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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納一的資格

楊濬哲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讓我們注意本節的“你們”二字,本段經文多次也提到“你們”二字,是指着以色列人說的。神不是吩咐外邦人十分納一,而是吩咐以色列人十分納一。既然以色列人受神吩咐十分納一,他們理當樂意遵命,有下列的幾個理由:

一.屬神的人

  因為以色列人是蒙神拯救,脫離苦海,成為特選的子民,他們是屬神的(出一九:4-6),所以才有資格十分納一。今天我們也是如此,必須是蒙主救贖,重生得救,成為神的兒女,才有資格奉獻十分之一。雖然我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人國民以外,如今都在基督耶穌裏,靠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昔日法利賽人以納稅給該撒的問題試耶穌,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叫他們拿一個上稅的銀錢來給祂,便問道:“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路二○:19-26)是的,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因為該撒的物有該撒的像和號,神的物也有神的像和號。神的物有神的像,因為人為被造之物,神按着神的形像造的。(創一:27)當然這形像不是肉體的形像,因為神是個靈。神的形像是指着神的性格,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人原來有神的形像,後來因為犯罪墮落失了神的形像;但是人蒙恩得救之後,成為新人,就恢復了神的形像。今天我們有神的形像,有神的性情;我們自然是神的人,神的兒女了。

  我們不只是有神的形像,也有神的記號。該撒的錢上,有該撒的記號,所以是該撒的物;今日我們有神的記號是聖靈。在美國牧場所有的牛身上,都有熱鐵烙成的印記,使牛主與肉商,便於認識,從不混亂。今日我們心中也有聖靈的印記,證明我們是一個因信得救的人。(弗一:13)根據主耶穌的解釋,我們基督徒整個的人,和我們一切的物質,包括金錢,都是神的了。既然如此,我們就當將該撒的物歸給該撒,神的物歸給神;我們斷不可顛倒過來,將神的物歸給該撒,又將該撒的物歸給神。這是主耶穌所定的原則。無怪使徒約翰很肯定的說:“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約參:7)所以教會切莫向外邦人要錢,這是神所不喜悅的。然而今天多少教會,因為經費不足的緣故,就用種種方法,向未信主的人募捐,請他們奉獻。試想這種辦法,叫主的心何其難過哩!

  請看英國,許多年前主所重用的僕人,司布真牧師,如何處理外邦人奉獻錢的事。某日,有一個大財主,搖搖擺擺的來找司布真牧師,說要入教;如果接納了他,他願捐十分之一,每年五萬六千元。這筆款項任由司布真牧師處理,或用來推銷聖經也可以。那時司布真牧師手頭很緊,孤兒院也十分需要錢。可是司布真牧師並沒有因錢動心,他得坦白的問那個大財主說:“你重生了沒有?人若沒有重生,就沒有資格作基督徒。”那人聽了,支吾答不出話來。司布真牧師說:“既是如此,那就無法接受你做會友。”那大財主聽後,氣忿忿地說:“給你這麼多的錢,難道你還不接受我做會友嗎?”司布真牧師說:“再加七十倍的錢也不能。”那財主氣得很,掉頭不辭而走了!誰料再過幾年,那財主又來見司布真牧師,承認自己的錯誤。他因司布真牧師的剛直不阿,堅持真理;他愈想愈覺得自己實在是在罪中,現在他已經確實悔改重生,作神的兒女,他深深感激司布真牧師的忠心待人。各位:今天的教會,尤其是今天的工人,真需要向司布真看齊,堅持真理,切莫着重十輸其一的外表和數量,向金錢低頭;最要緊的必須着重救恩,使人確實得救重生,成為神的兒女,然後才勸他什一奉獻。因為救恩不是金錢可以買的(彼前一:18-19)。

二.受深恩的人

  保羅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這裏給我們看見:主的恩典何其的大,祂是富足的,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叫我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因此,惟有知道主恩的人;才樂意奉獻。惟有領會十字架苦難的人,才不以奉獻為重擔。主為我們捨命,由富足成了貧窮;我們縱然將所有的奉獻了,也不算太過,能這樣知道主恩,甚麼事都做得到的。

  許多年前,在中國鄉間,有一個貧苦的理髮師,他信主後非常熱心愛主。他要奉獻十分之一,卻不曉得怎樣計算;他就預備兩個裝銅版的錢筒,把第一至九個人理髮的錢,放在第一個錢筒裏,把第十個所收入的錢,放在第二個錢筒裏。到了主日,就將這第二個錢筒裏的錢倒出來,帶到禮拜堂去奉獻給神。他的理髮室雖然十分破舊,他卻毫不以為意,最要緊的,是將十分之一以上奉獻給神。這是因為他知道主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他成了貧窮;叫他因主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我們感到如何多多地奉獻,都無法向主表達感恩的心,那時還會再計算什一的方法嗎?

