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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主的門徒

柴樹良

  

經文:路加福音十四章25至35節

  主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大使命的中心是“使萬民作主的門徒”。主呼召我們,不是做教徒,而是作主的門徒。作主門徒不單有外表的宗教聚集、術語、捐獻和服事,而是要有實質生命的委身。從路加福音十四章25至35節可見作主的門徒有三個重點:

一.要愛耶穌勝過愛一切(路14:26)

  作門徒是要愛耶穌勝過愛一切。作門徒不是技巧的問題,而是以更大的愛蓋過其他一切。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路14:26)

  一般宗教的信眾是歸入教門,信奉一套理想、教規。但基督教是以信入門,建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並且去愛這位信仰的對象。誡命的總歸就是愛,最先是愛神,其次是愛人如己。作主門徒的生命動力是愛;神先愛我們,我們也要用愛去歸屬祂。門徒要愛神過於一切,包括自己的家人、財產和生命的保障。要讓耶穌成為我們生命裏全然的主,而不是一部分的主。英文有一句話說:If Jesus Christ is not the lord of all, he is not the lord at all.(“如果耶穌不是在凡事上作主,祂根本就不是你的主。”)

  “愛我勝過愛”在原文作“恨”,這是關乎比重的問題:不是不愛父母、兒女和自己的性命;而是說當你愛主時,你就會以祂的榮耀、旨意和愛惡來行事。即使面對着你所愛的親人,你也寧願選擇體貼主心,隨從主話而行,就仿似不愛他們,甚至逆其喜好。昔日門徒選擇跟隨主,也要捨棄漁船和離開父親(太4:22);這不單是離別,更包括放棄繼承祖業或父親對兒子的寄盼。猶太人跟中國人一樣,很重視家庭,尊重父親。有時,當父母的期望與主的召命有衝突時,作主門徒是要愛耶穌勝過愛自己,甚至自己的父母家人。愛主勝過一切,當然也包括離棄罪中之樂,渴慕過聖潔的生活,與主同行。因此,作主門徒,首先是要愛耶穌勝過愛一切。

二.要服在神的權柄中(路14:27)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

  作主門徒是要跟隨耶穌的腳蹤而行。當時羅馬政府要求釘十架的囚犯先背着沉重的十架行一段路,好像遊街示眾一樣,目的表示人要服在羅馬政府的權柄下。十字架是順服的記號:“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耶穌一生就是順服父神的旨意,活出榮耀豐盛的生命,並且成就救恩。背着自己的十架跟從主,意思是服在神的權柄下;因此,背十架等於捨己。十字架代表順服、犧牲和受苦。主的門徒當為神的國和神的義,為見證信仰,為事奉神而受苦付代價。我們的十字架就是成就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和召命,在崗位和生活上見證神、傳福音,在教會中事奉神。我們要為主而活,要為神的國和神的義付出代價。正如主耶穌說人若過敬虔的生活,就會受到逼迫;因為我們不與人同流行惡,不效法虛妄的行為。主耶穌更教導我們為了要得着人,寧可吃虧,陪人多走一里路,愛那不可愛的,饒恕得罪我們的人,做超出義務的事情,凡事為榮耀神而行,離棄罪中之樂,放下權利,為主的名忍受辱罵,靠主跨過種種生命的考驗。保羅如此愛主,也要面對身上一根刺的考驗。但當他願意順服主的時候,這根刺反而讓他能夠以謙卑和剛強的心事奉神。

三.不靠自己惟獨靠主(路14:28-35)

  這段經文三度強調“不能”作主門徒:不能蓋樓(28-30節);不能攻打(31-32節);鹽失味不能用(34-35節)。耶穌用這三個比喻強調:我們不能靠自己的能力作主的門徒,卻要撇下和放下一切(33節);不靠過往所把持的;要知道敵方的強勢,爭戰的艱難,不能靠自己血氣之勇。我們靠自己的能力不能作主的門徒,而要靠耶穌。許多時我們以為是自己的決定要跟隨主,但耶穌在這裏三次說人不能靠自己的能力作祂的門徒(26、27、33節)。33節“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在原文有撇下“自己”一切所有的,包括自己的一切,就是不靠自己。面對嚴峻的信仰逼迫時,也不是靠我們可以得勝,而是要倚靠神。正如那些面對伊斯蘭國逼迫快要殉道的基督徒,只要他們否認基督,改信伊斯蘭教就可以免死。他們卻忠於信仰,寧死不從,沒背棄上帝的名。這惟有是聖靈的工作,而不是人靠自己可以做到的。正如主耶穌講到末世時說:“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甚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甚麼話,你們就說甚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可13:11)面對信仰的大逼迫,甚至殉道的危險,我們要順服聖靈指引我們當說的話。

結語

  這段經文強調作主的門徒的三個方面:愛神,順服神,倚靠神;而路加福音第四章記載,當耶穌面對魔鬼的試探時,也是運用這三個原則:

  1. 倚靠神: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的話(路4:3-4)。
  2.  愛神勝過一切:愛神勝過愛萬國的榮華(路4:6-8)。
  3.  順服神:不可試探神(路4:9-12)。

  主的門徒應該是義無反顧地跟隨耶穌;祂不只是恩師,更是我們的恩主、生命的主。我們要愛主勝過一切,要不惜一切去順服主,要倚靠主而不靠自己或一切別的;這樣,我們才能作主的門徒。

 

金燈臺活頁刊第200期 2019.3
作者柴樹良牧師為金燈臺出版社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