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聖靈充滿的經歷

陳述榮

 

  “主說,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4)

  在基督徒之間,常有題說到“聖靈充滿的事。”因為信徒有渴慕追求聖靈之心,以期靈命長進,離開道理的開端。可是有關聖靈充滿的事,有人說,必須能說方言。說方言,乃是聖靈充滿的憑據。說方言,乃是信徒重生得救的確據。

  這樣以來,信徒之間就產生了兩種態度,一是藐視一般信徒靈命死氣沉沉,崇拜主時沒有活力。一是隨意論斷說方言者近乎異端,畫清界限,各執一詞,以一概全!

  閱於聖靈的事,我願把我所經歷的略提三點分述,以期互相琢磨焉。

一.聖靈充滿──心志更換

  信徒被聖靈充滿,各人經歷不同;但聖靈充滿,給人喜樂的大能可以“排山倒海。”我原是一個唯物主義者,賣命給唯物論,幾乎被“槍斃處決。”冥冥中才知有神救了我!以後決志留學,以期“飛黃騰達。”然而,激烈的戰事攔阻了我的美夢。有機會進教會聽福音,莫明其妙的聖靈感動我是一個浪子。(路一五章)我心裏好憂愁啊!後來又被一位愛我的姊妹為我暗中禱告,不知費了多少時間。有一天下午,她突然向我問了一個問題,“你願意進神學院麼?”說也奇怪,她問了之後不等我回答她就躲開了。呀!一股熱力充滿了我的心,其苦樂之情如“海濤之滾滾”經久不息約有十五分鐘。我默然無語,滿口喜笑,我想,我是要留美的人,心中常想,若不留學,“死不瞑目。”進神學這名詞,對我好像是“天方夜譚。”然而,我一直喜樂不停,這是我生平從未有過的喜樂。奇妙,一煞時我的心志更換一新。我答應她說:“我願意。”──這是初嘗“聖靈充滿”的奇妙。順服聖靈奇妙的帶領,一九四七年春進神學院,即派出作見證,監獄佈道,大學團契見證,至今滿滿五十年半個世紀了,我沒有離開過教會。口傳福音,筆傳救恩,越傳越覺有力,我雖不會說方言,但聖靈呼召了我,改換了心志,一生牧會傳道,經歷人生患難,神是活神,祂是我及時的安慰與幫助。像妻子Dorothy安息主懷時,孩子們還幼嫩。然而在家庭禮拜時,孩子輪流讀經,正好讀到“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約一四:18)輪到我讀經時正好讀到“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一四:27)。我眼流淚,我心被聖靈充滿而讚美! 

二.聖靈充滿──我是罪犯

  進入神學院,聖靈賜給我新生命,一切都感到很新鮮。讀經有味道了,禱告如同生命的呼吸,須臾不可離也。尤其聽老師講經,深入我心,津津有味。但神裝備一個人很奇妙,當我生活煥然一新時,如同在伊甸園。突然,有一天我獨自在禱告室禱告,振振有詞的禱告,顯出靈性的活潑侃侃而禱,突然,聖靈把我從小到大的罪,如銀幕上的電影,一一映出來,我口緊閉,我眼流淚,呀!我在神面前是個“罪犯”!我失聲痛哭不能自禁,淚水打濕了地板。從此,我難過不想活了──“無地自容”!還是自殺了好。為甚麼“自殺無頭”浮在心頭呢?原以為自己是時代的先鋒,豈知罪污不堪,“見不了人!”一死摸煞好了。連我小時偷父親的方空小錢,以及陷害鄰舍黑娃的事,都活生生的影在眼前,不管我把肉眼緊閉住,不想看見這些污穢罪行,但心裏的靈眼沒法關閉,真是難過,痛不欲生!如此者三日三夜,食無味,寢不眠。神知道了我悔改的徹底心腸,憐憫我,赦免我!在一個下午,我有氣無力的躺在床上(是雙人高架床)。忽然,在對面牆壁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異象出現,我晃然大悟,喜樂的聖靈充滿我,我雖是罪犯,主已代死把我赦免。喜樂之力充滿全身,一躍而起,腳踢響了上床的木板。聖靈充滿,滿有平安與喜樂,這是我信主生活難以忘記的事。主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為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到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彼前二:24-25)

  說方言是主的恩賜之一。但聖靈充滿卻是每個信徒必會有的經歷!而且,時常追求充滿,才會在生活上流露出主的形像來!引人歸主!

