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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是基督的僕人

吳主光

 

  哥林多教會被一些假先知滲透,有一部份人甚至起來攻擊保羅,認為他不是基督的僕人,不是使徒,保羅不得不為自己爭辯,因為不甘心教會被這些假先知佔據,羊群失散。

  然而,保羅怎樣與這些假先知鬥爭呢﹖哥林多後書第十至十三章有很動人的交待。在這幾章經文中,保羅表示“被逼”(林後一二:11)說出自己比那些假使徒“更是基督的僕人”的憑據。他知道,要說出自己怎樣怎樣偉大,怎樣更有資格,是主所不喜悅的“自誇”,是愚妄人的行為。但是他若不“自誇”,就不能挽回教會了,怎樣才好呢﹖於是他就採用箴言第廿六章四至五節的智慧來自誇:“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伯你與他一樣,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

  保羅借用愚昧人的愚妄話說:“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既有好些人憑着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他們是基督的僕人麼,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林後一一:17-18,21,23)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攔阻自己過分“自誇”,說:“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們強逼的。”(林後一二:5-6,11)保羅着難的心境可以體會出來。但我們讀經的人,應該從他的身上學到怎樣才算為“更是基督的僕人”,怎樣才能“自誇”得合神的心意。

  環觀今天的“神僕”,多喜歡別人稱他們為博士,或喜歡用“名片”來介紹自己的學位,名譽,地位,高職…將所有可誇的全部塞進名片,到處派發,成了“非常體面的自誇。”今天的傳道人多不喜歡別人稱他們為“弟兄”,被人邀請去講道時,要求主席介紹他的著作,他的大教會,他跑過多少地方,出任過多少間福音機構的主席…在自己的著作中,又喜歡找幾個世界知名的傳道人來寫序言或推介,藉以自誇。許多時候,更製造一些大聚會,故意安排自己當講員,做主席,或擔任祈禱,讀經,祝福等,甚麼也好,只要有機會坐到台上,使自己被列入世界知名人物中就夠了。 

  我不敢批評上述的做法為不對,連我自己也是一個可惡的罪人。但是,當我研讀哥林多後書第一至十三章之章之後,我發現保羅不肯為自己“自誇”,只為挽回教會才不得已“自誇”,我就感到慚愧,也開始以請別人來為自己推介為羞恥。既然保羅看自誇為“愚妄”,為“羞辱自己”的“狂話”(參林後一一:17,21,23;一二:1),我怎敢借用“名片”或主動請別人推介自己來自誇呢﹖
  保羅被逼自誇,然而他說出一些甚麼本事,顯出自己比別人“更是基督的僕人”呢﹖我們不難替保羅想出他實在有許多特殊的資格,證明他確實比別人“更是基督的僕人”,例如:他是法利賽教派世界著名迦瑪烈教師門下的高才生;建立過許多教會;傳福音叫多少萬人得救,連彼得和約翰也用右手和他行相交禮,承認他是外邦人的使徒;在以弗所行過多少神蹟,甚至那些悔改的人將行邪術的書拿出來焚燒,總值也高達五萬塊錢;到過差不多整個歐洲各人城鎮講道,甚麼最偉大的場合他都經歷過;他寫過十幾封書信,流行在眾教會之中,廣被尊為出於聖靈感動的作品…
  然而,保羅連一句也沒有提及這些。他以甚麼來證明自己“更是基督的僕人”呢﹖他竟然說出自己三種特殊的經歷,作為“更是”基督僕人的資格。為篇幅關係,本期先討論第一種經歷,就是“多受勞苦”(參林後一一:23-33)

想到“多受勞苦”,這正是今天傳道人極少認同,和極少重視的資格。保羅將“多受勞苦”看為可誇的資格,為的是避免以一般人所認為值得驕傲的資歷來自誇。因為他知道,無論以甚麼方式來自誇都不是神的旨意。讓我們來欣賞一下他怎樣以“多受勞苦”來自誇:

  保羅“多受勞苦”的經歷可以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被誣告受刑罰”

  例如多下監牢,受過重的鞭打,屢次冒死,被猶太人鞭打五次,被棍打三次,被石頭打一次(林後一一:23-24)。這一類是被外邦人和猶太人冤枉和誣告,因而加給他的刑罰。我們知道,自從決志信主以來,他一生不停遭受這一種被猶太同胞追殺之苦。我們可以想像一下,被普天之下所有猶太同胞仇恨,即使在基督徒之中,也只有三個奉割禮的人叫保羅心裏得安慰的,這種苦有誰經歷過呢﹖保羅受這樣的苦,不是為別的,就是為真理,為主的緣故。

  第二類是“旅行佈道的危險”

  例如船壞三次並且被丟在深海裏的危險,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嚝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林後一一:24-26)。這些危險可以說是保羅自取的,因為他有一個到普天下去傳福音給任何人聽的心志,所以一生旅行佈道,沒有家庭,沒有固定的住處。他從來沒有埋怨過神不保護他,或嫌路途太遠而貪圖安逸。這種來自使命感的勞苦,來自勤奮佈道,搶救靈魂的苦難,正是今天傳道人所缺少的。

  第三類是“缺乏基本生活供應”

  例如受勞苦,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林後一一:27)。這些苦難來自他的骨氣,廉潔,和為父母的心腸。因為除了腓立比教會送來的供應之外,他一生不接受任何教會的供應,尤其是亞該亞一帶,所有教會的供應他都拒絕,因為他說:“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林後一二:14)可嘆,今天許多傳道人斤斤計較薪酬,假期,津貼,安息年,上下班時間,福利…怎配稱為基督的僕人﹖不如稱為雇工吧!

  第四類是“靈裏重壓”的經歷

  例如為眾教會的事天天掛心,以任何人的軟弱為自己的軟弱,為任何人跌倒的事而焦急(林後一一:28-29)。這是為羊群儆醒的重壓,是從想要做好牧人的忠心態度而來的,我們稀奇保羅怎樣從“壓力過重”的心境中解救出來,而不至患上心理病,或神經衰弱。今天的傳道人能否為主承擔這樣的重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