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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聖經中的結婚真理

黃彼得

 

經文:創世記第二章18至25節;馬太福音第十九章3至12節;申命記第二十四章1至4節;瑪拉基書第二章10至16節;以弗所書第五章22至23節

一.聖經中有關結婚的真理

 1.神是按祂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6-27)。是生命的,屬靈的,道德平衡的,互助,互尊,互榮的(參約一七:1-3;腓二:5-11)。是合一的(加三:29;約一○:30)。
 2.是永久合一,不可分開的(創二:24)。
 3.是平衡的,相交的,伴侶彼此調和的(創二:18)。
 4.要得敬虔的後代。是共同合作,傳遞生命的使命(創一:28;瑪二:16)。
 5.是共同負起養育兒女的使命。創世記第五章九次出現“生…並且生兒養女”的動詞(創五:4,7,10,13,16,19,22,26,30)。生養兒女,使他們繼續有神的形像,如塞特有亞當的形像(創五:3),有神的形像。路加福音第三章23至38節所記家譜中,“亞當是神的兒子”,就是有神的生命和形像的意思。

二.基督徒對婚姻的原則(弗五:22-33)

 1.二人是一體(五:31)。所以是同生命;無論生死禍福,都是一起承擔和享受。
 2.二人要保守聖潔(五:26-27)。聖潔是專一歸屬於對方;不可在夫婦之外另有超朋友的感情,更不可有越界線的行為。
 3.丈夫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五:25,28-29)。二人既是一體,愛妻子即愛自己。二人結婚後有數十年在一起,無論是生命,家庭,財物等,都是二人共有的。要為愛捨去,不是為愛而佔有。要保養顧惜。
 4.妻子要順服丈夫(五:22,24)。丈夫要妻子順服,必須效法基督,要先愛妻子,愛到她能順服。
 5.妻子要敬重丈夫(五:33)。千萬不可在人前輕看羞辱丈夫,要給丈夫尊榮,要敬重丈夫。

三.婚姻問題的產生

 1. 該隱第五代的孫子拉麥娶兩個妻子,是第一個破壞一夫一妻婚姻關係的人(創四:18-24)。他是個行強暴的人,報仇的人,是個惡人。
 2. 多妻或不照神規定的混亂婚姻(創六:2-6),以至在挪亞時代,人在地上的罪惡很大,思想盡都是惡,完全破壞神的形像。
 3. 多妻是家庭不和睦糾紛的根源。如亞伯拉罕的家庭(創一六:1-6)。如雅各的偏愛,引來孩子們出賣弟弟(創三七:1-36),是一個充滿欺騙和糾紛的家庭的悲劇。又如所羅門多妻,就被引誘去拜列國的偶像,並離棄神(王上一一:1-13),結果國家也失了。

結論: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一三:4)但願不論是剛結婚,已婚或未婚的人,都服從聖經中有關婚姻的教訓。讓我們按聖經的真理來過蒙神悅納,真正相愛,美滿的家庭生活。

 

金燈臺活頁刊第177期 2015.5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
本文選自本社出版之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全部大綱(共約二千三百篇)
已在本社網站www.goldenlampstand.org 發布。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