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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常活免死?

 

  “誰能常活免死,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呢?”這是詩人在二千多年前,所提出的一個問題。(詩篇第八十九篇48節)
  死亡,這個黑色的獰惡仇敵,使多少英雄豪傑戰慄,使多少君王富人變色!真是“千古艱難惟一死”。

死亡是甚麼

  起初上帝造人,把人安置在伊甸樂園中,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第二章15至17節)可惜,始祖亞當夏娃不信,違背了神的話,竟聽從了魔鬼的話,以至咒詛臨到:被逐離開神的面,靈失去了與神的交通,這是“靈死”,肉體雖仍暫時存活,但靈死了。
  以後,人就在世上生活一段時間,直到靈魂有一天離開身體,這是“身死”,就是通常所說的死。這使肉身的生活機能停止,與世界離別。
  但身死並不是最後的結局,聖經說:“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第九章27節)沒有重生得救的人,在神寶座前,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8至9節)這結局是和神永遠分離,是永遠沒有盼望的痛苦。這就是“永死”。

死亡的可怕

  人類有一個共同的恐懼,就是死。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工價乃是死。”“死是從罪來的。”
  人對死的懼怕,是因為對罪行懷着愧疚。在為物慾掩蔽,失去光芒的良知中,仍然會不自覺的戰慄於上帝公義審判的光輝;在“身死”獰厲的面貌之後,還加上“永死”的陰影。為甚麼會如此呢?是由於“靈死”離開神面的結果。
  死,是一個無法抵禦的仇敵。深塹高壘不能阻止它,堅壁重門不能隔住它,富豪和有權位的人物,也不能延遲它的造訪。低扇短坦的茅舍,跟巍峨的崇樓華廈一樣,都是這位不速之客臨到的地方,而且常是在比你願意它來的時間更早之前就臨到。

死亡的得勝

  在防阻死亡上,人既是完全失敗了,哪又能有得勝死亡的可能?有甚麼得勝死亡的方法?聖經說:耶穌基督本是上帝的兒子,卻降世為人,“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第二章14至15節)
  真奇妙!上帝是慈愛的,祂為拯救那在死亡恐懼之下的人,設立救法,就是:以死勝死,代罪除罪。
  死既是由罪來的,勝過死的方法,自然需先除去罪。但世上的人,沒有一個不是罪人,神就差遣獨生愛子主耶穌基督降世,道成肉身,由聖靈感孕,藉童貞女而生;在世傳道救人,後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流出寶血還清罪債;並且死後葬在墓中,三天之後復活了。這就是藉着死敗壞掌死權的。“耶穌被交給人〔釘十字架受死〕,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第四章25節)唯有祂征服死亡,得勝死亡,也將這得勝的真生命賜給信祂的人。
  所以,聖徒奏出凱歌:“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55至57節)
  靠着我們復活的得勝元帥主耶穌基督,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相信祂,而罪得赦免,可以與神和好,進到神面前,作神的兒女,“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主耶穌基督復活之後,與門徒同在四十天之久,然後被接升到天上,為信祂的人預備地方;並且祂應許還要再來,接信徒同在榮耀裏。基督徒靠主勝過死亡,不再畏懼;因知死亡是與主同在,好得無比,知道死亡是進入屬天榮耀生命的門。
  “人生自古誰無死?”這是生命的悲劇。
  但主耶穌,就是生命的主,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約翰福音第八章51節)又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第十章10節)只有靠着主耶穌基督,才可得着永生,免受永遠的滅亡;信靠祂,是唯一的出路,是新的人生開始。(于中旻)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八期 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