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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比喻選讀

一旦生命結束,你就…

葉福成

 

經文: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至31節

  這比喻的對象是自以為義和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路一六:14)。這次耶穌提到他們是“垂涎的”,也就是希臘文裏的“貪愛錢財”。

  錢財是否成為你得救的障礙?你是否為自己的永生做好準備?你已為自己的靈魂預備了甚麼?

一旦生命結束,你就無法存留任何東西,所以現在就分享吧!

有一個財主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路一六:19-21)

  貪愛錢財的人,眼中只有金錢,別無其他,他們和這比喻裏生活奢華的財主相似。這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在希臘文的意思是:“他每天華麗地作樂。”19節的希臘文,最後一字強調他的“奢華”,有“閃亮地”的意味─他的生活真是刺眼,讓人看得很不舒服,就像是把閃光燈放眼前一般。

  聖經中記載耶穌使用“宴樂”這個原文字僅僅六次,分別使用在三個不同的比喻中:一次在這個比喻(19節),一次在另一個財主身上(路一二:19),四次在浪子的比喻中(路一五:23,24,29,32)。浪子的父親是因為失而復得的靈魂“作樂”,尤其是為了他兒子的靈魂(路一五:23);而路加福音第十二章裏那無知的財主是在收割的時間“作樂”,可是這比喻裏的財主是每天無故地“作樂”。

  這個天天奢華宴樂的財主,時常在家門外看到一個他熟悉,一看就認得出名字的人(路一六:24)。財主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但拉撒路全身長滿瘡又滿布傷痕。20節說拉撒路“被人放在財主門口”,這些人可能是一些好心的鄰居或朋友,他們以為財主會有道德感,會幫助拉撒路。拉撒路渴望財主桌上任何掉下的食物零碎,他一看再看,一直覺得飢餓難耐;但財主始終沒有甚麼表示,沒有給他一滴水或一片乾糧。拉撒路“要”(或渴望)(21節)這希臘字,與浪子“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路一五:16)是同一個字。每天,他的肚子在叫,他的嘴滴下口水,他的身體顫抖;但財主每天關緊着門,放下窗簾,又使用另一個門口出入。財主知道那窮人的名字(27節),但是無論在街上或在門前,都沒有叫過他半句;甚至連野狗對待拉撒路都來得更友善,更仁慈,更有情(21節)。

  在每天作樂中,財主會偷看那窮人走了沒有,但是拉撒路仍在外面。其實,對於財主來說,眼前就是一個最方便行善的機會了,但是財主拒絕賙濟這個在自己家門口的人。事實上,拉撒路日常的出現是財主的福分而非重擔,因為這是神給他那剛硬的心有回頭的機會。

  你知道嗎?罪不只是犯了甚麼罪行或做錯甚麼事,還包括忽略或虧欠。這個天天奢華的財主被譴責,並不是因為做錯事或因他富有,而是因他沒有做正確的事情,沒有同情心,甚至長久塞住憐恤的心,對別人視而不見。

一旦生命結束,你就無法抓住任何機會,所以現在就尋求神吧!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路一六:22-26)

  人總是忙着為今生的生活作準備,卻忘記為離世的生命作打算。財主和拉撒路死後的生活與在世生活之間的差別,實在大到不能再大了(22節)。死後的故事和生前完全相反。死後的故事是先從拉撒路講起,不像故事一開始是先從財主講起(19節)。拉撒路卑微地死去,財主卻有體面的葬禮(22節);但是拉撒路在死後有個順利難忘的路程,希臘文寫着:他被天使帶去,交在亞伯拉罕的懷裏(22節)。

  拉撒路(Lazarus)是希臘名,就是希伯來名的“以利亞撒”(Eleazar),其意思是“神是我的幫助”。中文聖經中“討飯”一詞或是一些英文翻譯的“乞丐”一詞,對拉撒路真不公平;“討飯”這希臘字在聖經中出現三十四次,而除了這比喻中有兩次(20,22節)翻譯成“討飯”之外,其他三十次是翻成“窮”,一次翻成“虛心”(太五:3),還有一次翻成“懦弱”(加四:9)。拉撒路是個窮人,雖比其他人更窮,但是他沒有因為食物,衣服或金錢而糾纏任何人。就像他的希伯來名“以利亞撒Eleazar”的意思,他的幫助從神而來。有時,他可能覺得神遺棄他或忘記他,但是他絕對沒有否認神,詛咒神或離棄神。他的遭遇不如意(25節),但是壞事不會腐化他的品格,行為或內心。他的衛生可能不佳,但是他的靈命和品格卻很好。他相信有更好的明天,也相信永恆的生命要賜給他,將來能從死亡,地獄與定罪中得拯救。

