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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華人教會如何面對聖經與民主

陳終道

 

一.民主是甚麼?

  民主(democracy) 根據大英百科全書和韋氏大辭典的解釋,這字是由希臘文demokratia而來,其原意是人民支配,或由多數人管治。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所著的政治學中,以全體人民運用主權為民主主義,民主的基本精神是自由,平等,解放。

  到了現今,“民主”已成為普遍的政治體制,除了若干極端宗教國家,其應用範圍已不限於政治,且普及於所有群體,甚至家庭中的夫婦,父母子女之相待,也都以“民主”為準則。在這樣的大潮流之中,不少基督徒也不知不覺的認為教會的一切措施也要按民主的準則。反之,若有聖經的教訓在人們認為不合民主的準則時,就在下意識中,不作任何思考,就認為聖經的教訓錯了;或較溫和的說,聖經已不合潮流了。換言之,“民主”已被看做超越聖經,絕對無誤的標準;而聖經則是落伍,過時的作品,遠不如人間政治哲理或主義了!這就是我們要研究“聖經與民主”這題目的理由。不是我們要去干預政治主義,而是政治主義已深入地干預了聖經和我們信仰的根基了!

二.常變的群眾與不變的聖經

  民主的基本精神是自由,平等,解放。這些觀念最初主要是針對君主的封建制度,皇室和貴族與奴隸制度等類的不平等階級,以多數人的意願或喜好為大前題。現今全世界縱使仍有少數國家保留皇室的體制,但已經不是封建時代的專制君主了!現今多數人所要求的平等,自由,跟從前大不相同了。所以“民主”本身並不是一種固定不變的標準,而是隨着時代而不斷改變的。

  這種不斷改變中的“多數人的喜好”,作為時代一切事的準則,應用於人間政治體制,或一般社會群體或夫妻家庭的關係上,都會被多數人所認同,接納;但要把這種人間政治原理應用於批判聖經真理,干預神的家按聖經真理而行的信仰原則,就跟無神主義者或極左派的反宗教信仰自由者沒有分別,否定了獨一真神和祂所啟示的聖經權威。

三.“民主”是全美全善的神嗎?

  民主雖然是現代人看為比較好的一種制度,卻不是無瑕無疵,全善全美的神。民主頗像特效藥,能醫治許多病症,卻不是沒有副作用的,例如:

  1. 生性內向,柔弱,容忍,沒有口才的人,在民主制度下比較吃虧,甚至被視為不配享用民主。但那是他們的天性啊!“民主”雖不承認會歧視甚麼人,卻不自覺的歧視了生性內向柔弱的人。這是平等嗎,是自視生來是貴族,別人生來是賤民的另一種較現代式的表現嗎?

  2. 民主政黨的黨員人數,常遠較全體人民的數目少,甚至有不及全民的十分一!但任何一個黨取得政權之後,他們會把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全國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換言之,他們只把全國人口中少數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這也就是說他們雖在選舉中得了多數人的委託,卻仍會偏重於少數人的利益。

  3. 公平競爭,強者生存,是民主的基本觀念。在這種觀念下,人際的關係必日趨惡化,愈來愈具對抗性,愈來愈自私,狼心,虛偽,無真情,但求成功,不擇手段。這種競爭,使人從小就學會精於保護自己,推卸責任,經常保持高度警覺的“備戰”狀態,人與人之間談不上互相信任了!

  4. 民主看來主張公平,事實卻不盡然。因“民主”常可能被用作包裝。這是人性的問題,不是制度的問題。任何制度或法律都是沒有生命的法例或字句,但人卻是活的,善變的,所以任何制度都可能被人利用為包裝,包裝裏面裝了甚麼卻是另一回事。

  例如:有被看為是民主先進的國家,不容許學校教導有關聖經的教訓,卻立法保護教導幼小的學生“接受”同性戀是人的本性的觀念。

  又有基督徒教師利用小息時間禱告,被指控為影響學生的信仰自由。另一方面容許電視經常播映虛構的鬼靈戲劇,殘暴的打鬥場面,也有同性相戀的意識畫面出現,卻不算為影響兒童意識和信仰,理由是電視螢幕中已有近似“兒童不宜”的說明了。這樣的解釋豈不是足夠麻醉我們的良心嗎?

