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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與神學思想

黃彼得

 

引言

  解經與神學思想的密切關係,幾乎是每個真心追求聖經真理的信徒都知道的事,因為解經的結論就是神學的思想。但我們若研究教會歷史有關教義的爭論,多數是以神學思想作為解經的前提,解經法不過是達到該神學思想的途徑或工具,而不是從解經法得到聖經的本意,成為神學的思想。這就是今日神學派系林立,各以正統基要自居的場面。

  多年來,準確地說,自第七世紀景教傳到中國之後,華人教會領袖與西方的宣教士,都在努力建立中國神學思想,使教會在中國文化中生根。討論解經的著作也不少,特別近二十多年,不論是翻譯的解經學,或華人神學家自著的解經學,但多數是沿用古代希臘教會,拉丁教會的寓言解經,文法解經,歷史背景解經,字義解經,或以經解經法,靈意解經法,偶也有望文生義的解經法。 

  如果我們細讀中文的神學著作,或解經叢書,常發現在談解經法時幾乎樣樣精通。可是神學的理論多數不是按正確的解經法,所得到聖經本意作為結論,乃是以某一派別的神學思想,作為解經的前提,而找一些經文作為支持其神學理論。所以到底是正確的解經學決定神學思想,或是某一派的神學思想利用解經法的中性因素,達到加強其神學理論的目的。如果本末倒置,我們就很難從解經中得到合乎聖經本意的神學思想。

  在討論西方神學思想,或本色化的神學思想之前,上述問題如果沒有解決,那麼所謂本色化的神學思想,不過是用中文或洋化的中文,寫出西方神學的翻版;或以中國的文化哲學,利用釋經法,寫出不合聖經原意的中國文化式神學思想。本文就能力所及,討論解經學與神學思想的關係,就教各教會賢達,望在探討解經與神學思想的建立上,不是西方文化的神學,也不是中國文化的神學,乃是聖經本意的神學,是神在聖經中,所啟示全面真理的神學,這才能成為對中國人傳福音健全的內容,信仰的根基,生活與事奉的原則。

解經與譯經的關係

  解經的主要任務,是確定神在聖經裏說了甚麼,決定神所啟示的正確意義,然後用當代當地人民所熟識的語言文字和概念闡明出來,使人明白神的心意,而接受為信仰的根基,生活工作的準則。這工作包括釋經和講經。

  從公認的正典經文,翻譯為另一種文字語言時,譯者的神學思想,和對兩種文字,文化與哲學的修養程度有極大的決定性。雖然在主前第三世紀,來自耶路撒冷的七十二位文士,在亞力山大城,將希伯來文的舊約譯成希臘文時,他們都是精通兩種文字的學者,但在譯經時,對某一詞的運用,也受當時神學觀念的影響。雖然一般譯經的原則是“意義相符,效果相等”,但在成語的運用上,難免有牽強附會的弊病。

  許多譯經者常以自己的神學思想確定經文的意義,應用一些不合聖經原意的文字或詞句來譯經,與其說是譯經不如說是解經。這就造成後來不細心研究原文的讀者,或解經者只根據譯本的字句,去發揮聖經的含意,結果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所以譯經者常作了解經與註釋經文的工作,把譯者對經文原義的見解,當作譯文的正典。使譯文的讀者,在無意中跟從譯者對經文不正確的認識,導致對聖經正典的誤解,產生錯誤的教義與神學思想。

  在譯經的過程中,由於兩種不同的語文和文化思想,所以譯者總要兼任譯經與解經的任務。不過譯者若忠於讀者的話,應該在譯本中有所說明,這譯本是根據譯者們,或翻譯委員會的神學思想,及對兩種語文與文化的認識而翻譯的。英文的新國際譯本,在其介紹詞中提及“意義相符,效果相等”的翻譯原則,使英文讀者能如聖經第一班讀者,對希伯來文與希臘文聖經,一樣地體會原意。呂振中牧師在一九五二年的新約譯本修正稿也有提到,其學歷的有限,請讀者指正等語。可是其他的譯本都沒有這樣忠實地說明,且多是說他們的譯本是如何地符合原文,是最好的譯本。