  地獄不是甚麼好地方,那是個極度痛苦且悲傷永無止境的地方。24和25節的“痛苦”在希臘文裏都是同一個字,指痛苦,沮喪,疼痛,不安或憂傷。24節的“火焰”並不是輕的;普通的“火”是“pyros”,但這裏的“火焰”是“phlox”,表示火焰或火災。輕篾救恩的人,免不了地獄的怒火。24節記載有喊叫的聲音(原文是“就喊着”),意味着悲嘆的靈魂,還有猛烈的火焰。

  26節的“深淵”在聖經中只出現這一次,描寫信與不信的人之間的分隔,是“深”(mega)和“淵”(chasma),不僅僅是一個缺口,而是鴻溝;不只是一個裂口,而是一個峽谷。這“深淵”無法量測,是關係的斷裂;這“深淵”不是路程的距離,因為這可憐的財主還能看見拉撒路,但卻是永恆的隔絕。到那時,所有的人不只無法“從一邊到另一邊”,而且他們哪裏都不能去,也不可離開。人死不是一切了結或沒有感覺,地獄不是“死去”的地方而是“死不去”的地方!

一旦生命結束,你就無法拯救別人,所以現在就傳福音吧!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一六:27-31)

  30節中“悔改”一詞是未來式的。這是聖經希臘文裏,唯一的“悔改”以未來時態(future tense)出現,中文譯作“他們必要悔改”(they will repent)(30節)。“悔改”在其他經文中,總是用現在式或過去式。傳福音時呼籲“悔改”時,是用現在式,共出現了十次,尤其在福音書,使徒行傳和啟示錄(太三:2,四:17;可一:15;徒二:38,三:19,八:22;啟二:5,16,三:3,19)。在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21節,保羅憂愁犯罪者“不肯悔改”,仍是用現在式。

  “悔改”的過去式也很令人大開眼界。當耶穌責備哥拉汛和伯賽大兩個城市時(太一一:20-21;路一○:13),祂因他們的不信而譴責他們,就是“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這“終”的原文是用過去式表達的(they did not repent)。耶穌又說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they repented),這是過去式(太一二:41;路一一:32)。在啟示錄中,有五次說到神的審判會臨到那些過去不“悔改”的人,也是過去式(啟二:21,九:20-21,一六:9,11)。

  未來式的後悔是虛空的,只是浪漫和猜想而已。一旦生命結束,禱告和得救機會都將失去。人的生命到此是不可逆轉,不可挽救,不可替代,無法贖回也無法彌補的。

  這段經文裏持續有時態的變化。財主所使用的未來式是被拒絕的;但是請注意未來式應該如何正確地使用(31節):“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If they do not listen to Moses and the Prophets, they WILL NOT BE convinced even if someone rises from the dead.)亞伯拉罕肯定財主的五個弟兄或其他的親戚是不會聽從的,正如財主肯定他們會聽勸的一樣。有一點差別的是:財主的堅信是沒有根據的,只是願望而已;而亞伯拉罕卻有站得住腳的論點:假若他們不聽從神所差的僕人摩西和先知的話,那他們怎會願意相信窮人拉撒路呢?如果在哥拉汛和伯賽大城中上萬的人看到耶穌的神蹟,但不“悔改”(太一一:20-21,路一○:13,與30節中財主所用的字是相同的),為甚麼他們現在會在乎而突然相信呢?邸立基(Helmut Thielicke)說得好:“死者的痛苦就是他們無法警告活人。”

結語

  當人的生命結束時,就不能再討價還價,也無法請求原諒或責怪別人了。地獄不是一個傳說,一個理論或教條,而是一個事實。你在乎的不應該是富人或窮人是否去那裏,而是應在乎你自己在哪裏。不要再懷疑,耽延或猶豫!人生的好景很快就消逝,但豐盛的生命卻可長存。你是否太注重今生而忽略永生?你是在尋找地上的成功還是天上的福分?是在追求物質還是真理?其實,不作決定或選擇,就是已經作了決定和選擇。你要現在悔改,還是以後後悔?你要得永生確據,還是傷心遺憾?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五五期 2011.9
作者葉福成牧師為香港中華神學院碩士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