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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三重身分

潘國華

 

經文:馬太福音第十六章13至23節

  有位印度小學校長問一名女基督徒學生,為甚麼她不唱印度教的詩歌,而很興奮地唱“大哉,聖哉,耶穌的名?”女孩一時不知如何作答,但後來說:“除了向耶穌唱讚美詩外,我不願意向任何人唱讚美詩。”
據四福音的記載,耶穌是木匠的兒子,出身十分卑微,也沒有受過高深的教育。但後人卻以耶穌的出生將歷史劃分為主前時代及主後時代,即公元前後。著名英國傳道人司布真曾說:“耶穌是世界歷史的中心人物,因為所有歷史上發生的事,都以耶穌的出生前後來定時間的。”而作家Charles Lamb說:“若莎士比亞跑進這房間時,我們會全體站立,但若耶穌跑進這房間時,我們會全體跪在祂面前!”
  到底耶穌是誰,竟有這麼多的尊榮?“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太二二:42)

  馬太福音第十六章記載耶穌和門徒們走到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耶穌知道自己很快就會離世(這經文記載的事蹟距離耶穌被釘十架約為六個月)。祂想在被釘十架前,考驗門徒們對自己的認識,於是向他們發出兩個問題:
  “人說我人子是誰?”(13節)
  “你們說我是誰?”(15節)
  從門徒對第一條問題的回答:“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可以瞭解當時猶太人對耶穌的身分有着不同的意見;這些認識都是片面的,而且很易令人誤解耶穌的真正身分。有人以為耶穌是施洗翰,無疑,耶穌與施洗約翰都是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的信息,但施洗約翰只是耶穌的先鋒而已,並不能與耶穌相比。有人以為耶穌是以利亞,無疑,耶穌與以利亞同是偉大的祈禱勇士,他們也同是行神蹟奇事的先知,但以利亞亦不能與耶穌相題並論。有人以為耶穌是耶利米,無疑,耶穌與耶利米同有一個堅忍受苦的心志,但耶利米只是神的先知,他預言“新約”,而唯有耶穌親自以祂的寶血設立“新約”,故此耶利米亦不能與耶穌相比較。
  耶穌基督不大注意別人對祂的認識如何,祂卻要求祂的門徒們對祂有正確的認識。故此,耶穌不單問門徒們有關別人對祂的看法,耶穌更要問門徒自己對祂的看法。
  在耶穌問門徒們的第二個問題:“你們說我是誰?”之“你們”原文有加重語氣,即可解作“你們自己說…”耶穌要求門徒自己的答案,不是人云亦云的說法。

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一六:15-17)

  從耶穌和彼得的對話中,可見耶穌的三重身分:

一.耶穌是基督

  “基督”是希臘文,而它的希伯來文同義詞是“彌賽亞”,是從“受膏”這含意演變而成;基督即受膏者。
  舊約聖經先知書的預言多題及彌賽亞的時代或國度(例:賽二六至二九章;結四○至四八章;但一二章;珥二:28至三:21),很少題到彌賽亞本身。舊約聖經從未題及彌賽亞是以色列人的拯救者;事實上,以舊約來說,神自己是彌賽亞時代之實踐者。雖然舊約聖經很少題及彌賽亞本身,但受膏者的觀念卻很清楚。在舊約聖經的寫作後期,“受膏者”更被用以指神所選立之以色列民的拯救者。
  而在舊約和新約間的四百年(史稱為兩約之間的斷代史),“彌賽亞”的意義被不斷的修飾。後來,猶太人盼望彌賽亞來臨的心情更形成為一種深切的政治性的期望。“彌賽亞”在耶穌時代已變成為一種政治領袖的用語。當代猶太人受到羅馬人的統治,故他們深切期望以色列的拯救者,即彌賽亞的來臨,拯救他們脫離羅馬人的手,建立地上大衛的王國。所以,對於耶穌當代的猶太人來說,“基督”或“彌賽亞”乃政治上的領袖,以色列人地上的君王。而更奇怪的,那時分散在死海約兩哩附近的昆蘭社團隱居的猶太人,他們相信將有兩位“彌賽亞”來臨,一位是亞倫的後裔,另一位是從以色列出的。而正因為昆蘭隱居的猶太人多是祭司後人,故他們高舉亞倫的“彌賽亞”,過於以色列出的“彌賽亞”。正因當代不同的猶太人對“基督”有不同的觀念,故耶穌很多次不准許門徒們向外人宣講耶穌之“彌賽亞”身分(太一六:20),免得人強迫祂作王(參約六:15)。
  彼得在此認耶穌為“基督”,並不像當代的猶太人,以為耶穌是以色列人政治上的拯救者,他乃認耶穌是神所立的基督,即君王。
  耶穌的第一重身分:祂是基督,是神所立的君王,祂要治理神的國度,祂要治理屬於神的人。今日信徒有否承認耶穌是我們的王呢?有否將心中的寶座交給耶穌,讓祂坐在我們人生的寶座上,治理我們,供應我們的需要呢?
  耶穌是基督,祂是我們的王!據聖經來說,“君王”是統治者,帶領者和供應者。故此,我們接受耶穌作我們的君王時,我們就服在祂的管治和帶領下,更在凡事上得到祂的供應,祂必保守凡願意服在祂管治下和帶領下的人(約一○:9-11)。

