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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標竿直跑

潘國華

 

  中國古語有云:“一年之計在於春;一日之計在於晨。”新年新展望,新年立新志,但願今日信徒都好像使徒保羅立定心志:向着標竿直跑!腓立比書第三章十二至十七節說明了保羅的志向:

一.一個志願(腓三:12-14)

  保羅在這章經文的上文曾向腓立比信徒表示,他怎樣為要得着基督,甘願為祂丟棄萬事。而保羅亦深知並不因着自己付了很多代價,費了很多心血,就可以完全地認識耶穌基督。故此在這段的起首,他很鄭重地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12節)保羅坦率表明自己還未完全地認識耶穌基督。留意保羅在此並非討論得救問題,而是基督徒成聖的生活。

  保羅在12節提出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信徒不能靠着任何經歷,就可以達到這個“絕對的完全”(ABSOLUTE PERFECTION)。它是指對主耶穌基督有完全的認識,與主有完全無阻的交通和完全地學習像主的模樣。固然使徒在認識主耶穌的真理,和學習主的樣式上,都比信徒長進得多,但保羅卻知道自己並未達到這個“絕對的完全”。雖然如此,但他卻不因此而灰心,相反地他因此而得着鼓勵。因此保羅更立志竭力追求認識主。

  保羅不是消極地承認自己還未達到絕對完全的地步,而相反地他卻積極地立志追求。在保羅的志向裏,他只有一個志願:“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着標竿直跑…。”(13-14節)這個志願包括消極及積極兩部分。

  消極方面,保羅立志“忘記背後”,意即:“忘記在背後的事情”。在這段經文可指兩方面的事情:

  (1)保羅未信主以前的事。七至八節保羅描述自己未信主以前那些以為與他有益的事,現在都因基督當作有損的。故此,保羅定意將這些以前的事忘記,免得它們成為自己追求認識主的難阻。今日,我們有沒有一些未信主以前的事情或經歷,直接影響我們靈性的長進呢?

  (2)保羅信主以後的事情。當保羅信主後曾為主南征北討,建立了不少教會。這些成就很容易使保羅生發驕傲的心。因此保羅決意把它們忘記,而對於失敗或挫折他也把它們遺忘。今日,對我們來說亦要把過去的得,失,成,敗加以遺忘,免得它們成為我們追求長進的負累。

  “忘記”這詞指“不再將自己的思想放在這些過去的事上”,我們切不要被這些過去的事,影響我們現今靈性光景和行為。

  “忘記背後”固然重要,“努力面前”更加要緊。保羅深深領悟主耶穌的話:“手扶着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九:62)“努力面前的向着標竿直跑”指出一幅賽跑場上的比賽時的圖畫。我們追求認識主的態度也要好像運動員一樣,全力以赴地去競賽,向着奪錦標的標竿直跑,不東張西望,單單注目在標竿上!原因很簡單而清楚:“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14節下)

二.一個存心(腓三:14下-15)

  保羅在第十五節勉勵信徒說:“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保羅在此節所說的“存這樣的心”是指甚麼呢?當然是指上文所提及的。故此保羅勉勵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都要存心向着標竿直跑。究竟保羅有否自相矛盾呢?保羅在上文強調他尚未達到完全的地步,為甚麼在此又說“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呢?細讀經文可發現保羅在這兩處地方所提及的“完全”,是不同的字眼。第十二節所指的是“絕對的完全”。而第十五節所提出的是“相對的完全”。“絕對的完全”亦可解作“道德上完全”;而“相對的完全”重點是指“原則上或身分上的完全”。信徒因屬於神故在身分上是因信稱義,在身分上是完全的。當然,這身分上的完全並不表示信徒不需要去追求“絕對的或道德上完全”。而事實上這更表明信徒要竭力去追求與身分相稱的生活。所以,我們這些靠主恩站在“相對完全”的地步的人,必須存心去追求更多認識主,向着標竿直跑。

  保羅指出信徒應抱有這個存心:“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14節下)當然這獎賞是因為信徒已立定一個志願──向着標竿直跑──所得的結果。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也指出在場上比賽的人,都抱着一個存心去得獎賞,這個並非不懷好意的存心。故此,信徒要有這個存心,就是要得主的稱讚和獎賞,如果這存心是正的,必得主的獎賞。

  保羅在這裏提出一個很重要的真理──“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14節)原來這個獎賞與我們的呼召有關。這節中文和合本的翻譯會引起誤會,原文直譯乃:“向着標竿直跑,為要得着神在基督耶穌裏的天上呼召之獎賞。”從此可見“得獎賞”與“信徒的呼召”有關。自從保羅在大馬色路上得到主的呼召後,他一直在追求認識主,他曾在亞基帕王面前作見證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六:19)而保羅在另一處又勉勵信徒說:“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帖後一:11)

  雖然保羅在此並沒有提及這獎賞是甚麼,但據上文下理可以推測,這個獎賞可能是:完全地認識基督和完全地得着祂。主自己成為信徒向着標竿直跑所得的獎賞。在其他處經文,保羅更清楚地指出這獎賞可能是“公義的冠冕。”(提後四:8)

三.一種行動(腓三:16-17)

  使徒又說:“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着甚麼地步行。”(16節)這話的重點表明信徒要具備一個開明的頭腦和受教的心,在未有更清楚的指引前,必須依從現今所知道的去做。故此保羅勉勵信徒要有一種行動,就是應有同一的步伐向着標竿直跑,應對現今所知道的,以真誠的心去依從。這種行動不單停留在現有的光境,“到了甚麼地步,照着甚麼地步行”,而更積極地去效法保羅和那些學習保羅的心志向着標竿直跑的人(17節)。

  唯願信徒都立志向着標竿直跑,為要得着主的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