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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你的名為聖

潘國華

 

  在多年前的一個主日下午,加拿大安省多倫多市一間西人教會的教牧同工們,決定取消當晚的晚堂禮拜。理由是因為從下午開始,突然有狂風大雪使路滑難行。為免使會眾發生危險,故有此決定取消一次崇拜。但由於來不及通知所有會友,故此最後還是仍然照常舉行那晚的崇拜。

  設想若神決定取消某次崇拜的話,你會有何反應?可能有人反駁說:“有否弄錯,神也會有取消崇拜的念頭嗎?”信不信由你,神果然會有這念頭。神對那一班被擄歸回的猶太人說:“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瑪一:10)毋須多解釋,神的意思就是要取消一次崇拜!

  為甚麼神會如此忿怒呢?究竟那些猶太人做了甚麼惡事,致使神不喜悅他們,也不喜悅他們的供物呢?瑪拉基書第一章六至十四節記載這事的始末。

  雖然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很親密,甚至在第六至七節神以父子和主僕的稱謂去描寫這關係,但以色列人不但沒有尊敬神為父,也沒有尊他為主,甚至他們還藐視神的名!這個是神藉先知對當時猶太人宗教領袖--祭司們的指摘和責備。以色列人不尊敬神,因為他們缺少屬靈的領導。“祭司們有辱神的囑咐,沒有達成使命。”(註一)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失敗,致使廣大的猶太會眾也都失敗。他們只知道要福分,卻不願盡本分;他們有道德的論調,但卻沒有道德的行為;他們有宗教的信仰,但卻沒有表現(註二)。這個豈不也是今日教會的寫照嗎?今日教會之所以失敗,靈性消沉,最大的主因,會否在於屬靈的領袖,牧師傳道的失敗呢?作教會牧人的我們又怎可以不受警誡呢?當然這段經文不單為聖職人員而寫,也為眾信徒而寫(註三),故此,我們各人均引以為誡!

  神藉先知指責祭司們藐視祂,但他們卻強嘴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6節)這班祭司們不承認他們藐視神,因他們以為自己仍然執行敬拜和獻祭的事奉。可惜他們並沒有留意,他們在宗教上的行動已淪為形式和外表的行動,沒有一點實際的敬虔,這只是一種敷衍塞責的舉動,是神所憎惡的(註四)。

  從何處見到祭司們只是馬虎了事呢?先知一語道破他們的問題--將瞎眼的,瘸腿的或有病的牲畜,拿來作祭物獻給神。作為祭司的必定曉得神對祭物的要求--毫無沾污,沒有瑕疵的--這預表神的羔羊的完全(註五)。故此,他們不敬虔的奉獻是明知故犯的。況且他們也不是因為貧困而不能獻上完整,沒有殘疾的祭牲,第十四節描寫他們擁有很多上好的公羊。他們想留下好的為己用,把次等的東西奉獻給神。

  當日祭司的毛病可成為今日的鑑戒。還看今天教會中的敬拜和奉獻,似乎與往昔的猶太人相仿--馬馬虎虎,敷衍了事。我們有否像祭司們一樣去抗拒神在我們心內微小的聲音,而反向神強嘴呢?這班祭司的惡就是把污穢的食物放在神聖的祭壇上(註六);又將瞎眼的,瘸腿的,有疾病的牲畜獻上給神。這些祭物是不符合律法上的條例的。祭司們公然的污穢神的祭壇,褻瀆神的聖名,這真可為罪大惡極!

  反觀今天的信徒對敬拜和奉獻的事也是很隨便的。每主日我們到教會去敬拜,但事前並沒有作好準備。我們沒有預備好心靈去敬拜神,也沒有作好準備來聽道。事前也沒有好的休息,在崇拜前沒有安靜的心去等候神。甚至在崇拜中也為世事纏繞,心神恍惚,不能全心全意的去敬拜。這種敬拜神的態度算不算是敷衍塞責呢?這樣的敬拜也是等於藐視神,沒有尊祂的名為聖了。

