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凡事謝恩

何衛中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

  美國算是一個基督教國家,因為當年立國時,那班國家的領袖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而且其國家所使用的鈔票及銀幣上都印有“IN GOD WE TRUST”(我們信靠上帝)的字樣,並且規定總統就職時要手按着聖經表示效忠於上帝及國家,這是兩百多年來的金科玉律。美國又規定每年十一月第四個禮拜四為感恩節,全國放假一天,家家戶戶都團圓慶祝,在外地的孩子們或家人都在那天趕回家來;又因傳統是在感恩節吃火雞,故此廣東人便稱之為火雞節。

  感恩節是為了記念當年1620年,英國一班清教徒為了逃避宗教逼迫而乘坐五月花大帆船來到北美洲移民墾荒。他們墾荒的生活深蒙上帝的眷顧,就是在翌年地出了土產,因而慶祝感恩。自此之後,他們每年都舉行感恩節向上帝感謝一年來的眷顧與賜福。後來更經總統簽署成為憲法,將每年十一月第四個禮拜四定為感恩節,演變至今,成為全國的大節日。這是符合聖經教訓的憲法。

  使徒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16至18節就告訴我們要凡事謝恩。他將神的三大旨意清楚說明:一,要常常喜樂;二,不住的禱告;三,凡事謝恩。並說這是上帝在基督裏向信徒所定的旨意。前面兩點我們是知道的,但凡事謝恩這點就不太明白了,難道發生車禍,患上絕症,失業,天災人禍患難無窮等等也要感恩?但我們深信既是出於神所定的旨意,必定有它的理由。

  曾有一位牧師被人搶劫,搶去了他的錢包,回家後他在日記上如此寫說:“第一感謝神:今天被匪徒搶去我的錢包,幸而沒被捅一刀。第二感謝神:他只搶了我小部分財物,沒搶去全部。第三感謝神:是他來搶我的,不是我去搶他的。”有次筆者將此故事在某個感恩節聚會裏轉述出來,會後竟然有人說:“這是阿Q精神,自我告慰而已。”這的確是有點阿Q精神,但細想一下,這位牧師能找出可以感恩的理由,是完全合理的。若果匪徒不是搶他錢包了事,還捅他一刀,那後果便不堪設想了;人能平安無事,豈是不要感恩嗎?

  筆者在德州Houston市認識一位M牧師,他有數間柏文屋宇出租。一天他去收租,遇着兩個黑人打劫,將他蒙頭後,不單搶他錢包,還拼命的打他半死,他傷重被送入醫院,頭部縫了二十多針。筆者去醫院探望他,被嚇了一跳,因為他的臉腫得不像人形,但他仍然表示要感謝神,讓他生命得保全。

  說到感恩,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即使平淡無奇,似乎沒有特別神蹟奇事的發生,但仍有很多事要大大的感恩。有位牧師在謝飯禱告中如此說:“親愛的上帝,感謝你賜給我們糧食,又賜給我們有吃的胃口,因為有人想吃卻沒有胃口,有人可以吃又沒有食物。現在你既賜我們豐富的食物,又使我們有吃的胃口,我們感謝你,奉主名求,阿們。”感恩的事情有很多,除了免費的救恩使我們白白的稱義外,人能夠享受陽光雨露的供應,能夠吸取空氣氧分,甚至能夠每天按時到洗手間順利去報到大小事情等等,都是大大的恩典。我們要學習凡事感恩,不要埋怨,要相信神有祂的定時和旨意,這樣人生才有喜樂。保羅在腓立比因傳福音之故被打得遍體鱗傷,又被關在牢中,雙腳上了木狗,但他仍然充滿喜樂和感謝,唱歌讚美神。結果,神蹟就產生,監門大開,福音的能力彰顯,這就是神的旨意了(徒一六:22-31)。

 

金燈臺活頁刊第168期 2013.11
作者何衛中牧師前為本社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