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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聖需要功夫

潘國華

 

讀經:哥林多後書第六章十四節至第七章一節

  聖經中有不少真理都包括兩部分:(1)神負責的部分;(2)人負責的部分。信徒千萬不要把這兩部分混淆,否則很多問題會產生出來。例如猶大在他的問安中寫道:“…寫信給那被召,在父神裏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猶1)據這裏顯示:信徒乃耶穌基督所保守的人。然而,猶大在他的書信中勉勵信徒要“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21)在此看到神,人的合作,神負責祂的部分,人也要盡他的部分。

  至於成聖的真理亦然。在神的安排計劃中,祂必全然使信徒成聖(參帖前五:23-24),而在信徒的本分上來說,成聖是需要功夫的。本文集中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六章第十四節到第七章一節的教訓,試從中找得成聖生活的真理和原則。

一.不相配,不相交(六:14-16)

  保羅開宗明義地指出:“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14節)。保羅在此直言不諱地提醒及警告信徒與不信者之“妥協危險”。他採用了一個在農業社會常用的辭──“軛”,來說明他的意思。而且保羅必定會聯想到舊約的話:“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申二二:10)“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利一九:19)以上所指的舊約經文很可能是保羅寫這節經文的背後思想。

  保羅在此給予信徒一個廣泛的原則,其重點說明信徒與非信徒根本的不同。在神眼中,全世界只有兩大類人,一類是在亞當裏的,即不信主的“自然人”Natrual Man,而另一類是在基督裏的,即信主的人。基於信與不信者生命之截然不同,故此信徒就不可與非信徒有一些“軛下”或作“誓約下”的關係,例如通婚,合夥做生意,結拜兄弟或“死黨”等。然而,保羅在此並沒有暗示信徒要與非信徒隔離(參林前五:9-10)。他亦不是反對信徒與非信徒交往。他不許可的是信徒與非信徒建立“軛下”的關係;因為在“軛”的關係上,信徒不易逃避與世人妥協的危險。

  在這種“軛”的關係中,最重要的莫如婚姻的誓約。信徒與非信徒之所以不宜通婚,並非因為這是教會的傳統,而是聖經的明訓:“猶太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太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瑪二:11)故此未婚信徒必須謹慎從事戀愛和嫁娶之事,千萬不要試探神。

  除了婚姻的誓約外,這“軛”的關係似乎亦包括親蜜的友誼。究竟信徒與非信徒可否有深交呢?從經文的決斷性可以有此推想。這節經文可直譯為:“要停止繼續與不信者同負不相配的軛”,這是一句命令。從聖經的整體來說,信徒不宜與非信徒有很深的交往,一方面基於信與不信者生命的迴異不同,人生目標,立場不同;而另方面基於信徒之生活和帶領。若信徒想尋求神的心意和帶領,除了聖經的真理,長者的指導外,最重要的是朋友的意見,若信徒最深交的朋友是不信者,那會防礙他長進和尋求神的旨意。保羅和雅各均在這方面提出警語(參提後二:22;雅四:4-6),信徒應特別注意。 

  保羅不單指出信主者與不信者的不相配,他更以五個對立的名詞來解釋和加強他的意思。他的作用並非表演自己的文章,而是想將“信與不信者的對立”深印在讀者心版上。他所指的五個對立名詞如下:(1)“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2)“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3)“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4)“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5)“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14-16節)保羅所提的五個對立名詞和所發的五個問題,都是指向信主的和不信主的在本質上是對立的。

  故此,基於信與不信者之截然不同,信徒應多多思量其與不信者關係。當然這並不指完全與非信徒隔離,而是保持相當程度的分別,例如:思想上,意識形態上和世界觀上,信徒不宜與不信者通婚,合夥做生意及深交。求主指示。 

二.當自潔,除污穢(六:17∼七:1)

  保羅不單指出信徒與非信徒間的不相容和矛盾,他更呼籲信徒“當自潔,除污穢”。保羅在此引述舊約聖經的話(17-18節)指示信徒持守聖經品格。

  信徒過成聖生活最重要之處,就是分別為聖。保羅引用先知呼籲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出來的話,鼓勵信徒應分別為聖歸向神,預備自己去事奉神。巴比倫是一切敵擋神權勢的表徵,裏面充滿偶像,污穢,反叛神的文化和屬世之虛榮和淫慾。以色列人要從巴比倫出來才可事奉神。照樣,基督徒也要從世上各種罪惡,情慾,虛榮,世俗中分別出來,不與世俗同流合污,這樣才與神兒女的身分相稱,才可事奉永生神。

  保羅這句勸勉和警語對今日身處現代化都巿物質主義極盛之信徒,尤為貼切。保羅激勵信徒要脫離俗世的思想和追求,千萬不可沾不潔之物,一面事奉神,一面事奉金錢;應將心思裏的偶像撕碎!

  進一步保羅繼續說:“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樣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七:1)信徒既然領受神極大的應許和恩典──這應許包括神與我們來往和同住,祂稱我們為祂的子民,神更以自己作我們的父,以我們為祂的兒女──就要注目於與這應許相稱的生活,追求成聖的生活,聖潔的品格;不但“要自潔,脫離卑賤的事”(提後二:21),更要“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林後七:1)。故此,信徒應將身心靈一切顯露的或內在的罪,完全清除。

三.敬畏神,得成聖(七:1下)

  當信徒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之同時,更要積極地追求聖潔的品格。保羅建議說:“敬畏神,得以成聖。”(七:1)照原文直譯此句得:“藉着敬畏神去完成聖潔”。信徒成聖生活的基礎是建立在個人與神的交通和關係上。若要過成聖的生活,必須從靈交生活作起,應養成凡事敬畏神的態度,因為“敬畏神是我們堅固的城堡和安全”。今日的基督徒往往不曉得敬畏神之重要,我們忽略了對神存敬畏的心。希伯來書的作者鄭重地宣告說:“我們的神是烈火”,因此我們應以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一二:28-29)

結語:

  信徒過成聖的生活是需要付代價和下功夫的。本文所提出之三點只是起步而已。願望神按着祂的恩典,藉着祂的靈,激勵我們追求成聖的生活和聖潔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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