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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問題(四)

論斷

讀哥林多前書的感錄

鄭果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林前四:3-5)

一.教會有論斷的問題

  哥林多教會有派系,對使徒保羅有諸多的批評,常把保羅與亞波羅作比較。從哥林多後書可以看出哥林多人對保羅有許多論斷:

  “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林後六:11-12)

  “我說這話,免得你們以為我寫信是要威嚇你們;因為有人說:他的信又沉重又利害,及至見面,卻是氣貌不揚,言語粗俗的。”(林後一○:9-10)

  “我的言語雖然粗俗,我的知識卻不粗俗;這是我們在凡事上,向你們眾人顯明出來的。我因為白白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升,這算是我犯罪麼﹖”(林後一一:6-7)

  使徒保羅受人批評論斷,內心當然感受到傷痛;但他從積極方面,勸勉人甚麼都不要論斷,只有主基督才有資格論斷人。筆者想主是無所不在,也是無所不知,祂論斷人才不會錯誤;人極其有限,可能會看錯,也可能會聽錯,若論斷他人,可能反定了自己的罪。

  有個母親,平日喜愛批評人,當她坐在房中,從窗戶看見對面鄰居女人曬衣服,看到衣服上有黑斑,就向她的女兒說:“對面那個女人洗衣服常不乾淨,你來看看那些白衫有黑點。”她女兒詳細地看,隨即對母親說:“媽媽,不是人家洗不乾淨,是我們窗戶玻璃不清楚。”這個故事說明了批評論斷的話不一定是對的。

  可惜今日教會有批評論斷的事,也有些人動筆鳴攻,如果為了護道,有聖經為依據,那是神所喜悅;若是對他人的行事為人,給予批評論斷,又無給對方申辯解釋的機會,那是不公道;應該改用代禱,讓主基督去審理。

二.雅各書的教訓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四:11-12)

  從神的話語,我們可以看到論斷人是侵犯了下列兩方面:

  1. 侵犯了律法(或說聖經)──只有聖經神的話,才能對照人的是非,我們互為肢體的,不可判斷肢體,切勿越界侵犯了律法。

  2. 侵犯了父神(或說基督)──判斷人只有一位,就是父神(或基督),你我都沒有資格去審判人的對錯,最好是當面交通,讓對方省察,切勿在背後論斷人。

  我們再來看雅各書的教訓:“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舌頭在百體裏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惟有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雅三:2-8)是的,舌頭很容易說出論斷人的話,特別是兩三個友好在一起的時候;但我們心靈裏有主的靈和主的生命,靠着祂可以管理自己的舌頭,能過得勝的生活。

  教會中有一句話:“不懂得禱告,讀詩篇;不懂得做人,讀箴言。”箴言第十章十九節說:“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少說話就可以減少論斷,久而久之,就全不論斷人。華人有句名言:“病從口入,禍從口出。”此語應引為座右銘,因曾有人說話不小心,招來了許多麻煩。

三.主耶穌的教導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1-5)

  主耶穌的教導,可能有四點要義:

  1. 你若論斷人,難免被論斷:因論斷的話傳開以後,對方知道了,他會論斷回來,即使對方靈性好,他不論斷回報,可能旁邊的人打不平,會有反論斷。教會中若是如此,就永無寧日了。

  2. 論斷者眼中有樑木,被論斷者眼中有刺,樑木大過刺,表示自己的過失比別人多或比別人大,哪有資格批評論斷別人﹖應該先省察自己的言行,先除去自己的虧欠,先洗自己的“腳”,然後才可洗他人的“腳”。

  3. 香港有位牧者說:“樑木大過刺,既然用樑木遮了自己的眼,就無法看到他人眼中有刺,可能是樑木中有個小洞,從小洞窺見了對方眼中的刺。”筆者仔細的思考,覺得這位牧者說得有道理。這個“小洞”是甚麼﹖就是人的“成見”,你對他人若有成見,必會產生論斷,要去掉論斷,應先放下成見。

  4. 主耶穌的教導有積極的一面,就是看見弟兄有過失,不是去論斷,乃是去幫助;不是背後論斷批評,乃是當面交通,讓弟兄“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小結

  哥林多教會對傳道人有論斷,肢體間也有論斷,已經失去了最重的一點,就是失去了愛。

  筆者認為父神就是愛(約壹四:8),神的兒女應講愛,教會應充滿愛。願與讀者互相勉勵:愛牧者,愛長執,愛弟兄姊妹,愛可愛的人,也愛不可愛的人。唯能如此,才能不論斷人,也才能利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