  其實譯經就是從希伯來文的舊約,與希臘文的新約,或其他的譯本為主要根據,翻譯到別一種文字的工作。為求“達”與“雅”的目標,“信”的成分自然會減低,而“信”卻是譯經最主要的原則,可是有的為了求“信”,而失其“達”與“雅”的原則。在求達與雅的目標,常要加以解釋,或按譯者的學歷素養等,以其認為最切合的詞句文字來表達,這就是譯經帶有解經的工作。如果各譯經者認清在譯經的工作中,帶有解經的成份,且向讀者忠實交代,那可以幫助讀者在能力所及之內,盡量參考其他譯本或聖經原文,而達到真正地從聖經原文的本意中,得到神學的思想,和正確的教導,作為信仰,生活與事奉的根基與準則。 

解經與神學思想

  解經的正確目標,是將聖經的原意向讀者或聽眾講解。使他們明白神在聖經中對人類的信息,旨意和計劃。將神對人的信息和啟示,按主題,分題有系統地論述,成為說理清晰,教義健全的理論,就被稱為神學。

  多數的神學家以希臘文的“theos”(神)與“logos”(道)二字合起來說:研究神的道,或合理,合邏輯地討論神的道,就稱為神學。但聖多馬在其神學總論(SUMMA THEOLOGICA),第一部中稱神學是聖教學,是一種受神啟示的學問,是超乎人類理性的事,所以人當以信心加以接受,而不可能以處理自然科學的方法,來處理神的默示。因為神學是藉接受那由神默示給他的原則,來討論創造主與受造物的學問,是一實踐的學問,是更高貴更真確的學問。

  所以神學思想絕不是以人有限的思想,理性,語文和文化中的觀念與邏輯體系去限制,分割神那超乎人類理性的啟示。我們不但要用理性接受那些合乎人類理性與邏輯的聖經真理,更要用信心去領受那些超理性,超邏輯的聖經真理。不是人的理性和邏輯決定聖經的真理,乃是用神所賜的信心,去領受聖靈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我們以單純的信心,受教的態度在聖靈的啟迪下,接受聖經的全面真理,才是正確的神學思想,才是解經的前提。

  在以信心領受聖靈對聖經真理的教導過程上,由於文化與語文概念不斷地變遷,及講解者對聖經真理的領受力與表達的方式,對領受者領悟力的差距,所以要表達一個真理或神學思想,需要一組的詞句來推理,敘述,說明。由於講解者或領受者,多是靠理性的理解才接受,所以一切的推理要合邏輯,合常理,這就不免流於削足適履的現象。自十八世紀理性主義掛帥以來,這種現象在神學界更為普遍,凡不合理性的,都是迷信,都當拒絕。因而興起對聖經經文,作者,年代等,以幼稚的偏見作為批評的尺度。凡研究神學的學者當深切的體會,單求合邏輯,合理性的神學理論,不能等於聖經所啟示的全部真理,只能當作合理性的一部分理論,且需要不斷修改訂正,以便更接近全部真理。如果我們篤信全部聖經真理是神的啟示,那麼就不應該以某種的神學理論,作為解經的前提;反之,要以全部聖經真理作為解經的前提,和神學思想的基礎。

  細究歷代的神學思想,可知他們都受當代哲學思潮的影響。如果這些當代的哲學思潮,違背全部聖經真理,而我們將它當作解經的前提,那麼曲解聖經,強解聖經或謬解聖經的事就會層出不窮。我們這般標榜基要派,福音派,篤信聖經真理的教會領袖,在決定解經的前提上,必須分清賓主,免得隨波逐流而不自知。

