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我們是鹽和光

陳梓宜

 

  基督徒活在世上真夠苦的,因為一旦成為神的兒女,就要與那“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爭戰;面對罪惡的禍害和引誘,面對因基督的緣故而受的壓逼,真巴不得早點與主同在天上的樂園裏。與主同在,沒有邪惡,該多好呢!為甚麼主還要祂的兒女在地上受苦?

  驀然想起那耳熟能詳,主耶穌在山上所說過的話:“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3-16)又想起今年常背的經文金句:“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看來,還是不能信主後就“一走了之”,主將我們放在世上,是為了在這受惡者影響的黑暗世代,放些鹽和光;信徒仍活在世上,不是單單受苦,而是為這偉大的事:作鹽作光,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更多人能認識主,出黑暗,入光明。

  不過,世人“不愛光倒愛黑暗”(約三:19),在這世上作鹽作光,到底是十分困難的。我們置身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雖然未必隨流失去,但許多時候,還真只是軟弱得像羅得一樣,住在所多瑪和蛾摩拉中間,看見聽見不法的事,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二:8)好像只能內心傷痛,而無能為力去作甚麼的。畢竟,要顯在這世代中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實在需要勇氣。

  但以理書記載了四個令人欽佩的人物: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他們四人是猶大族的宗室貴胄,被擄到巴比倫。當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他所用的膳和飲的酒賜給他們時,但以理立志保守聖潔,就請求官長容他不玷污自己,不享用王所賜的飲食。他們為信仰也不以性命為念: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寧願被丟進火窯,也決不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所立的金像;但以理冒着被丟進獅子坑的危險,也要照常向耶和華禱告。結果,非凡的心志,讓耶和華神的榮耀得以彰顯。哈拿尼雅三人在火窯中仍得存活,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知道他們所信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除祂以外沒有神可以這樣施行拯救;但以理在獅子坑中沒有受傷,同樣叫瑪代族大利烏王認識但以理所信的神,能保守祂的僕人平安。

  我們的生活,可能平凡得很,未必有轟轟烈烈的神蹟發生在身上,讓人看見就立刻為偉大的神而驚嘆。不過,但以理他們,何嘗沒有像我們一樣的生活呢?我們活在歪理橫行的世代,但以理他們活在滿天偶像的國家;但他們立志在邪淫的社會中,不容罪污玷染自己,向官長表達自己不願享用王的膳食,向罪惡說“不”(但以理書第一章)。我們工作,但以理也工作;但他忠心作工如同服事主,就有美好的見證,工作表現比別人更勝一籌,甚至其他人不能找出他的過失(但六:1-4)。他們有不信真神的上司和同事,會因信仰受不必要的壓力甚至陷害,但他們不會為了迎合或附和他人而向偶像低頭,甚至可以為堅持信仰立場而付上生命的代價。(但以理書第三及六章)
  他們在平凡生活中能夠活得不平凡,因為他們確實是世上的鹽,在日常生活上忠心倚靠神,忠誠的處事待人,就顯出美好的靈性;是世上的光,在眾人都敬拜偶像的時候,他們向王說“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就將生命的道,耶和華真神的拯救,表明出來。他們的人生,能散發味道,能放射光芒,因為他們堅心跟隨主。

  主耶穌既說我們是世上的鹽,是世上的光,我們也可以像但以理他們一樣,作有味的鹽和明亮的燈。我們若堅心跟隨主,日常生活有好行為,叫人看得見可以歸榮耀給天父,基本上已在發光了(太五:16)。而且,神已將“剛強,仁愛,謹守的心”賜給我們(提後一:7),有了這個心,我們在充滿罪惡引誘的環境裏,可以謹守自己,立志分別為聖;面對惡勢力的挑戰,可以剛強起來,表明真理的立場;也可以為愛主而大發熱心,像大衛一樣,看見非利士人歌利亞辱罵永生神的軍隊,愛主的心就在內裏燃燒,就站出來為主爭戰。不要像羅得,面對罪惡只能束手,內心天天傷痛;要效法但以理他們,無論在甚麼境況,也展現神兒女應有的風骨;甚至可以像施洗約翰,不畏宗教惡勢力,不懼怕暴君希律,而直斥罪惡,主說他“是點着的明燈”。

  願神的兒女,在世上作鹽,作個有味道,有風骨的人;在世上作光,照在人前,使人看得見主的榮美。願我們不要忘掉,也不要辜負主把我們放在世上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