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從過犯罪惡中活過來

陳宇澄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

  人生如果沒有基督的救恩,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得不到永生,是何等的可悲!基督徒因信,從過犯罪惡中活過來,得永生,是多麼大的恩典!

  你對“過犯罪惡”四字的認識如何?以為指的盡是盜賊邪惡的暴行(EVIL)麼?盡是道德淪喪的罪行(CRIME)麼?你我大多都是奉公守法的人,這般嚴重的過犯罪惡,與你我有甚麼關係呢?不免引起反感,難以令人信服。 

  聖經卻不僅肯定我們人不能行善,更認定我們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原來“過犯罪惡”四字原文的含義是這樣說:

  你本該行在人生的正道上,卻被私慾的誘惑迷失了;違背了真理;達不到所該達到人生至善的境界,也好比射者不中的,失落了。並且,舉凡你的驕傲,嫉妒,貪婪,忿怒,憂恨,甚至一時的貪睡誤事,都被視為“過犯罪惡”,這樣的一個定義,就把世人統統包羅在“過犯罪惡”之中了。

  感謝主,他叫我們知有罪,趕緊前來信靠他,接受他的救恩,他就叫我們從過犯罪惡中活過來。

  接受救恩,認罪悔改。悔改必須向三方面認識:

  首先必須向自己認罪,人的本性,往往對自己所行,掩目不看,得過且過。當那浪子離家之初,自信自己是高尚而富有冒險性的壯舉,但當他醒悟過來,返回父家之時,他已看清楚自己是何等樣子的罪人,懺悔的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一五:18)。人向自己認識極難,但是求神赦罪的第一步,,必須先向自己認罪。

  其次,人必須向受害人認識,人向神認罪易,向人認罪難,基督徒必須經歷這一恥辱的階段,必須向人認罪,開口悔過必蒙神悅納。

  最後,人必須向神認罪,謙卑,懺悔,屈膝在神的面前。“神阿!我得罪了你,求你開恩,饒恕我這個罪人”,這樣,神纔有機會回答你說:“我饒恕了你的罪。”

  我們就從過犯罪惡中活過來了。神“照祂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我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西一:11)我們更得到了忍耐,寬容和歡喜這三樣偉大的美德。

  忍耐,它並非叫人低頭屈辱,這忍辱來自神,它有力量把任何困難克服,改變成榮耀的結果。

  來自神的寬容,它能夠忍受別人的頑劣,愚妄,甚且殘酷的待遇。對他不但不毒恨,並且永遠不會對他失去愛心。

  忍耐和寬容叫我們在任何環境中,都能不屈不撓,克敵制勝,力上加力,歡歡喜喜,從過犯罪惡中活過來,勝過生活上的一切問題。歡喜的榮光,照亮了一生,在地上彰顯神榮耀的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