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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靈修學看讀經和祈禱生活(上)

黃聿源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2-18)

  近來靈修神學成了基督教世界最熱門的話題,其有關書籍也成為最流行與暢銷書籍。靈修理論發起,建立於天主教。當靈修學者重新思想這一主題的時候,發現基督教沒有靈修學也不懂靈修,所以有人提出要向天主教學習,甚至向佛教學習。或者我們不同意靈修神學者所說的很多理論和他們所說的很多看法,但是靈修神學者提出了一些目前基督教或基督徒的難處,一些我們忽略了,沒有追求的具體方面,是我們實在需要正視的。不是聖經裏沒有提到神在這方面的啟示,而是過去一百多年的時間裏,基督教在其發展之中漸漸忽略了靈修的重要性。甚至有人看輕,覺得靈修並無價值的;是一種主觀的心理作用,一種習慣。可以想象因為這種思想而給一些基督徒帶來靈修生活的貧乏,連神學院也把這門必修的門訓內容割離了。若在一所沒有靈修的神學院訓練出來的學生,他們出來傳道便不着重靈修的了。他們自己也不懂靈修,又怎能教導別人靈修呢?漸漸地靈修就成為古董,失去了其在基督徒生命中的重要價值。當代的靈修神學學者們重提這一有價值的題目的時候,他們向我們提出了幾方面問題,需要我們認真正視。

一.目前的基督徒非常膚淺

  由於社會高度的現代化水準,每一個人都好像是安裝在社會化大生產機器上的某一部件,我們所做的一切都以社會的需要為轉移,一有需要便急不及待去作;別人說了甚麼話,便立即舉行聚會。完全是及時的,機械似的沒有經過大腦深入思想,也沒有時間去深入思想。靈裏的膚淺也是異曲同工,我們很少花時間真正地在主面前安靜下來安靜獨處。所以沒有時間自己一個人安靜下來看看自己,了解一下,思想一下,到底我們內裏的人生是怎樣的。正是這樣,便顯得很膚淺。靈修神學觸及了我們基督徒信仰的實際,但他們的答案並未深入問題的核心。他們主張獨處,獨處是對的,但獨處時作些甚麼,才是問題之癥結。獨處是好的,但自己一個人安靜,並不一定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因為你獨處時可能會胡思亂想。所以安靜獨處並不是目的,卻是究竟安靜時作些甚麼?這是我們要思想的。

二.現今的基督徒不懂祈禱

  祈禱更多地成了基督教徒的宗教形式,是程序的需要,是責任的需要,也是形式的需要,所以祈禱往往只有一,兩分鐘,甚至變成自言自語,根本就不懂祈禱。如果我們不否認這是我們信仰生活方面的一個重大問題的話,我們應該承認在祈禱上是很膚淺的。我們沒有真的學會祈禱。很多時我們以為自己懂得祈禱,其實我們不懂,也沒有屬靈意義上的祈禱生活。

  靈修神學把基督徒的祈禱生活過多地側重於時間,如果時間不被有價值的東西充實起來也只是一個變量。我們承認很多基督徒都不懂祈禱,或者說他們懂祈禱,但他們卻不懂得好好地祈禱。所以聯繫信徒的信仰實際,我們應該注重的是作為一個基督徒究竟怎樣祈禱?

三.現在的基督徒根本沒有與神靈交

  我們所有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很多,交通,談話,輔導,傳福音等等,與人說話多,與神說話很少。所以很多基督徒不知道甚麼是靈交,更不懂靈交。靈修神學提出了現象。但怎樣的靈交生活才符合聖經原則呢?靈修神學勸人們在主觀意念中感受與神的交通,是主觀,心理,情感上的一種感受。這不是聖經上所說的基督徒的靈交生活。其實整本聖經就是教導我們如何靈修。宋尚節博士說:“兩隻翅膀…讀經,祈禱。”就是指靈修。聖經中就充滿了這方面的教導,讓我們知道我們如何可以與神之間建立和保持一個很親切,很實在,很深入的屬靈交通…靈裏與神之間交通,這就是靈修,靈交。

