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我喜悅你

陳終道

 

  馬可記載基督受洗後,神見證祂是神所喜悅的愛子時,與路加福音第三章二十二節相同,都用了第二身的“你”,不像馬太福音第三章十七節“這是我的愛子”的第三身,大概馬可與路加是照錄,馬太則按自己領會寫出來,故有此別。但最重要的是這句話神是直接對主耶穌說的,不是為旁人說的。但旁邊的約翰既是要為主作見證,證明祂是用聖靈施洗的,祂也讓他聽見。但基本上,“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是向為人子的耶穌本人作的見證。

  所以,在此神注重主耶穌自己聽見祂的印證,更重於別人聽見,對於住在肉身的基督是很大激勵和安慰,在基督開始傳道後,這類的印證還有幾次,例如馬可福音第九章七節;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四十三節;約翰福音第十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等。

  這時主耶穌還沒有開始傳道。這樣,這句話不會是為印證祂的傳道工作蒙神喜悅而說的。是則,為甚麼而說﹖只有兩種可能:(1) 印證祂已往三十年為人子的生活。(2) 印證祂到施洗約翰跟前受洗那作事是神所喜悅的。

  主耶穌是怎樣在拿撒勒過了三十年﹖沒有人知道,但從祂出來傳道時人們所說那樣輕視祂的話,如:

  “這不是木匠的兒子麼﹖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麼﹖…”(太一三:55-56)

  “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約一:46)

  “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麼﹖”(約七:41-42)

  可見祂那三十年中並沒有做過或說過甚麼似祂出來傳道之後那麼轟動人,令人驚奇的大事,或令人歎服的言論。

  一位全能全知的神,無聲無息的在木匠的家中過了三十年人子的生活,單單這一樣,已經足夠說明祂如何順服等候神的時候,如何甘心作了一個平凡的人了!祂並沒有怨神把祂放在這樣一個小鄉鎮,浪費了祂寶貴的三十年時光。祂是真的倒空了自己,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三十年來,祂做了十足的凡人,窮人。像奴僕般的人,祂沒有帶着絲毫權貴階級的氣味或傲色做人。

  對於某些曾在世上任過高職,信主以後要在神的家中屈居人下,學習事奉的人,一定能更深入的明白主耶穌所作,多麼值得稱讚,是多麼好的見證啊!

  注意,祂要求約翰為祂施洗時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這句話,其中:

  1. “義”指由基督的先鋒施洗約翰所開始的水禮儀式,現由基督親自印證,並留下榜樣。

  “義”在聖經中除了用於道德方面的公正之外,也用於一切神所給某一時代人應遵守的禮儀。從廣義說,所有神認為應做的事就是“義”。但因信稱義卻只能憑信基督而得。所以使徒保羅告訴我們,單有禮儀之義不能得救,要有因信基督,從神而來之義才可以得救(腓三:9)。

  2. “我們”。祂自己一人來受洗,為何說“我們”﹖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太二一:25)。主耶穌自己率先領受這洗禮。但祂雖然自己來受水禮,卻說“我們”理當盡諸般的義。到祂復活後,又把這種水禮儀式列入大使命中(太二八:9-20),成為日後歸信基督的人應行的禮儀。當時所有已在猶太教中的人歸信基督教,也都要受這水禮,包括教會初期三千悔改的人(徒二:41),以及後來悔改的使徒保羅(徒九:18)。

  這證明基督順服神的旨意降世為人是甘心樂意的。若祂有少許不甘心,對於一些小節方面的事,就不覺得需要由祂自己降尊就屈的為人作個榜樣了。

  “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這句話也為下文耶穌受試探而說的。有了神自己的印證,祂還需要把石頭變成餅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嗎﹖雖然祂還未出來傳道,還未作過甚麼驚天動地的大奇事。但祂卻無須聽從魔鬼的建議,把石頭變成餅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因為已經有神為祂證明祂是神的愛子了!

  世人是否認為我們是個好基督徒或忠心的神僕,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神會否印證我們是祂的僕人﹖祂會否也對我們說:“你是我所愛的孩子,我喜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