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創世記(九)

順服神的吩咐

鍾慶義

 

經文:創世記十一章27節至十二章9節

  這段經文記載亞伯蘭順服神的吩咐。因着神的呼召,他就離開家鄉,前往迦南;他也透過築壇敬拜來宣告信仰,使別人藉着他而蒙福。

   當神呼召亞伯蘭時,他在米所波大米有很強的國家及家族聯繫。但他清楚知道神的吩咐,就離開了熟悉的安全地帶,迎向一個模糊不清的未來。神呼召亞伯蘭,目的是要建立一個關係;這關係的成長叫亞伯蘭放下他本身擁有的資源,也叫他放下個人欲求,轉而相信神的應許和約(12:4—22:19)。亞伯蘭蒙神呼召時,他知道自己要以信靠順服的心來踏上一個不肯定的旅程。

   當神呼召亞伯蘭離開家鄉的時候,亞伯蘭住在吾珥(米所波大米南部),他的族人都敬拜諸多神明(書24:2)。而在父親他拉死後,亞伯蘭便繼續他的艱苦旅程,向迦南進發。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到我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使你成為大國,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也必使別人得福,給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創12:1-3)

  神的這番應許有七方面。第一,“我必使你成為大國”:一個大國會因亞伯蘭而生。第二,“賜福給你”:亞伯蘭將會得到屬於他個人的福分。第三,“使你的名為大”:亞伯蘭的名字會留存下去。第四,“你也必使別人得福”:人要因亞伯蘭而蒙福。第五,“給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神會叫那些祝福亞伯蘭的得福。第六,“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神會咒詛那些咒阻亞伯蘭的。第七,“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全地各族都會因亞伯蘭和他的後人得福。

   神不但應許亞伯蘭得到後裔(創12:2;17:5),得到土地(創12:2;13:14-17)和得蒙福分(創12:3;17:7-8);此外,神已經接納亞伯蘭為義(創15:6):神叫他因信稱義。這是神恩典的作為,而不是人的功勞(羅4:1-3)。再者,神應許亞伯蘭所領受的,最終在基督的福音裏實現,叫祂的教會得福。這救贖的福分,不一定臨到亞伯拉罕肉身的後代(羅9:6-7),更是臨到他的屬靈後代;就是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不論種族或膚色,都得蒙救恩(羅4:16-17;加3:6-9)。

   亞伯拉罕為了得着神所應許的而放下所有去服事神,結果使眾人蒙福,這順服榜樣是所有信徒的楷模。今日,如果神呼召你去全心全意跟隨祂,你會如何回應?不知道你曾否感到神的呼召臨到你的生命,就是祂的話語藉着聖經而臨到你?那可能是一個應許(可支取),可能是一個命令(要聽從),可能是一個警告或者一個責備的信息(要悔改回轉)。所有這些從上主而來,臨到我們心中的提醒,都是叫我們完全降服,全然信靠,叫我們與神的關係更加進深。

   神的呼召有時更加是挑戰我們毫無保留地去順服和跟從祂,將生命獻給祂作全職事奉;或許是作傳道人,或許是作宣教士(在本地或海外),或許是作神學教育。也有些人蒙神呼召在其職場為主作見證;可能是在學校,可能是在紀律部隊,可能是在醫院等等。神的呼召可能是基於你的學術或專業訓練,要讓你的服事層面更為廣大。

   在家中全職照顧兒女的,也應視這職分是神給你的召命。父母是兒女生命的榜樣,有責任教導和帶領兒女認識耶穌基督作他們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家長在兒女信仰方面的影響是重大的,正如亞伯蘭的信仰對他家族的影響。創世記第十二章記載亞伯蘭與神相遇後,他築了兩座壇,一個在示劍(7節),另一個在伯特利(8節),為的是藉着敬拜,宣告他的信仰。那時候,他雖然未有孩子,但藉着築壇敬拜,他希望家中所有人,包括他的僕人和那些跟隨他的人,去認識和敬拜他所敬拜的神。我深切期盼今天每一位基督徒家長能夠靠着神的恩典,認真地負起作為基督徒家長的角色與責任,使兒女蒙福。當兒女們因着你的影響而與耶穌基督相遇,這樣他們也會成為別人的福分。神將孩子賜給你,你會為此呈獻甚麼或犧牲甚麼來感謝祂?你願意以敬畏主的方式來培育你的孩子嗎?

   亞伯拉罕信靠神,就離開他所愛的國家、他的家族、他的安全地帶,而去一個從未到過的地方。希伯來書這樣說:

因着信,亞伯拉罕在蒙召的時候,就聽命往他將要承受為業的地方去;他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要往哪裏去。因着信,他在應許之地寄居,好像是在異鄉,與承受同樣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住在帳棚裏。因為他等待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設計所建造的。(來11:8-10)

  一個相信神話語的人,是會信靠順服,願意放下所有去敬拜神和跟隨神,讓神的計畫與心意成就,自己和別人也因而蒙福。

   

金燈臺活頁刊第194期 2018.3
本文由梁偉民弟兄翻譯自作者的講章。作者鍾慶義牧師為新加坡浸信會神學院講師。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