  總之,無論甚麼主義或制度都是中性的,世人怎樣利用各種美麗的包裝進行各種爾虞我詐的競爭,不是我們要探討的問題。但神學教育與教會的培訓,絕不應教人學習如何利用這些美麗包裝,把教會引向名利權力爭逐的潮流中。所以,神的家應以神的話語,聖經真理作為教會方向的標準。世人可以把聖經看作落伍,信徒卻應該研讀聖經,並按照聖經真理治理教會,建立神國子民的人生觀。

四.聖經是神的話安定在天

  在摩西時代,聖經已經說:“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利一八:22-23)直到今天聖經的話仍是不變的,從使徒時代跟摩西時代所說的不變至今仍是一樣。“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一:26-27)著名的大衛王說:“耶和華阿,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

  人類不可能憑一種制度就能消除階級觀念,種族歧視或各種各式的優越觀;任何好的制度或主義都可能被用以掩飾人性的邪惡面。因制度僅涉及物質與肉身,對心性的奸惡無能為力。但聖經真理的教導卻指出人性的敗壞,必須由生命之主,給一種內在的生命更新,藉基督的救恩活出善良的心性。

  總之,聖經的真理是不搖動的準繩,不改換重心的天秤,與人間多數人迎合潮流,飄浮無定的準則,不斷改變中心點的天秤,它全然不同。早在兩千年前,聖經已警告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三:1-5)這些話不正是今天社會的寫照嗎?

五.聖經的自由平等觀

  自由,平等,都是現代人高呼民主的優點。這些自由,平等,解放,都是源於聖經而異於聖經。為甚麼說是起源於聖經又不同於聖經?因:

  1.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世人:包括君王,乞丐,男女老幼,知識分子或草根,文盲…所有人在聖潔的神前同一地位,都是罪人。

  2.聖經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凡誠實認罪悔改的人,神必按祂的信實赦免人的罪,不分尊卑貴賤,種族性別,都可以誠心悔改,求赦罪而得救。

  3.聖經又說:“所以,你們因信基督基督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三:26-28)──所有真誠信靠耶穌基督的都是神的兒女,沒有階級分別。這是平等自由的基本觀念。

  另一方面,聖經所說的自由不是放縱肉慾的自由,不是只顧自己個人的意願,也不是為所欲為的自由,而是從罪的捆綁中得解放的自由,不侵犯別人的自由。使徒彼得責備當時行邪術的西門利用金錢收買屬靈權能,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罷!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當懊悔這罪惡…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徒八:20-23)可見聖經以貪財利用信仰騙金或不擇手段達到謀利目的的意念都是罪惡。這種不擇手段,迷戀於財利的心是一種捆綁,不是自由。但世人的自由觀念不理會這些,全然以自我為中心。現今人的自信,自是,自高,自尊,已到旁若無人的程度,我作自己喜歡作的,那就算為自由解放了嗎?

六.錯誤的自由觀

  現今商業上的自由競爭,跟奴隸制度下求取自由的觀念已大不相同了。所謂自由競爭,優勝劣敗,強者生存,是天經地義的道理。怎樣可以在自由競爭中取得勝利或成功?各人的才華,學識,性格,必有強弱的不同,怎樣取勝?那就要用非正規的方法了。這樣必須先排除可以不擇手段的一切障礙,由有分量的人提出新的理論,提出否定各種道德的價值的學說,把聖經所有指責罪惡的教訓(可七:21-23,羅一:26-32)看為迂腐落後和假冒為善。誠實而禮讓的人,被看為愚笨和懦弱,這等人不配(或不會)享用民主。自私,詭詐,狠毒,無情無義的人反而被看為時代精英。做大事的人不拘小節!於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愈來愈沒有道義,只求現實,權力,財富。人類的心靈漸陷於孤寂空虛,自殺與兇殺案一同增加!

  從前人會因自私而內疚,現今人卻可以大聲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已經不是自嘲語,而是被認為坦白,大受欣賞的人生觀了。

  從事政治的人就更不例外。縱使被稱為最先進的民主國家中,也有選舉醜聞傳出,且以有醜聞傳出證明民主得先進。至於不夠先進的國家,為爭選舉出位而大打出手,恐嚇,暗殺,佈局陷害,以求打倒對手的情形,常見於傳播媒體。誰是善於騙取群眾信任的人,誰就是國家的精英。至於獲選為執政黨之後,是否真的履行諾言,是謀求全國人民的利益為前題,還是謀求自己政黨下屆可以連任為前題?到了接近選舉年度,錦囊之中自有妙計。這種情形不斷重演,人與人之間勢必有更多意想不到的惡毒與互相陷害的事,逐漸出現。人的聰明為人帶來的只有少許短暫物慾的享樂,卻增加許多心靈的空虛與痛苦,這就是人所要爭取的自由平等嗎?

