作的大小雖有不同,但絕不會既沒有恩賜也沒有果效。不論先知與使徒都行過不少神蹟,施洗約翰卻沒有行過神蹟,但絕不能說他沒有恩賜或工作沒果效。他所傳的信息震動整個猶太地,甚至希律王也尊敬他(可六:20)。

  神所選召的工人必定有神所給他工作的恩賜。這種恩賜並非他原來有的才幹,乃是因神選召他以後給他的。神賜恩賜的方式約有四:

  1. 由聖靈直接顯出能力,用超自然的方法賜給人。

  2. 因人的完全奉獻,就在他原有的才智上加上聖靈的同工。

  3. 藉使徒與長老的按手而賜下(提前四:14)。

  4. 藉人內心的負擔,不斷向那方面追求學習而得。

  這些恩賜必定與領受託付配合。使徒保羅承認他自己的恩賜與亞波羅不同,亞波羅善於作“澆灌”的工作,保羅則是作“栽種”的工作(林前三:6)。但無論是保羅是亞波羅都有神所給他的恩賜。雖然恩賜的種類或大或小各有不同,但神所選召的工人,神必給他所需要的恩賜,以完成神的託付。

  聖經中的使徒們都有神所給他們特別的恩賜,不是他們自己本來有的。那些屬世的學問與才幹,雖然也都可能被神所使用,但有學問才幹的人並不是有工作恩賜的人。許多有學問才幹的人,在主的工作上卻未必合用,像保羅原是個法利賽人,只明白律法,但蒙召以後,卻能傳講福音,深知福音的奧秘,受感寫了許多聖經,又能按手使人得着屬靈的恩賜(提前四:14)…許多神僕,原本沒有口才,不會寫作,但神卻給他們所需要的恩賜。(詳參拙作聖靈的恩賜與事奉

七.工作果效的印證

  神所選召的工人在工作上必有神的同在,雖然工作果效未必立即顯明,但必有果效並且必在工作中看見神的同工。保羅在許多次患難中,看見主的同在,加他力量和膽量(徒一八:9,二三:11,二七:23-24),使他在極端困難的環境中站立得住。他對那些毀謗他不是使徒的人,指出他們本身就是他作使徒的憑據(林後三:1-2),因他們能以信主得救,就是保羅使徒的憑據,並列論自己為主的工作所受的各樣勞苦與患難(林後一一:23-29),因為工作的果效與為主工作所受的苦難,乃是神的工人最有力的憑據。

八.同工的見證

  神所選召的工人,必與其他同是神所選召的工人,有同一的心靈,是其他神所選召的同工在心靈上所承認的。他們雖然未必直接同工,但由於他的生活和工作的各種表現,使所有其他神僕都在心靈中承認他確是神所選召的工人。保羅的工作為彼得,雅各等人所承認(加二:9),保羅也看出彼得的工作是出於神的託付。

  他們怎會互相看出對方所受的感動與託付﹖感動與託付豈不都是內在的嗎﹖別人怎能看到各人的內心呢﹖因為真正的負擔和感動,不可能一直放在心裏不表露出來。反之,內心有的感動和負擔必然溢於言行,因而為人所共知。所以神所選召的工人在聖工上所表露的心態,必是其他神僕所能辨認出來的,甚至被別的神僕所敬佩的。反之,若一個工人的工作與行事是所有忠心公正的神僕們所懷疑或不敢苟同的,則這人最少在工作上缺乏同工方面之印證了!

  何以保羅受了聖靈的差遣,還要由安提阿和幾位先知和牧師為他按手﹖還要彼得,雅各與他行右手相交之禮(加二:9)﹖無非都是表明一種工作上的承認,表示他們是同一腳蹤,同一心靈的同工,使眾教會信任他們。現時教會所行的按牧典禮,實際就是這種作用…但現今教會都把“按牧”作為得着一種較高聖職階級的典禮,完全失去原來用意。

九.總結

  沒有清楚得救經歷的人,常對自己得救的問題疑惑不定;沒有清楚蒙召經歷的人,也必常對於傳道的工作心懷二意,畏縮不前。保羅對自己蒙召的經歷是十分清楚的,他稱神是施恩召他的神(加一:15),稱自己為奉召為使徒的人(羅一:1)。其他使徒和神僕如彼得,約翰,雅各,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也都有清楚的蒙召經歷,所以他們能在各種困難環境中為神作美好的工作。

  有一位神所重用的僕人說:雖然每一個信徒都應當傳福音,但如果一個人沒有被神選召,他就應當避免作傳道人,像避免地獄的火一樣。誠然,不是神所選召的工人而作了傳道人,結果必成為教會的禍患,甚至把教會完全引到錯誤的路上去。他們知道許多屬靈的道理,以為不過如此,其實完全未領悟及經歷其中的真義。

  筆者雖然從一九五三至七七年間對神學工作有學習機會,但對神學的教導十分戰兢,因為在神學院中可能造就出神的僕人,也可能造就出一些教會的敵人。一個讀完了神學還未得救的人,就是一個已經有資格作假教傳,假先知的人!這是多麼戰兢的事啊!雖然不準備作傳道的基督徒,也可以到神學院受造就,但任何作傳道的人,必須是神所選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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