三.聖靈充滿──牢獄樂園

  牢獄會變成樂園,這是常人沒法思議的事。但基督徒被聖靈充滿的話,就會經驗到“人不能,神能!”

  我雖不會說方言,但常有聖靈充滿的事實。想到在仰光,查經班裏,來了一位雲南的青年,我體恤他,幫助他,然而,他做錯了一件大事,牽累我關監牢十二天。因他(名叫劉松子)犯事後他說:“他只認識陳述榮牧師。”天上落下禍,我兩腿都軟了!但在翌晨靈修時,讀撒母耳記上二十章,掃羅要害大衛,惟約拿單因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生命。在這一章中“平安,”“平平安安,”“你必平安無事,”“如今你平平安安去罷。”靈修時被聖靈充滿,懼怕消失,喜樂滿懷。早點後,跑下樓梯要去向政府說明。不料,剛跑下教會門口,偵探部的車來逮捕我了,時間那麼對準。命我上車不許向家人講話。聖靈再充滿我“喜樂潮溢我魂。”看天空,天是那麼碧藍;吸空氣,空氣是那麼新鮮。奇妙的經歷!關進拘留所,一坐在地板上就禱告:“啊,神啊,是你領我到這裏來的。”只有這一句禱告。地板上有一本讀者文摘,是關在裏面一位空軍軍官讀物,我拾來一看頭一篇記載,一位青年遭海難,飄浮在海中二十八個小時方得救。立刻聖靈充滿我,我坐在地板上,有鐵門保護,警察持槍待立,好威武,好平安啊!我的腳趾在地板上跳舞,比起海上浮沉隨時喪命多平安啊!誰能體會我那時的喜樂與平安呢!我不會說方言,但聖靈充滿卻是信心得勝的凱歌!

  神的旨意奇妙,神在拘留所中,為我預備了伙伴,那位軍官是印緬混血,名叫丁甦。他是一位掛名的基督徒,但每天早晨靈修,我給了他很大的幫助。他說,他若成了偉人,自傳中要把我寫進去。

  一夜,我倆這小小拘留所中,又添了四位少年人,早晨起來一看,他們四人睡的很親熱,每個人的頭枕在別人的腰窩,我心靈一動要向他們傳福音。然後,我選了馬可福音第一章十六至二十節:主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走呼召門徒──西門與安得烈,雅各與約翰。叫他們“得人如得魚。”丁甦為我翻譯緬甸話,講一陣,有一人舉手要信耶穌,接連其他三人也舉手要信耶穌。我與丁甦好奮興啊!

  然後我問他們,為甚麼把你們關在這裏?他們犯規衝過仰光河的夜間封鎖線。我再問:你們是幹甚麼的?答說是打魚的。我們開心!再問,你們是甚麼關係?答說:“我們兩個是兄弟,他們兩個是兄弟。”我歡喜得跳起來的!聖靈知道他們是漁夫,故叫我選那處經文。神的呼召豈只是在加利利海邊呢!也在今天的仰光拘留所中,選召這四位弟兄作了門徒“得人如得魚。”聖靈充滿牢獄成樂園。──(當年保羅,西拉不也有遇這樣的奇蹟嗎!)等我招待了他們四位在基督裏的新人吃了早點後(家裏正好送早點來)。水上警察罰他們一人五塊錢放他們回家。我依依不捨之情,叮嚀他們回家後,要到教會,將來做“得人的漁夫。”當我離開拘留所時主叫我知道“主是我藏身之處。”(詩三二:7)

  啊!聖靈充滿所發揮的能力,領人歸主,奇妙又奇妙!榮耀歸與神!聖靈充滿,活出基督的形像來,叫人看見神的榮耀!最後願寫一節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七節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但願死而復活的主靈光照我們,時常充滿我們,榮神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