  而奉獻方面,多少時候信徒只將多餘的,零碎的金錢獻上。固然神並不計較我們奉獻多或少,因為甚至寡婦的兩個小錢,遠比法利賽人的捐獻更蒙主所喜悅。主是看我們捐獻的態度。但要明白這點:主以我們捐獻後所餘的多少來衡量我們所獻上給祂的捐獻之價值。換言之,我們的捐獻會否使我們感到付上一些代價呢?“Does giving cost us?”若我們的捐獻只是所費無幾,即是說,神並沒有多大價值,祂不配接受我們的敬拜和奉獻(註七)。因為奉獻者的捐獻與接受捐獻的神是正比關係。若我們認為神是配受事奉敬拜的,我們對祂的奉獻便應表達我們對祂的敬畏,故此這捐獻是有價值的,有份量的。但若我們的奉獻不能使我們感到神的尊貴,那麼這些奉獻只好像殘缺的祭牲,不為神所悅納。換言之,神既是尊貴的,祂配得我們最上好的捐獻。若我們在捐獻上有疏忽,就等於藐視神,沒有尊祂的名為聖了。

  先知瑪拉基在第十二至十四節更進一步描寫,這班祭司所獻的祭牲,不單是有殘缺的,而且還是從別人那裏搶奪回來的,是用詭詐的手段得來的。噢!這是多麼可怕的罪!怪不得神要取消他們崇拜的機會!這班祭司滿以為自己有所獻上,就會得到神的賜福,殊不知他們不單得不着神的賜福,反被神所厭棄。從此可見一個很重要的真理,原來神喜悅人對祂的心多於人對祂的捐獻。撒母耳寫下名訓:“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一五:22-23)

  由於內心藐視神,故此祭司們在捐獻上就馬虎了事。神不喜悅祭司們對祂的藐視,也不收納他們的祭物。從此可知,神先悅納人對祂的愛和尊敬,然後才悅納他們的禮物。不過,我們也得注意這點:愛神的人必定樂意將最好,最有價值的奉獻給神。內心對神的敬拜必在生活上,金錢奉獻上表現出來。

  當時的祭司們不但在崇拜,捐獻的事上藐視神,他們更在事奉神的態度上,失去敬畏的心。祭司專辦聖事原本是有很大的光榮和責任,但是工作一日復一日,一年復一年,每日對着工作已到厭煩的地步。而且,他們每天料理聖殿的事務,日久便司空見慣,將神的事工看作平常。當然由於他們屬靈的光景不好,故此厭煩工作甚而憎惡聖工,且以這事奉為煩瑣之事,更嗤之以鼻(13節),這是多麼褻瀆的行為和態度!(註八)

  我們的光景又如何?會否因事奉的日子久了,經驗也多了,就不自覺地將事奉的熱誠也忘記了呢?求主憐憫,叫我們將真誠的事奉擺上給神,以致我們的事奉,敬拜和奉獻都為神所悅納。事實上,真實的信服神,要在奉獻上盡心,在敬拜上虔誠端正,才會將榮耀與尊敬歸於神,使神的名尊大!

  當日的祭司們藐視神,不尊神的名為聖,故此神對他們有很嚴厲的驚告和刑罰(參瑪二:2-3,9)。這也是神對凡不聽從祂的吩咐,不尊敬祂的名的信徒之警語。尤其對於作領導的,更要慎重神的教訓。

結語:

  故此,我們要尊重神的名,將最上好的禮物獻給祂,將全心全意的敬拜,真誠的事奉,呈獻在祂面前。神啊,願你名為聖!

  若我們真的有這個祈禱--願你的名為聖--就千萬不要像昔日的猶太人和祭司們,藐視神和祂的話。相反的,要凡事尊主名為聖,將上好的敬拜,捐獻,事奉放在祂腳前。

註釋

一.唐佑之著愛與責--瑪拉基書註釋,基道書樓,1982,頁39。
二.同上引。
三.Walter, C.Kaiser,Jr. "Malachi-God's Unchanging Love", Baker Book,1984, pp.31-32,參(瑪一:14)。
四.唐佑之,同前,頁40。
五.Kaiser, p.41。
六.Joyce G. Baldwith, "Haggai, Zechariah & Malachi", TOTC,IVP, 1972,p.225。
七.譯自“Offerings that cost nothing declare that God is worth nothing and thereforenot really worthy to be worshipped.”一句。
八.唐佑之,同前,頁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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