二.耶穌是神子

  彼得不單承認耶穌是基督,他更指出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的獨生子(約三:16)。在舊約聖經裏,“神的兒子”這詞很早經已存在,但它多是用於集體性稱謂,即神的眾子。天使有時被稱為神的眾子(例創六:1-4;伯一:6,二:1),以色列人亦被稱為神的眾子(申一四:1-2;耶三:19-20;何一:10),以色列的君王們亦被稱為神的眾子(撒下七:14;詩二:7)。但耶穌是“神的兒子”與舊約聖經的用法完全不同。在福音書裏,有不少處記載耶穌稱神為“父”,“我的父”,“天父”。耶穌與神的關係是父子的關係,而這關係是獨特的;“神為耶穌的父”和“神是我們的父”二者是不同的(約二○:17)。
  耶穌是神的兒子,祂乃神的獨生子。使徒約翰將這觀念很清楚地表明出來。約翰福音一開始就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1)這節經文很清楚地表明耶穌的先存性,即在創世以前祂已存在。約翰繼續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獨生子”原文monogenes即“同類獨有的”(alone of its kind),指出耶穌是神,乃三一神中的子神。約翰福音第一章十八節明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有可靠的古卷記錄作“只有父懷裏的獨生神”。耶穌是神的兒子,祂是神!多馬見到復活的耶穌時說:“我的主,我的神。”(約二○:28)耶穌的神性很清楚在新約聖經中記錄下來。可惜常有人過分高舉理性,如近年的新派神學,認為耶穌只不過是人而已,他們認為聖經之所以稱耶穌為“神”,是因為耶穌與神有特殊的關係,因為耶穌順服神。新派人士最大的困難,就是他們不相信聖經是超自然的真理,故他們將聖經超自然的部分刪去,以聖經為一本普通的書。他們完全忽略了基督教信仰是啟示性的,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當彼得指出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後,耶穌對彼得說:“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17節)彼得之所以能說出耶穌真正的身分,完全是因為父神的啟示。由此可知,屬靈的真理,並不是從推理而得,乃藉神的啟示。從彼得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這事件中,可再次確證:信心乃建基於啟示。正如保羅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一二:3)
  彼得得到神的啟示而指出了耶穌真正的身分後,耶穌基督將教會建造在彼得的承認“耶穌為基督”,“耶穌為神子”這兩項真理上。換言之,教會的真理基礎是承認耶穌是基督和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若有任何“教會”不承認這兩項真理,它並不是屬於耶穌基督的!
  第十六章十八節的解釋引起了不同的爭議,但最可靠的解釋還是根據上下文的解經法。既然第十七節題到彼得得到神的啟示,指出了耶穌真正的身分,故此第十八節應以彼得這個認信去作思考。似乎耶穌基督在這裏應用了一種特別的用字技巧word play去表達祂的意思。因為原文“彼得”與“磐石”是同一詞,故此耶穌的意思大概指出,祂將教會建造在“彼得的認信”這石頭上(rock of Peter's confession)。故此,教會是建基於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之真理上。
  雖然第十九節是耶穌向彼得說的話,但根據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十八節得知,耶穌亦將這權柄交給其他使徒及全教會;從其上下文得知是指教會紀律。“捆綁”這動詞乃猶太人夫子的用語,意即“禁止”;而“釋放”則有“准許”之意。這句話的重點在於以耶穌基督的教訓作為教會綱紀的準繩。

三.耶穌是救主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一六:21)

  耶穌不單要求門徒認識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也要求他們知道祂是救主。耶穌基督到世間來的最大使命之一,就是要為人的罪,死在十架上。“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整本聖經都指着耶穌的死,是為着代替人的罪而死。十字架是耶穌在肉身生活時的中心。馬太用了33%的篇幅去描寫耶穌釘十架前最後幾天的事蹟;馬可用了37%;路加用了25%;約翰則用了42%。據聖經學者R. A. Torrey(1856-1928)的估計,在舊約聖經中有333處經文預言耶穌的死,而新約則有175處,可見耶穌的死是十分重要的。耶穌死是為代替我們的罪而死。當彼得後來明白這真理,在書信中寫道:“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
  但當耶穌把祂將到耶路撒冷受害被殺這事告訴門徒時,彼得不明箇中原因,還頑強地拉着耶穌,勸祂不要上耶路撒冷。顯然地,彼得當時還未明白以賽亞先知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所預言的“受苦的僕人”,在彼得的心目中,“彌賽亞”是不會受害的。彼得忽略了“冠冕之前先有十架”這個神的心意。後來,耶穌從死裏復活後向門徒解釋這個事實,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路二四:46)因為耶穌基督必須先到世間來解決罪的問題,然後才以君王的姿勢榮耀地再來,治理神的國度。希伯來書就解明這個真理:“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九:28)
  彼得頑強的阻止,遭受耶穌的斥責。當然,耶穌是斥責彼得受撒但的迷惑,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耶穌為罪人死完全是神的旨意,是神救贖計畫中最重要之處。故此,救主也是祂重要的身分。

  耶穌是基督,神子和救主;期盼今日信徒深明祂這三重身分,以祂為主為王,讓祂管理我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