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你我之間

吳獻章

 

  曾聽過一故事,提到一個迷路深山的人,正在日暮黃昏中焦急問津之際,喜見山腳下有一家燈火,於是一邊急忙趕下山,一邊也思量求助之道:“此家人會不會幫助我?”“主人必會樂於幫助像我這樣善良的迷路者的!”“若他不願助我,我該怎麼辦…”“他怎麼可以這麼無情?”他越想越氣,趕到了門口,叩門後主人應聲開門,這位仁兄竟然破口大罵:“你為何這樣絕情,不願幫助我!”留着這位陌生家主--愣愣的!

  這個故事的情景我們不陌生,主角可能就是正在衝突中的他和我!經驗告訴我們:人與人間的衝突,就好像火山口噴出岩漿,可以滅盡所有的親情,友情,婚姻,讓人心生仳離,相咬相吞!而教會充斥着這些東西就會殺傷教會合一性,使教會不增長,甚至分裂。

  造成衝突的來源有四種:(1)實質上的(Substantive);(2)態度上的(Attitudinal);(3)感情上的(Emotional);(4)溝通上的(Communicative)!

  上面的故事就是因缺乏溝通而產生的誤解和衝突的。在衝突時,必須分析了解其來源,而產生衝突的最基本原因,則是那帶罪性的自我中心。聖經上明明指出:“他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裏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雅四:1),耶穌也強調,一切的敗壞皆來自內心:“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裏面,就是從人心裏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裏面出來的,且能污穢人”(可七:20-23)。原來,不論是家庭裏,同事間,教會和國家裏的紛爭衝突,戰場就是介於你我之間!

  早期教會也曾面臨你我之間的衝突,在使徒行傳第六章,使徒面臨供養寡婦的內政問題,在第十五章面臨的,卻是行割禮守摩西律法是否為得救恩的神學問題。衝突若處理得妥當,衝突本身是恩典的工具,使徒們在提拔更多合神心意的人當管理飯食的同工,教會因此經歷大復興(六:7)!你我之間的衝突若能因此使我們更認識自己及彼此,並曉得用聖經的方法去溝通澄清,衝突常是使你我生命更豐盛的助手,沒有一個深淵深過神的。

  內政的衝突較易處理,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的衝突更難處理,原因是衝突的四種來源猙獰地出現在耶路撒冷大公會議桌上:(1)實質上的,割禮是否是救恩的必須元素。像保羅巴拿巴傳福音給外邦人正當嗎?是否該維持猶太人的洗手禮?更嚴肅的問題是:摩西的律法是該遵守還是廢除?(2)態度上,隨着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的成功(徒一三∼一四章),外邦人信主人數驟增,在教會中的猶太人,外邦人社交生活該以何種形態出現?保羅憑甚麼資格當面指責因猶太人的出現而隔開外邦人的彼得(加二:11-14)?(3)感情上,對猶太人來說,守摩西律法,行割禮,甚至只到聖殿及會堂去朝拜獨一的神已是傳統的感情表徵,如今教會的地位要全然取代舊約的一切?(4)溝通上,如同上面故事中的那位老兄,從猶太來的幾個人教訓弟兄們,和保羅,巴拿巴分爭辯論(徒一五:1,2),就連法利賽教門的信徒,也“吩咐”使徒及長老遵守摩西律法,行割禮(徒一五:5)這個錯綜複雜的衝突若處理得不好,以猶太人為首的耶路撒冷教會,注定要和代表外邦人的安提阿教會,走上分裂的道路!

  這些曾在他們的老師臨死刑前爭論大小的使徒(路二二:24),在主復活升天及聖靈降臨後,搖身一變成為處理衝突的好手,留下我們在今日教會中事奉的榜樣!首先,他們有合適的代表:保羅和巴拿巴代表安提阿教會(徒一五:2),使徒和長老代表耶路撒冷教會(徒一五:6);其次,他們有足夠的溝通,在長時間的討論後,各方代表踴躍發言(徒一五:7),先是彼得,巴拿巴,保羅及雅各。而且,他們有彼此順服的靈,當持“相反”意見的巴拿巴和保羅發言時,“眾人都默默無聲”地聽(徒一五:12)。最要緊的,是此次歷史性的大公會議,使徒們懂得把握住下面三個原則,終化衝突的危機為轉機,實是今日華人教會在處理你我之間衝突的典範!