  聖經的確不乏這樣的教導,哥林多後書第三章十二至十八節就具體地指明了基督徒應該如何進行讀經與祈禱等方面問題。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整章所傳達的信息都值得我們認真思想。這章聖經前半段第一至十一節,保羅提到傳道人所作的職事是一種屬靈的職事,不是屬那些外殼的,組織性的,甚至不是屬於字句的,而是屬靈的職事。所以前半段說得非常具體,我們做工不是做在人的心外,而在心中。所以無論是講道,傳福音或是輔導,我們的工作都是屬靈的工作。這個屬靈的工作超越其他工作,不單只是字句的工作。字句的工作若不能傳達屬靈的意義即是知識性的工作。我們做屬靈的工作時,若不小心便會墮入字句的職事上,而不是屬靈的職事了。保羅在此處作了分辨:字句是叫人死的;是聖靈工作才賦予其生命叫人因之而活的。譬如說我們講道,可以從某段經文背景,寫作動機,結構,名字,字根,神學問題等講一大篇,若所有這些並不能使會眾的靈命得到任何幫助,所有文字上所作的努力只不過是字句的職事罷了,只是在傳達一些知識而已。保羅告訴我們,做屬靈的工作並不是這樣。我們做屬靈的工作是要寫在人的心中,不是用墨水寫的,而是用神的靈寫的。若是用神的靈寫在人們心中,幫助到人的靈裏,在他們的靈中產生了功用,這才是屬靈的,這樣的工人才是屬靈的職事了。

  保羅在前段分析了這個不同。我們不是做普通字句上的工作,表面的工作,而是作心靈的工作,是做在人的生命裏面的工作。這屬靈工作超過舊約律法的職事。摩西的工作很大,他將舊約律法頒佈給以色列人,所以他們可以讀摩西律法。但是舊約的人讀了律法,知道很多律法上的知識,卻不能改變他們的生命。因為舊約律法的功用是用叫人知罪,不能在人心中改變人的生命以致於給人永生。但我們不同,我們作的救恩工作,是改變人生命的工作,使之成為新造的人。所以保羅說我們新約的職事比舊約律法的職事更為榮耀。

  我們的工作既一開始便從人的靈開始,怎可以說沒有靈修呢?怎可以說沒有屬靈經驗呢?正如我們帶一個人信主,我們決不會十分在意他的穿着打扮,言談舉止,我們先向他傳福音,使他信主,生命改變了,行為習慣自然隨之而改變了。我們帶別人信主是這樣,我們自己信主也是這樣,都是從人的靈裏面開始。但問題究竟在那裏?就是我們信了主後或帶了人信主後,放棄了屬靈方面的追求,我們以字句上,外表上的追求,取代了已經開始了的屬靈的開始,是我們自己走歪了。因此,我們發覺教會屬靈追求的方向,剛剛起步就走下坡了,就放棄了屬靈的追求。很多時候,問題就出於此。

  難道我們在引導初信者的時候完全沒有做屬靈的工作嗎?很多時候,我們只重視了知識方面的栽培,卻忘記了靈命上的培育,我們會利用主日學時候集中進行救恩真理的教導,我們忘記教他們怎樣祈禱,靈修,讀聖經,保持與神親近。縱然,我們也教他們讀聖經,祈禱,但我們不是為了他們屬靈的需要而教他們讀聖經,也不是為了他們屬靈的追求而教他們祈禱,我們是教他們逐步養成讀經和祈禱的習慣,是文化性的。所以,讀經祈禱成了基督徒文化,而不是屬靈追求。這是一個危機。所以我們發覺正因這緣故,很多基督徒信主後得了屬靈的生命,裏面有了屬靈的生命,但一開始有改變,卻又停頓了,沒有進一步追求。他們不懂甚麼是靈修,與神親近。這是我們所見到的難處。所以本章經文,保羅說的前半部是說我們屬靈的職事,下半部是說我們應有的屬靈的追求,就是讀經,祈禱。哥林多後書第三章十三至十六節說讀經;十七至十八節就是祈禱。雖然沒有這些字眼,其實就是說讀經,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