七.痛苦不安的例證

  從前,如果知道別人是有婦之夫,或有夫之婦,自然知道不該動心。現今則是自由競爭的時代,儘管別人有丈夫或妻子,我仍可爭取他或她的喜愛,因愛情也可公平競爭。如果你的丈夫果真愛你,就不會向我動心。他若向我動心,可見他更愛我。你既是失敗者,當然該離婚,把丈夫讓給我了!強者得之,這是“先進”國家留給我們公平競爭的榜樣,這不但毫不可恥,且是光榮的勝利啊!

  世人在無法勝過那填不滿的肉慾之中,不斷對各種有礙於放縱私慾的事作新的詮釋,且看為是新的自由解放,這是時代進步的自然現象嗎?如此掩耳盜鈴,究竟是可悲還是可喜?

八.聖經中的真自由

  1.真自由是從罪的捆綁中得解放:

  聖經中的真自由是從罪的捆綁中得解放的自由,人在罪的癖好與縱慾的纏繞中,不是自由,是捆綁。吸毒,嗜賭,酗酒,一如反常的同性戀,是癖好,不是天性。撒但和他的差役用各種癖好,使人漸漸上癮而受捆。有人被邪術貪財捆綁,如使徒彼得責備的西門,明指他心術不正,“被罪捆綁”(徒八:11,18-23)。另有人像使徒保羅所說:“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慾…”(弗二:2-3)聖經又告訴我們:“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又說:“因為你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羅六:16,20)

  2.真自由是領受新生命:

  主耶穌向世人宣告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真自由不是自由縱慾到不能自拔,而是從各種罪慾中得釋放。從前“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人們彷彿受一種無形的“律”支配了自己,不由自主的作了不願作的惡。現今,靠着耶穌基督可以勝過那支配我犯罪的律了。(羅八:1-2)

  所以聖經所說的自由,是因信靠生命之主,領受了新生命,成為新造之人的自由。先有生命的更新,才有生活的更新,這正是你我所需的自由。

  3.真平等是階級觀念之消除:

  聖經所論的真平等,也不是人間所爭取的平等。現代的人太偏重於把平等看作“一樣”。聖經所注重的平等,不是職位一樣,大小輕重不分;而是把所有因職分,權勢不同而有的階級觀念消除。例如:

  聖經中的腓利門是主人,阿尼西母是奴僕,保羅是大使徒,在人看來他們之間分別太大了。但使徒保羅把偷了主人的財物逃跑的阿尼西母,看作他福音所生的兒子,全無階級觀念。又為他向他主人腓利門求情,要他待阿尼西母像兄弟一般。(門:9-16)使徒保羅又寫信給腓立比教會,要他們“尊重”以巴弗提,就是腓立比教會差他去供給保羅在羅馬獄中的需要,又服事他的以巴弗提。為甚麼要尊重這樣的人?因他忠心侍候保羅,看作是“作基督的工夫,…不顧性命…”(腓二:25-30)

  聖經以人的品格,忠心,善良,信德,愛心,對神的敬虔,來決定那人是可敬重的人,而不是按人的地位高低,財富多少,為可敬重的原則。憑這樣的原則做個服事人的,可能比受服事的更尊貴。那才是階級的觀念的真正消除,所有種族,學識,財富,男女,主僕…之間的懸殊都消除於無形,這就是在神眼中的平等。

  平等不是所有人都是將軍,沒有士兵;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總經理,沒有職員。平等是無論是將軍是士兵,都沒有優越感與自卑感,都忠於職責,在良善的愛心中互相敬重。

九.不應將聖經與獨裁或民主混淆

  有一點必須強調,本文不是贊同獨裁,所要指明的是,民主主義和它的整個體制,不該用以取代聖經作為基督徒生活或治理教會的標準。“民主”從沒自認是全能,全知,至聖,至愛,至義,從神而來的啟示。基本上它是人間的政治性主張,不是宗教信仰的經典。把民主與聖經混淆,是撒但的險惡計謀,信徒應慎思明辨。

  巡撫彼拉多要定耶穌的罪時,先問過群眾,你們要巴拉巴還是要耶穌?群眾大聲呼喊說:“釘他十字架!…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路二三:21-23)彼拉多為甚麼要問群眾?他明知有人挑唆群眾,他要利用群眾的回答,為自己脫罪。他這樣做,反倒證明“民主”的多數人,常有可能包括被挑唆,甚至是被誤導的多數人。但主耶穌怎樣對彼拉多說呢?祂說:“…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約一九:11)猶大罪更大,但彼拉多也有罪。

