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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將你腳上的鞋脫下來

何衛中

 

經文:出埃及記第三章1-5節

當耶和華神要呼召摩西去埃及拯救以色列民脫離法老王的時候,先給他看到一個大異象,這個異象就是荊棘着火焚燒;摩西甚感奇怪,怎麼荊棘會無緣無故着火焚燒?於是過去要觀個究竟,此時耶和華的使者就在荊棘火燄中向他顯現,並呼叫他說:“摩西!摩西!”摩西說:“我在這裏。”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出三:1-5)

分別為聖

  為甚麼神要摩西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摩西在地上行走,而地(世界)是污穢的,鞋踩在這污穢的世界,因此必須脫去;另一方面,神對他說:“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甚麼是聖地?凡是在神面前的地方都是聖的,因此在神面前的人必須分別為聖。在這裏就給我們看到一個真理:凡是神所要用的人,他必須分別為聖,然後神才能使用。以賽亞先知所見到的異象,是神高高坐在寶座上,在祂面前有撒拉弗侍立,他們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賽六:1-3)神是聖潔的,故凡在神面前的都得分別為聖。

交出主權

  脫鞋除了有分別為聖的意義之外,還有另一意思。在約書亞記第五章13至15節也記載了一個脫鞋的故事。當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要去攻打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忽然“有一個人,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對面站立。約書亞到他那裏,問他說:‘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他回答說:‘不是的,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俯伏在地下拜,說:‘我主有甚麼話吩咐僕人?’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對約書亞說:‘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聖的。’約書亞就照着行了。”這段經文和摩西蒙召時的情形差不多,而在這段經文裏面更加給我們看到脫鞋的意義,就是將自己的主權完全交出:自己生命的主權,統領百姓的主權,自己地位的主權完全交給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放棄權利

  在路得記第四章記載着另一個脫鞋的故事:當波阿斯要娶路得為妻的時候,發現還有一人比他更有資格娶路得,於是波阿斯對那人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裏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回答說:“我肯贖。”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我不能贖了。”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得四:3-8)這就是表示他放棄所有的權利。
  在這三個脫鞋的故事中,給我們看下列幾方面的真理:
 1. 當神揀選人來服事祂時,祂要那人脫鞋,表示分別為聖:與世界分別出來,將自己分別出來。
 2. 所站之地是聖的:摩西及約書亞兩人都是站在神面前,凡是在神面前都是聖地;而神是絕對聖潔的,故服事神的人也得聖潔。
 3. 摩西及約書亞兩人都是神要使用的人,無獨有偶,神同時都吩咐他們要脫鞋。這表示要他們脫去世界的纏累,脫去老我的捆綁,脫去世俗的觀念,而有一個全新的生命去服事神。
 4. 從神對約書亞所說的話,表明約書亞並不是真正的元帥,主才是真正的元帥。這要提醒我們服事神的人,要順服主耶穌元帥,要讓祂來帶領。
 5. 從路得記的故事中,拿俄米那至近的親屬將鞋脫給波阿斯,表示他完全放棄他在路得身上的權利。今天我們也有些該得的權利,但是否願意為主的緣故,放棄我們該得的權利?
 6. 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手裏有拔出來的刀,那把刀令人想起主手中兩刃的利劍,也就是神的道(來四:12)。服事神的僕人們要有神的道可講;不但要講,還要遵行。
 7. 約書亞就照着神的吩咐行了。這就是約書亞這般有能力的原因;他一生行在神面前,為主多番爭戰得勝,沒有敵人在他面前站立得住,他可說是大獲全勝。
  今天,我們服事神的人,不知是否願意在神面前把腳上的鞋脫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