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談談傳道人的家庭與兒女

李非吾

 

  終身以傳道為職志的傳道人,家庭兒女的配合至為重要。要談論這一項問題首先須注意幾件事:

  一.戀愛早期,無論男女應讓對方完全明白了解你的心志和託付。一旦投身戀愛時,早已心心相許同心同行,免日後成為沉重負累。

  二.父母無法預先選取誰作他的子女,但未婚時可以選取他的意中人作為一生配偶。所以選擇婚姻對象,身為傳道人是應該十分謹慎去挑選和考慮的,必須密切符合在獻身里程上作伴的人,如此婚姻方能稱得上幸福美滿。

  三.傳道人家庭雖不致成為“客店”,但絕不可封閉,應當讓它成為“小教會”或“會堂分支”。歡迎一切聚會及小組在家中舉行活動或輔導。務使你的家人樂於與教會肢體們經常交往。

  四.務使家庭基督化,成為教會中眾家庭的楷模,就如:

   1. 設立家庭禮拜,使全家多有機會事奉。

   2. 培養家庭屬靈氣氛,兒女們均能受到感染。

   3. 按時在家庭聚會中分享見證,數算主恩。

   4. 全家投入大家庭(教會)事奉。

  其次必須談及育嬰期夫婦問題,最大困難是時間不夠用,所以要適當分配時間最為重要,我認為不能缺席的聚會是主日崇拜,要全家拉大隊參加,不可遺漏一個,祈禱研經可輪流赴會,由赴會者返家與配偶分享。如果教會有伉儷團契,應當全家出席。教會應有嬰孩照顧,使育嬰期夫婦在聚會中專心聽道。夫婦中若有一位有多項職責要負責時,其另一半應引以為榮,切勿妒忌厭惡;因為二人成為一體,你的配偶在教會事奉,等於你有份事奉,夫妻是互為代表的。無論在社會,家庭,無論對神或對人都是這樣。

  母親對子女幼年期影響最厲害,所以做母親的傳道人太太應多點時間培育子女,親身勸化教導。幼兒期(三至六歲)家庭的愛護,父母的照顧,將在子女性格上留下一生不可磨滅的烙印。千萬不要隨便放入托兒所,以為如此便輕鬆愉快了。即使做母親的必須任職社會,也是以半職或部份時間工作為合宜。至少有一半時日接近子女,委心教導培育,務使神的話語和良好品德榜樣,潛入子女性能之中,將一生受用無窮。

  在教會中,牧師的子女不會把父親當作牧師看待的,因為在子女心目中,父親在任何場合都是父親。所以就牧養教會來說,牧師只要忠心傳道,專一負責聖工,子女們在教會中隨時留意父親的殷勤與盡職,信心愛心的流露,樣樣都看在眼內,日後長大蒙神呼召時,他將毫不畏縮,勇往直前,甘心樂意地踏上父輩所證腳蹤。在傳道行業中,若子女肯繼承父志,那將是傳道世家的殊榮;傳道救人也的確值得世代子孫投入的工夫。

  父母在教導兒女事上必須同心一致,切勿分歧。若有不同意見,應避開子女,商妥畫一之後方能施教。否則事倍功半,並造成子女投機取巧的劣品行。

  每星期內至少有一整天的時間是父母和子女在一起生活談話和遊玩的時間,若遇教會退修日,最好帶全家大小一起投入參與,教會高興,全家也高興!

  子女們日漸長大,父母應留意他們的正常化教會事奉與生活,鼓勵他們在團契中盡力貢獻自己專長,做個負責的團友,父母靜中觀察留意子女交友,定下嚴謹家規。例如由高中開始,子女們應有獨立的社交生活,晚上如要夜歸必須規定時限(不准在午夜十二時之後)。如到團友家中,應留下該團友家電話,以便必須時聯絡。每月定期相約面談,每事慎防於事前,遠勝事後謀求補救。  

  “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保守你的產業,切勿讓它散失淨盡!發展你的產業,使它成為光輝燦爛與值得懷念的一環。使用你的事業,成為榮神益人的所在地。

  傳道人除了生活見證,傳道救人之外,還有一項重任;就是成為全家事奉的領導人。他的妻子在家內像多結果的葡萄樹,兒女在室中圍繞桌子,好像橄欖栽子。看哪!神的僕人,必要這樣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