  神審判人是根據人曾犯罪的事實,只有神能洞察人的肺腑心腸,所以祂無須理會表面理由,或抹殺證據的辯解。彼拉多當眾洗手說:“流這人的血罪不在我。”但人的巧辯騙不過神的眼睛,多數人的意見不一定是真理,且有可能是歪理。

十.一塊沒有翻過的餅

  神藉先知何西阿責備當時的以色列人說:“以法蓮與列邦人攙雜;以法蓮是沒有翻過的餅。”(何七:8)意即以色列人對外邦人認識得不少,因他們與外邦人攙雜,耳濡目染,從經常接觸到有了相當的認識。他們心想倚靠亞述和埃及的軍事保護,卻完全不投靠那把他們從埃及領出來的萬軍之耶和華!他們對神的大能竟沒有認識,就像一塊沒有翻過的烤餅,一面已經燒焦了,另一面竟還是半生不熟的。這指責正適合描寫今日基督徒對神的作為和祂的話語認識的情形,一面倒的偏向追求世俗人的理念,主義,學說,權位,對神的話語和神的大能,信實,公義,慈愛…,只有極生疏而表面的認識那樣,是一塊未翻過的餅。

  這就是今日教會靈性荒涼的真正原因。像祭司以利時代,“…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三:1);又像先知阿摩司所說:“主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命饑荒降在地上。人饑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他們必飄流,從這海到那海,從北邊到東邊,往來奔跑尋求耶和華的話,卻尋不着。”(摩八:11-12)他們不靠聖靈指引進入真理,卻從這海到那海,東奔西跑尋求神的話語,竟尋不着!

  神豈不是喜歡人尋求祂的話嗎?那些人怎會尋找不着?主耶穌不也應許說尋找的就必尋見嗎?他們竟要跨越海洋陸地去找尋,還是找不着。是否他們只用嘴唇尋找神的話,內心卻遠離神,他們的背向着神,心卻向着世界的權勢名利?不少人不明白聖經,是不想明白,這樣,可以較安心的偏行己路。他們所尋找的不是聖經的正意,是尋找可為自己失敗辯解掩飾的聖經根據。

十一.教會要尊重“神主”的根據

  沒有人有資格獨裁,因為人都不完全,必有所偏誤。但全能,全知,全善,聖潔公義而有豐盛慈愛的萬有之主神,必須獨裁。祂既是至善無瑕,無論是一,二人的意見或多數人的見解,凡稍微偏離至善完美之神的,就都錯了。教會既是蒙救贖的群體,“從神生”的神家兒女(約一:12-13,弗二:19),當然該以神為主,以神的話語為行事的準則了。沒有領受神生命,未從聖靈得重生的人(約三:3-5),無法領會這是怎麼回事,是很自然的;但真正的基督徒理應明白,且應該行在聖經的真理中。教會理應根據聖經,全然以敬畏神為行事工作之準則。聖經中所重用的領袖正是如此,例如摩西和彼得。

十二.摩西是獨裁者嗎?

  舊約聖經中的摩西可以說是最有成就,又最有權威的人,但他沒有政權,沒有兵權,沒有財富,也全沒有私心。神把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進入神應許他們祖先的迦南地的重任託付給他。近百萬的以色列人,經過曠野四十年的行程。摩西在八十至一百二十歲之間,無數次面對數以萬計的以色列人忿怒的埋怨,但是沒有一個近身衛士。最激烈的一次是出埃及的第二年,將到達迦南邊境時,因探子回報惡訊,引起幾乎全會眾的反叛,聲言要另立首領,返回埃及(民一四:3-4)。摩西最特別的長處是溫柔的堅持。他在全會眾面前俯伏在地,卻不屈從百萬群眾的意見。最後神親自為摩西伸辯,證明是以色列全會眾錯了。若他們果真返回埃及,將必世世代代成為埃及的“賤民”,那就真是全民族的大悲劇了!