一.記念主的恩

  猶太人素常就瞧不起不受割禮的外邦人,就連那和外邦人混血出來的撒瑪利亞人也看不起眼,主的門徒也持這種觀念(約四:20;路九:54)。主升天前所頒發的大使命(太二八:19,徒一:8),面對的第一個阻擋不是別人,就是教會的領袖(當領袖的要留心)!彼得就曾是福音的阻力,要他傳福音給外邦人,就如要他吃不潔淨的食物一樣困難,若不是主三次在異像中向他顯現,並藉着哥尼流一家的請求,彼得也難說出那超越他內心種族優越感的話來:我真看出神不偏待人(徒一○:34)!彼得在傳講十字架的救恩給該撒利亞渴慕的外邦人時,親眼看到因着信心的外邦人,在沒有摩西律法,割禮下,竟也領受聖靈的恩,因此就在這個關鍵性的大公會議上,挺身而出,以親身經歷見證“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徒一五:11)!

  當衝突介於你我之間時,我們是否能放個十字架在中間,來照亮我們那有色的眼光?主在十字架上不僅拆去我們與神之間的障礙(來一○:20),更拆毀了你我間因文化,種族,政治,及自我所築起的牆(弗二:14-18),因此是否願意以信心並順服,走過十字架那邊受傷的對方,建立更親近甜蜜的你我之間的關係?

二.遵守主的話

  在人際衝突時有一特色,就是雙方都在爭執最後發言權!在耶路撒冷的大公會議中,最後發言,因此決定了整個會議的,不是那曾是五旬節時期的教會領袖彼得(他的領導地位似乎消失於使徒行傳第十二章十七節),而是當時最被尊重的雅各!這位膝蓋成繭的禱告名將,並不是因和主耶穌有血緣而得眾望(就是主在世時,他都不服那道成肉身的哥哥,參約七:3)。屬靈的權柄來自謙和的生命,雅各不僅謙和,不排擠同工彼得的使徒身份及其看法(徒一五:14),而且是大有愛心的人,他支持外邦人不受割禮,只因信就可蒙恩,也不忘提醒外邦人不要因基督裏的自由,觸犯猶太人敏感的課題--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徒一五:20)。最要緊的,雅各引用阿摩司書第九章的話來印證彼得和保羅的神學觀(徒一五:16-18),整個會議就因為他肯遵行主的話中,由衝突轉為同一,在沒有任何投票或抽籤的情況下,完滿收場!

  當面臨衝突時,要想別人聽你的話,你必須先聽主的話,譬如“愛人如己”“當丈夫的當愛自己的妻子…”,我們若不遵守主的話,我們就不能期望我們的配偶,兒女,同事,同工聽從我們的話!原來你我之間的金科玉律,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21)!

三.建立主的民

  這個歷史性的會議在雅各的話中結束,同時也是耶路撒冷教會感人行動的開始,他們不僅支持保羅,巴拿巴的神學立場,並揀選他們作首領,而且寫信給外邦教會,稱呼他們為“外邦眾弟兄”(徒一五:23)。絲毫不以上級老大自居,對保羅,巴拿巴第一次旅行佈道所作的果效不僅不嫉妒,還稱他們為“親愛的”,讚賞他們“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徒一五:26)。寫信的動機,就是為了建立扶持在焦慮不安的外邦教會!結果,安提阿的教會“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徒一五:31),雙方關係因着此次衝突,反而更加堅固!保羅也因此可以放心地作外邦的宣教士,開始他的第二次旅行佈道!

  在你我之間的衝突中,若我們存心以記念主的恩,遵行主的道,建立主的民為溝通澄清的原則,我們也必從衝突中得到建立。耶路撒冷的教會因着在此次衝突中遵守這三原則,因此得以從法利賽教門中的律法主義(legalism,加一:6,三:2)中走出來--並在神永世計畫中的大使命中有份。常常硬心,拒絕以聖經的原則來面對日夜圍繞我們的你我之間的衝突的人,不僅羞辱那賜我們兒子名份的神(太五:9),失去體驗神同在的權柄(太一八:18-20),更是把自己隔絕在神的國度計劃之外!為神兒女的你我,不可不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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