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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大的悲劇是…

 

 

我用靈魂的眼晴仰望那靈眼之上,心靈之上那不變的光芒,因而進入其中,與大化為一。
               —奧古斯丁

  “一個人可能遭遇的最大悲劇是甚麼?”十九世紀美國聾盲教育家海倫凱勒(Helen Keller, 1880-1968),一次在利巴嫩的美利堅大學演講,在發問時間中,某學生問她這個問題。海倫凱勒不假思索,立即回答說:“是有眼卻看不見。”
  海倫凱勒在十九個月大時,患了一場大病,使她失明和失聰;但她發奮圖強,學會了英文,數學,物理,歷史,甚至完成大學畢業,成為世界聞名的聾盲作家。她經常讀她那本凸字聖經,書中有些地方都被她摸平了,她為聖經作見證說:“我愛聖經與愛其他書不同。聖經給我以深沉與安慰的意識,啟迪我:能看見的是暫時的,不能看見的是永遠的。”她說:“因為殘障,我找到了自己,找到了神。在我內心發現音樂和光明。”海倫生命的內涵如此豐富。
  十九世紀美國盲人聖詩作家芬尼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1820-1915),出生後第六個星期,因醫生的誤診,使她雙目失明,一生都處在黑暗中。但她那最純淨的心眼,看到了十字架的光輝,願意誇耀世人所認為恥辱的十字架,直到生命結束的那一刻!偉大的頌讚發自她內心的深處:

十字架,十字架,永遠是我榮耀;
直到我歡聚天家,仍誇主十字架。
(Fanny Crosby:“Near the Cross”,生命聖詩367首)

  芬尼從小就展露出寫詩的才華,直到四十多歲後,上帝才真正的使用她,創作出八千多首的詩詞,她的詩洋溢着神的恩惠與慈愛,令千萬人同受感動。她雖肉眼失明但心靈光明,神的真光不但照亮了她自己的一生,也透過她的生命把真光照亮了千萬人。
  1975年獲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的程文輝女士,天生瞎眼,少年時因着失明之痛,屢次企圖自殺,後來她信了主,生命被改變,完成學位之後在香港的盲人中心服務。三十多年來她努力為盲人爭取福利,服務社群,獲得很多的獎狀及榮譽,除了獲選香港十大傑出青年,還獲英女皇頒授MBE勳銜和香港大學頒授社會科學榮譽博士學位。有個訪問她的記者,有感而發,對她說:“你所信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雖然你眼不能看,但神使用你,全是祂的榮耀。”

  我非常認同海倫凱勒所說的話:人生最大的悲劇不是眼睛看不見,而是有眼睛而看不見(約翰福音第九章39-41節)。有些人看到宇宙萬物的奇妙存在,卻看不到宇宙萬物背後的創造者。又領悟不到把辨別是非善惡放在人心中的真神。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馬書第一章19-21節)

  主耶穌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馬太福音第六章22-23節)眼睛是身體的燈,燈一亮全身就光明,才能看清楚,看得遠,看得透。屬靈的眼睛,就是人內心的眼睛。需要主親自打開,當祂打開了,全身就光明,不再被黑暗籠罩而活在黑暗裏,看不清生命的目標和生命的價值。心靈眼睛若明亮,就會對準生命的焦點,活出生命的真正意義。因為肉體眼睛的看見是暫時,唯有靈裏的看見才是永恆。(哥林多後書第四章18節)

  耶穌的使徒保羅經歷了一次劇變。他本來熱心逼迫相信耶穌的人,在往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了主。看到主後,他的眼睛暫時失明了三日。隨後,他獻上餘生,專心服事他先前迫害的耶穌;本為耶穌基督的敵人,成為耶穌基督忠心的使徒。因為他的眼睛回復了視力,心眼也被主打開了,成為真正看得見的人。(使徒行傳第九章1-22節)(賴建鵬)

金燈臺雙月刊第一二六期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