十三.新約中的彼得

  1. 彼得有許多“第一”

  新約聖經中的彼得,是十二使徒中最著名的一位(甚至被人誤以為是第一任教皇):
  A. 新約聖經四次列出十二使徒的名字,彼得都被列在第一位(太一○:2,可三:16,路六:14,徒一:14);
  B. 彼得最先提出補選馬提亞,取代猶大失去的十二使徒位分,當時與會的猶太人中沒有一人反對(徒一:15-26);
  C. 彼得首先在初立的教會講道,當日有三千人悔改。全教會與他同心,沒有人反對或爭權(徒二:14-47);
  D. 彼得,約翰首先在初期教會中行了第一個神蹟,引致有機會一再傳講福音(徒三至四章);
  E. 彼得首次行懲罰性的神蹟(徒五章),懲罰亞拿尼亞,並沒有人批評彼得;其實真正懲治亞拿尼亞的是神。到了使徒行傳第四章四節時,信徒中男丁的數目已增至五千,實數應超過一萬,但並無明爭暗鬥的事發生,教會仍保持同心合意,凡物公用,遵從使徒教訓,得救的人數天天增加。這種神家按靈命而有的和諧,是掛名教友與沒有神的人無法明白的。

  這樣,彼得是否大權獨攬的獨裁者?不是,他受人敬重服從,不是因他有權,有勢,而是他身上明顯有神的同在,有美好的生活工作見證。茲略舉一,二事證明彼得看自己與信徒無異:

  2.彼得到哥尼流家佈道前後

  他到意大利人(外邦人)哥尼流家佈道,之前神在異象中明明指示,他又帶了幾個弟兄跟他同去。在他講道時,聖靈降在聽道的人身上,證明神已收納了這些有信心的外邦人,於是用水給他們施洗(徒一○:44-48)。事後,彼得要受眾猶太弟兄的質詢和指控,因猶太人反對進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家中吃飯或向他們傳福音。彼得要逐一細說如何獲得神的指引,且看見信道的人已受聖靈的情形。又有同去的弟兄可同作見證,向猶太人解釋。終於取得會眾的接納,保持工作方向上的同心。

  3.彼得受責於保羅

  彼得是猶太教會的主要領袖,曾帶同若干耶路撒冷的信徒探訪外邦信徒佔多數的安提阿教會,彼得先到,與外邦信徒一同吃飯。稍後從耶路撒冷的信徒也來到了,他因怕猶太人議論,就與外邦信徒分開而與猶太人同桌吃飯,因而受使徒保羅當眾責備(見加二:11-18)。按輩分,保羅是彼得的後輩,彼得已經是教會柱石時,保羅還未悔改信主(加二:8-9,徒九:1-19)。但彼得並沒有因此懷恨於保羅,更不看作當眾丟臉。他的得力助手馬可,與保羅的助手西拉,相互交換工作(彼前五:12-14,比較提後四:11),彼得又在晚年所寫的書信中,特提保羅的書信是照神賜的屬靈智慧而寫,不容人當作一般經書強解,並警告那些強解的人會“自取沉淪。”(彼後三:15-16)

  可見按照聖經真理求神喜悅的人,凡事以神的榮耀,神家的得失為中心,不求自己的權益和虛名,跟那些看風轉舵,識時務者為俊傑的人,其人生觀,價值觀全然不同。所以教會是“神主”,不是民主,也不是獨裁。在接受個人或眾人的意見時,以聖經真理為準則,不是以那些有權勢,財勢可以支配或誤導群眾者的意見為準則。

十四.要在何事上儆醒

  主耶穌要我們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我們要為甚麼事儆醒,甚麼是容易迷惑我們的事?最需要儆醒以免入了迷惑的,不是明顯錯誤的邪教異端,而是真假難分令人混淆的人間道理。那四面圍着我們卻與聖經真理部分相混,而實質相背的道理,正是我們屬靈心思意識中要小心儆醒的事。我們可能在不知不覺中,不加以深入思考的情況下,把世俗流行的道理當作“審判官”,把神的話語──聖經,當作“犯人”,要由人間的哲理判定聖經的正誤與價值。那真是可悲的光景,是會使沃土變成沙漠的危機!

  “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一三:8)若根本不明白真理,怎麼順從真理,扶助真理?現今,人們以民主,人權為根據,制定法律,信徒若按聖經教訓遵行,就成為犯法的人。這豈不是我們應有的儆醒嗎?

十五.總結

  神藉祂的僕人保羅說:“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一○:4-5)可惜今日的基督徒對世俗的事認識得很多,也很努力去學習。惟獨對聖經真理不肯用心;不但未攻破世人心中的營壘,把人的心思奪回,連自己的心思都被這“世界的神”奪去了!詩人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在我們人生的路途中究竟用甚麼做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甚麼是我們人生路的光亮和指引?你我每天所接受的,是世俗思潮的熏陶,還是神的話語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