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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的恩典

于中旻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

  華人每當過年的時候,總是喜歡彼此送禮物,孩子們則可以收到大人給的“壓歲錢”。這在慶祝意味之外,也許跟長久貧窮的文化背景有關。不過,這種“給”的精神,總是值得讚揚,值得推廣:不僅在年節的時候,應該在每天的生活中,都是這樣。當然,給的對象,範圍,動機和程度,也都該思想。

  人性中如果有一點好的地方,那就是從神來的。飲水思源我們應該思想主的榜樣。

  讓我們的眼睛注定基督耶穌,先看見主,才可以遵行主的旨意。正如保羅所說的:“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一○:31)

    主的富足

  主的豐盛和榮耀,是超過我們所能夠理解的。我們的理解力,在於由所知事物推想,所謂觸類旁通。不過,對於屬主的事,就行不通了。因為主的榮耀,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聖經說:“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

  這裏說:神是全備的,盡善盡美,因為沒有缺乏,所以不能改變,沒有“進步”的可能,誰也不能加給祂甚麼,因為如此的完備自足,沒有缺乏,所以神只能夠給。

    主的慈愛

  多麼奇妙的話:“為我們”(林後八:9)!真愛的特點,就是不自私,沒有隱藏的動機。父母的愛是人間最好的,但有話說:“養兒防老,積穀防飢。”這種互相依存關係絕不是錯,是好的;但難免有投資回收的味道,不能算是理想。至於把對神的奉獻,當作天國事業的投資,就更不應該。不過,我們該知道,神的聖愛,遠超越這個層面。

  我們這些該死該滅亡的罪人,既不能,也不願遵行神的旨意,真是“乏善可陳”。如果神存有投資觀念,那對祂的智慧該是最大的問題。感謝主,不僅我們毫無可愛,不僅祂是無條件的愛我們,而且在我們認識祂以先,就愛了我們。聖經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愛就是不為自己,愛就是犧牲。

  聖經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多麼奇妙!主為我們死,也為我們復活;原來祂的死或活,都是為了我們打算的。

  聖經又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八:32)神的大愛既然連祂的兒子都肯賜給我們,其餘的還算得甚麼呢?

  從神的“愛我們”這奇妙的事,使我們認識真愛是甚麼。

  愛就是不為自己,肯為別人。

    主的成為

  神是至高,至完全的,不能更升高,更完全。所以神是不能改變的。祂唯一可能的改變,就不是神了。因此,主道成肉身,降卑成為人。主的這一行動,表現的是何等的捨棄!為我們“成了貧窮”。創造宇宙,富擁“萬有”的神,竟然成為一無所有。這不僅是在物質上的貧窮,而更是“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這“虛己”,就是“克奴細”(Kenosis),倒空的意思,捨去尊榮,所以也是榮耀上的貧窮,一無所有,受人卑棄,完全的給予。這不僅是謙卑,而且是毫無保留。

    主的旨意

  更奇妙的是“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這富足,自然不是說信耶穌就發達致富,而是說心靈的富足,正如主耶穌成為“貧窮”,不僅指物質的貧窮一樣。

  聖經說到人的情形:“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神的法則。”(耶五:4)這樣,真富足是在於認識神。有“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詩二三:1)人一直貪求更多,就是他貧窮的證明。

  一個容器沒有滿,就可以一直注入;如果滿了,就不再需要加進去。這是很自然的理。人心靈的狀況也是如此。有些沒有積存多少物資的人,他一直給出去,成為水流不絕,滋潤別人的泉源。主不是要祂的兒女發財,加建更大的倉房;而是要他們有了基督,得着真的富足,輸送出去。這是最好的見證。這是神在祂兒女身上的旨意。

  耶和華呼召亞伯拉罕,應許他說:“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一二:2)可見神不是以叫他得福為滿足,要他成為活水的江河。今天,神對你我的期望,也不會少於這個。

    恩賜重於禮物

  神總是“給”。“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這是何等偉大的給!神的兒女要肯給人:是愛的實際,是最像神的表現。

  但恩賜與禮物不同。恩賜是“一位”,禮物是“一件”;人在先,物是次要的。所以使徒說:馬其頓的教會是“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八:5)所以蒙恩的人,最重要的是先奉獻自己,再奉獻財物。

    實用的思考

  不是窮而求人助,而是窮中更給人:“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林後八:2)

  不是窄心吝手,而是過量樂助:“樂捐的厚恩…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林後八:2-3)。

  不是人求他們捐助,而是求接納捐助:“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林後八:4)

  不是自己作好事,而是先獻自己:是先蒙救恩,而後有果子;“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參來一三:16)

  求主使我們蒙恩的人,像馬其頓的人一樣,肯給別人。要舉起你聖潔的手,為人禱告;也要伸開你愛心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