聖經的神學思想與解經

  正確的聖經神學思想是來自正確的解經態度與解經學,所以釋經學的研究是先決的事,近來中國教會出版社在這方面有很多的貢獻。但單運用這些解經的原則和體系,是否能正確得到聖經的原意,全部聖經的神學思想?其答案是可能,也不可能。可能,是這些解經法,多是一般敬虔愛慕神話語的聖徒所使用的。他們用這些方法,得到正確的聖經全面真理,和聖經的原意,我們若沿用這些方法,豈不也會得到同樣的效果麼?其答案卻不一定。雖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利器在一個不熟練人的手中,不但無益,反而有害,這是很普通的常理。在研究自然科學的人,只要公式相同,操作的技巧相同,必會得到相同的結果;但在領受神所啟示的聖經真理,雖方式相同,前提相同,但若靈命不同,領悟力不同,就很難得到相同的結論。

  我們研究神啟示真理的方式各不相同,領受神啟示的方式也各不一樣。如神對摩西啟示律法條例是面對面的,但對大衛的啟示,有時藉聖靈的感動,有時藉先知的口傳達。先知們傳達神的信息方式也不一樣,摩西要傳律法給以色列人,是先將律法刻在幾塊大石頭上,然後召集以色列人,到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傳給他們。然而先知以西結傳信息有時用行動,有時用口頭傳述。領受神信息程度的也不一樣,當摩西將神的律法傳給以色列人時,百姓都說阿們;但以西結傳信息時,百姓的反應完全不同。

  研究聖經真理的動機,與所要得的神學思想也有密切的關係。許多教會領袖是為了穩固自己的地盤,擴張統治的權力,維護自己的利益,常會按私意強解聖經如解釋其他的經書一樣。正如統治者強解某一主義乃是為了堅固自己的政權。這樣,雖有良好的解經法,也不能得到聖經正確的真理。許多人不省察,認為合情合理的就接受,把不完全的神學理論,當作聖經的真理來實行,結果只作某一宗派理論的奴隸,失去在聖經真理中的自由。讓我們不是為維護某一宗派的神學理論而爭辯,乃是為全部聖經的真理作見證,為耶穌基督赦罪得永生的救恩作見證。

如何得到聖經原意的神學思想

  要得到聖經原意的神學思想,態度比方法更重要。那就是說讀經當有甚麼態度。陳終道牧師在其怎樣研讀聖經一書第四章,提到七樣:飢渴慕義;存心受教;願意為主使用;倚靠聖靈;恆心;信賴神的話;決定遵行等。有了這些正確的讀經態度,然後運用一些正確的方法。陳牧師在該書的第五,六章提出靈修與熟讀,及淺易研經法,是很好的途徑。筆者三十多年的讀經法之一,是用一較長的時間,將全卷經文一口氣讀完,然後反覆思想全書的總意,列出主題,分題,鑰句,再與其他經卷的明顯真理作比較,看看是否有衝突之處。最後與全本新舊約聖經的真理信息聯貫起來,觀察是否一貫,才決定該卷,該段的聖經本意是甚麼。這種得到聖經原意的方法要下苦工夫,要有恆心,還要隨時禱告,求聖靈開啟心竅,能以領悟神所啟示的真理。一旦明白聖經原意時,其歡樂心境是難以形容的。

  今日我們華人教會,以及全世界教會所需要的神學思想,是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超民族,超文化,超時代的真理也是全面的,原則的,永恆不變的真理。這真理是放諸四海而皆準,垂於萬世而不移;是任何時代的真光,帶領任何時代的人歸向光明,接受主耶穌基督寶血的赦罪救贖,領受神藉聖靈所賜的生命,作天父上帝的兒女。這真理能抗拒任何哲學思潮的挑戰,釋放一生因怕死而作罪惡奴隸的人類。

  今日華人教會與神學界的首要任務,不是去探討某一學派的思潮,或某一位神學家的思想,乃是專心研究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全部真理,這是任重道遠,群策群力的事業。神的僕人最大的恥辱,不是不懂某神學派別的思想,乃是不懂,不熟識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全部真理。任何一位屬於福音派,基要派的傳道人,都當以傳講全部聖經真理為己任,實行所明白的聖經真理為目標,這樣才不負恩主之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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