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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問題(一)

分裂

讀哥林多前書的感錄

鄭果

 

讀經:哥林多前書第一章全章

  我們讀哥林多前書,可能從歷史的角度去研讀,只看出哥林多教會的軟弱,與現今教會無關;但若用對照的眼光去看,就會看出今日教會的缺點,與哥林多教會相差不遠。神的話語不但是針對當時教會而發,也是對今日教會提出警告。

  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我們看到了教會第一個問題是分裂──分黨分派,沒有合一的見證。這種情況必讓教會元首主耶穌基督傷心難過,也使弟兄姊妹灰心退後,更叫慕道朋友從前門進來卻往後門溜走。

  主耶穌為教會禱告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也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也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一七:20-22)

  聖靈感動使徒保羅寫道:“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2-3)

  從主耶穌的禱告及聖經的話語,都可以領會三一神的心意,要教會合而為一,切勿分黨分派,可惜末世的教會仍有分裂的現象。

一.分裂的事實

  哥林多教會分裂的事實: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為革來氏家裏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林前一:10-12)

  今日教會也有分裂的情況,有宗派的分裂:為了傳福音或為了重視某種教義,因而有宗派的設立,原無可厚非;然而為高舉自己的宗派而論斷別的宗派,就會失去合一的見證。有高舉傳道人的分裂:有些教會有幾個傳道人,有的高舉這個,有的擁護那個;或有的擁戴主任牧師,有的維護長老們。於是會友分成兩派或多派,以致失去彼此相愛的心,甚至分裂出去,另設教會,彼此攻評。

  有親友同鄉集團的分裂:在華僑華人的教會中,有些人來自於某國某地區,有共同的語文背景,很自然地成為一個小集體。有些人是有親族戚友的關係,也很自然地成為一個小集體,不列在小集體中,就難有深入的交通,無形中削弱了合一的力量。

  我們很高興看見許多教會是彼此相愛,合而為一,同心合意興旺聖工。但是,也有不少教會存在分裂的現象,實在需要主的憐憫,把分爭分黨的情況改變過來。

二.分裂的原因

  我們研究哥林多教會分黨分派的原因,大約有三點,這也是今日教會分門別類或彼此紛爭的主因:

  1. 高舉人:

  他們有的高舉保羅,有的高舉亞波羅,有的高舉磯法;因為高舉了某人,必然貶低了他人,就產生嫉妒紛爭。保羅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保羅的意思是教導我們:不高舉人,是單單高舉耶穌基督。

  2. 接受別人的擁戴:

  哥林多教會的會眾,喜歡高舉人,擁戴人:我們不知那幾位被高舉的傳道人,是否願意接受人們的擁戴?如果願意接受人的擁戴,那麼派別必然會成形了。

  反觀今日的教會,有的有分裂的現象,除了為信仰之故,大多是為了權柄,想得到屬靈的地位,或維護既得的地位,因而拉攏人擁護他,或接受人的擁戴。如此必定產生派別,明爭暗鬥,給撒但分化破壞的機會。

  3. 老亞當的作祟:

  哥林多教會是屬肉體,在他們中間有嫉妒分爭…(林前三:3)他們雖然蒙恩得救,可惜沒有追求的心志,沒有認真地對付自我,在基督裏還是嬰孩,以致被老亞當驅使,有的高舉人,以高舉人為快樂;也有不少人樂意被人高舉,覺得坐在高位上舒服。今日華人教會有“己”的活動嗎?“己”是分黨分派的主因。

三.分裂的醫治

  我們必須看見分裂(或叫做分黨分派)是一種“病態”,這種病必須醫治,否則必使教會萎縮,不會成長,失去見證。

  筆者研讀哥林多前書第一章,發覺使徒保羅被聖靈感動,提出教會的缺點,馬上提出十字架的道理;可以看到,領會十字架的道是醫治分裂的良藥。在此試提出十字架是具有三個字的意義:

  1. 謙:

  我們無論何人,在基督的十字架面前,都是得救的罪人,沒有甚麼可以誇口。“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着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6-29)為此,我們人人都應當謙卑,不可高舉自己,也不要接受人們的高舉。

  2. 愛:

  十字架是愛的記號,是神愛世人,才讓獨生子耶穌基督替人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蒙救贖的人,成為神的兒女,應當效法父神;父神講愛,我們也當講愛,而且行愛。背十架行愛的基督徒,依照聖經的指示,不僅愛可愛的人,也要愛不可愛的人。若真持守這個原則,我們豈敢分門別類,去傷害任何人?

  3. 死:

  十字架是死的記號,當我們經歷聖靈的感動,接受聖靈的內住,就是已經與主同釘死,同埋葬,同復活。(羅六:3-8)因此,我們應看自己是死了,以死去面對一切虛浮的榮耀,不圖謀肉體的滿足,藉此篇幅勸大家向兩位先賢學習:一位是使徒保羅,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保羅所說的話是事實,是真理;我們應同樣的看見,也同樣的接受,更同樣的經歷,另一位是施洗約翰,他說:“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也就是說:“主必加多,我必減少。”在我們每日生活中,應如同施洗約翰,越讓主掌權,我們自己越卑微。

結論:

  教會無論是分爭,分黨,分派,分裂,都會讓主傷心,使信徒灰心,致聖工受攔阻,教會不能增長;若教會有這種現象,我們勿體貼自我,要痛下決心對付自己,力求合而為一,實實在在的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