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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國與以色列國

陳終道

 

  問:

  本人讀你新出版的馬太福音講義,在概論中提及天國與神國問題,受益不淺。但還有疑問敬請賜教,即:若神的國從舊約已開始,且包括新舊約信徒,則神為甚麼要揀選以色列人?以色列國在神國與神救贖計劃中扮演甚麼角色?

  答:

  拙作天國君王(即馬太福音講義)之概論提及以色列國的角色。僅在此分為兩點作答:

一.救贖與神國

  從亞當犯罪之後,神要藉祂的救贖完成祂的國度旨意已十分顯明。所以救贖主降世的應許,以及救主完成救贖,救道宣揚於歷代的列國,被萬人所接受…都顯明救贖神國度之擴展,有不可分割之關係。但在舊約時,神國的應許是隱藏在救贖的應許中。在新約時,神藉祂救贖之施行與擴展,而顯明了祂的國度的完美旨意。而救主會從以色列人中降生,是因神曾應許以色列祖宗亞伯拉罕的緣故。亞伯拉罕憑信心答應神呼召而寄居迦南地時,神憑祂的恩慈曾如此應許他說: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一二:3)

  留意對照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中的解釋: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三:8)

  為甚麼萬國會因亞伯拉罕得福?所得的是甚麼福?怎麼聖經竟稱它為“福音”?因為亞伯拉罕的後代中將有一位基督降生,使萬國的人可因信靠祂成為神的兒女。“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

  所以神的國度,在舊約時,隱藏在救贖的應許中。

  因此新約解釋舊約的應許時,就說:“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着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4)而所有因信得着同樣應許之福的外邦人,既領受同一位聖靈,也就歸為同一國度,同屬神家的人了--“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9)在神國裏的人,其實不是單憑肉身作以色列人,乃是照着亞伯拉罕信心的蹤跡而信神應許的人(羅四:11-12)。

二.以色列國與神國

  1. 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

  既然神在應許亞伯拉罕時,已經隱藏着使萬國的人,可以同蒙應許,同成為後嗣(弗三:5-6)的美意。這樣,舊約中的以色列國扮演怎樣的角色?神對亞伯拉罕和以色列人說: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因你得福。”(創一二:3)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立我的約,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一七:6-9)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一九:5-6)

  以上經文僅屬選讀的性質,以色列國在舊約中被當作一個屬神國度的樣本。他們是神的子民,神要作他們的神。既然這樣,凡敵對以色列國的被當作敵對神。這就是舊約聖經中會有咒詛敵人之類似記載的原因。神怎樣教導人認識看不見的神?藉看得見的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人並未成為好榜樣)。

  2. 教會也是個表樣

  就像今日神的教會是神在地上看得見的表樣那樣。在新約聖經中,也有近似的記載,如:

  A. 亞拿尼亞夫婦欺哄彼得,被當作欺哄神(徒五:1-11)。

  B. 掃羅逼迫教會,被看作逼迫基督(徒九:4)。

  C. 行邪術的以呂馬敵擋保羅,被看作敵擋神的“眾善的仇敵”(徒一三:8-11)。

  D. 主耶穌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要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一八:18)

  作為表樣的以色列國,並非全部人都是神的真子民,單單是那些像亞伯拉罕那樣信神的人才是神的子民。正如教會中的人,並非全部必然是神國的兒女,只有“從神生”的人,才是神的兒女(約一:13,弗二:19)。

  3. 以色列人的經歷是信徒的教訓

  另一方面,以色列人的經歷,從下埃及,生養眾多,到出埃及,走曠野路程,進迦南,得地業,建立王國,到被擄,回歸…許多選記在舊約中的史事,並非無意中偶然記下,乃是按神的旨意,藉不同的先知,選記不同時代的事故,作為今日信徒的安慰,鼓勵和鑑戒的。例如:他們守逾越節在抹血的門內吃羔羊肉,好比信徒在主的寶血內得救;吃嗎哪,喝磐石出的活水,好比信徒領受屬靈糧食,聖靈活水;他們走曠野路,邁向迦南,好比信徒走天路,在世寄居,盼望天家等(林前一○:1-3,11,來一一:13-16)。

  4. 聖經的見證

  新約聖經指明了這點: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羅馬書一五:4)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一○:11)

  注意:這兩節經文中的“我們”,都是指新約下歸信主的基督徒。舊約以色列人的歷史被選記在聖經中,是要作今日信徒的安慰,盼望,鑑戒或警戒而記下來的。這是新約聖經自己說的,可見新舊約聖經關係十分密切。

(有關神的國度的問題,請參閱作者著作天國君王--馬太福音講義概論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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