三.是受託的人

  知道受託的人,才曉得實行奉獻。詩人大衛說:“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二四:1)因為世界上一切的物質,都是神所造的,也是神交託我們管理和使用的,神是東家,我們是管家。管家和東家最大的分別,在於管家樣樣都是為主人作,而東家則為自己作;管家不能隨自己的意思作,只能夠隨主人的意思作。無怪保羅說:“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注意“忠心”二字。願主叫我們都作一個忠心的管家,好叫我們曉得如何照神的旨意奉獻錢財給神,討神的喜悅。

  然而歷來在教會中,有些不納十分之一的人,他們所抱的理由都是說,今日物價高漲,錢不夠用,那裏能拿出十分之一來奉獻呢?所以他們在屬主的錢上打算盤不肯把錢財奉獻給主。那知物價高漲雖是真的,但是不納十分之一,錢也不會見多出來的。倒不如把屬主的錢歸給神,把屬主的錢扣下來,倒是沒有益處的。還有一些人,他們不肯十分納一,是想要多積些錢,好為自己晚年或下一代打算。既然存這種態度,他們對於教會的需要,便不關心了。那知主耶穌教訓我們,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19-21)。聖經還教訓我們,不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飛去。”積財的人,一旦錢財失掉,他們的喜樂跟着減少或失去,甚至因此而輕生!

  約翰衛斯理的一生中,所得的錢財不少,但他所得的錢財是為主而用。起初他每月只得三十英磅,他用二十八磅作為生活費,餘下的用於賙濟窮人。以後他薪金不斷增加,第二年每月薪金為六十磅,他仍每日用二十八磅,三十二磅賙濟窮人。第三年每月薪金九十磅,他仍每月用二十八磅,餘下的分給人,一直下去,終生不變。他最大的財產不過是四隻銀調羹:所以有人批評他,說他不懂金錢的價值;他說:“我豈不知道十二便士為一先令,二十先令為一磅嗎?這些錢如果用在永恆裏就有價值,積在自己那裏,換來的不過是地獄的痛苦罷了。”願主使我們知道,我們不過是受託的人,因而積財於天。

四.是先獻上自己的

  保羅讀到馬其頓教會的信後,是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八:5)既然他們肯先將自己獻給主,自己一切所有的錢財,以及所有的東西,當然也連帶獻給主了。我們注意先知瑪拉基指責以色列人的錯誤,就是他們不先把自己獻給神,他們不將當獻給神的獻上,包括什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瑪三:8節),“當獻的供物”一詞可指一般性的祭物,也特別用於指歸祭司的部份。(利一○:14-15)所以先知所指的,是向着神的僕人,就是祭司和利未人的需要。當以色列人被擄歸回以後,按理可供耕地比例大大提高了;但他們不只輕忽奉獻十分之一,也輕忽當獻的供物,叫人可以體會到他們既漠視專司聖職人員的需要,他們心目中也沒有神的地位。那是多麼可惜的事!

  然而當希西家作王的時代,卻給我們看見一幅美麗的圖畫。歷代志下第三十一章記載:希西家吩咐百姓,將祭司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百姓無不聽從,都立刻的繳納。諭旨一出,以色列人就立刻繳納,多多的送來:“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產,多多的送來;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5節)…用之不竭。按祭司利未人的人數不少,但百姓的供物和十分取一之物,卻遠超過他們的用度,以致堆積成壘,建倉儲藏(6-12節)。親愛的弟兄姊妹,昔日希西家的諭旨,與眾民的熱烈的反應,實在足以為今天教會中的信徒,善待傳道人的好榜樣。許多年前,在某地一個教會的長老,他清楚的表示:(1)他先有教會,然後才有自己的家;(2) 他先有傳道人的米,然後才有自己家中的米。這位長老如此簡單的表示,真是言簡意賅。願神在今天的教會中,多多興起這樣的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