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作神的子民

于中旻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2:14)

  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常給人一種心理傾向:要作為社群的一部分。這基本上並不是錯。跟社群認同,可以增加安全感,可以集體行動,作出許多個人力量作不到的事。這是有積極意義的事。

  穿衣服要隨時尚,如果不作得過分,也不能算不好的事;連孔子也“行夏之時,服周之服”,這是說,他跟別人一樣,使用夏代的曆法,穿着當時周代的衣服。

  不過,我們不能在所有的事上,盲目的跟從世人。

分別的重要

  神揀選以色列人,正是要他們跟別人不一樣。“這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民23:9)。

  約瑟被兄長們出賣,到埃及作了奴隸,但他身為奴隸,心卻是自由的,他知道有一位主在天上,不肯效法埃及人行事,拒絕誘惑,持守聖潔。他的父親雅各,在臨終的時候,為眾子祝福,稱他為“那與弟兄迥別之人”(創49:26)。這是說到他有自己的心志和標準,跟別人不一樣。

  神的兒女們,不能老是作隨風草,要堅持立場。有的時候說:“不”,是很有用的字,勝過一切雄辯。在該說“不”的時候說“不”,需要有分辨是非的智慧,和剛強無畏的勇氣。這也是成功的主要條件。

  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在尼布甲尼撒王命令拜金像的時候,不顧自己的性命,堅定的回答說:“不。”(但3:1-30)雖然被丟在烈火窯中,但神與他們同在,保守他們。

分別與宣召

  神選召青年人耶利米,為祂作傳話的先知,並吩咐他說:“你若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當作我的口,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耶15:19)作神的口,必須有神的心。神所要的,不是別的資格,只要首先分別出來。不是我們揀選神,是神揀選了我們(約15:16)。這是因祂的先見預定和奇妙的大愛,把我們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歸於祂自己。聖經論到基督徒,這樣說: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分別的代價

  神不但預定揀選了,還付了極重的代價,買我們歸祂。聖經說:“祂〔基督耶穌〕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多2:14)我們本來是深陷在罪惡的淤泥裏,基督耶穌用祂自己的寶血,把我們救贖了出來。聖經說:

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着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神既然付出祂的獨生子為重價,買贖了我們,又潔淨了我們,當然我們就不屬於自己,也不能再為罪惡所有所用,而是作神的子民。我們的主權是屬於主的。

  從另一方面喻解,可以想到古時戰爭的背景:戰敗的一方面,所有的子女,都被戰勝者擄去,成了對方的奴隸。我們在罪中的情況正是如此,是戰敗被魔鬼擄去,作了罪的奴隸,不能自由作自己所要作的,是服事魔鬼。因此,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而又復活了,“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4:8),釋放了我們,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

  這樣,我們屬於新的國度,但不是作奴隸,而是成了自由的國民。知道自己是屬於誰的,就容易決定該聽誰的命令,討誰的喜悅。

得贖的目的

  得救贖的人,既是“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徒26:18),就有新的生活向度和目標: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正如主耶穌基督到世上來,是要凡事遵行天父的旨意,凡祂所行的,都是善的,基督徒也正是如此:“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

  行善不是得救的因;行善是得救的果。神是善的,屬神的人,不能有另外一種的果子。

  我們生活在世界上,不是沒有目標的,不像世人是“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約12:35);而是要遵行主的旨意,為主發光。我們先有光明的種子,不屬於黑暗,從黑暗中分別出來,才可以進而為主發光。聖經告訴我們,光明和黑暗沒有相通相交的可能(林後6:14-18)。但光明能勝過黑暗。

  這樣,神救贖了我們,也使我們於祂的工作有分,使世人因信祂而得救贖,進入神的國度,祂的旨意就得以成就了。

金燈臺活頁刊第181期 2016.1
作者于中旻博士為文宣士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