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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與靈驗

 

  “祈禱”一詞的宗教意味似乎很重,即使你不信任何宗教,但在每一個人的人生路途中都曾有“祈禱”的經歷。一旦落在困境絕望中,也必有“人窮呼天”的經歷。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為何人要祈求呢?因為人認識到自己的需要及欠缺。“需要”不僅指物質方面,亦是身心靈方面,所以“祈求”是一個人在生命的歷程中必經的環節。
  有些人物質享受豐裕,但生命卻貧乏;有些人學識高深,但心靈十分孤單,因此,祈禱便成為其中的出路,祈求一位超人力,超自然的真神來供應我們的需要。
  我們祈求,因為人生並不完美,常有突發的意外,危機重重,所以我們真的需要一位全知全能的神保守我們,為我們開路。這位神是滿有愛心,垂聽我們的禱告。
  祈禱要蒙垂聽,是視乎我們祈禱的對象是誰?是真神,還是假神呢?若我們祈求的對象是假神,他們怎能聽到祈求的聲音?
  有些人向人祈禱,如死去的父母,祈求先人保佑。其實人死後,只有兩處地方:陰間或樂園。未認識真神,未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會到陰間;與神和好,藉着主耶穌基督而罪得赦免的往樂園。
  有些人認為祈求得以靈驗便值得相信,有人更非常投入這些“祈求”,甚至付上財富和生命,結果帶來危險。當人面對生命的疑惑,找不到答案,有逼切的需要,而不能解決,便會向他們所信的“神明”祈求。有些人面對不治之症,面對心靈飢渴,不能滿足;面對命運的好奇心,功利主義作祟,便會追求靈界超自然的力量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和慾望,只求靈驗,解決問題,而根本不問那是否真神,所求的是否合乎公義或真理。
  二十世紀是科學文明的時代,但算命,占卜,溝鬼,通靈,招魂及巫術等,仍未被淘汰,反大行其道,為甚麼呢?
  若認為這些全是欺騙人的把戲,那未免是對它們不太認識了。雖然有些是虛假的,但世上卻有很多確實靈驗的事,否則,為甚麼連一些知識分子也相信呢?但問題是在於:是否所有祈求得靈驗的事就是對的呢?它們是否對人有益?能解決人的問題嗎?求靈驗的目的是甚麼?是否來自真神?以下一個故事,可以給我們提醒。
  一個老實的生意人,急需資金周轉,擴充業務。在客戶中,他認識一位年輕人,可為他提供足夠的資金。他求財心切,不加思索便接受了,更把生意的一半股份給了他,還認為自己遇上大貴人。因資金充足,他的事業得以順利擴展,生意興隆。可是,還未到一個月,他發現這年輕人是一個流氓,曾犯了很多罪案;現在這人更在他公司裏翻雲覆雨,企圖控制整間公司;再加上他的不良幫派背景,常以恐嚇,暴力的手段對付異己。最後,這生意人反成了一位工人,縱然他困擾得不想再做下去,但是問題卻越來越嚴重,當他想拆股離開,對方卻提出很多非分的要求,否則便殺害他全家人。
  從這個例子中,當事人急需資金,求助於人,而且問題得以解決,似乎很順利。但是,因為他沒有清楚認識對方是誰,就接受他的“幫助”,以致事業被霸佔,家人生活在恐懼,焦慮不安當中,最後,對方有任何要求他也不能拒絕。
  今天有很多人求神問卜,追求靈驗,也是與這生意人抱有同樣的心態。須知道,這些靈驗的事並不都為好事,它們大部分是來自邪靈,藉以控制人。所以,靈驗是真的,但卻不是善美。聖經提醒我們一切的靈都不可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神: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聖經約翰壹書第四章1至3節)

  2002年七月二十一日,台灣的報紙和電視都報道有關“通靈”的新聞。在台灣聯經出版公司舉辦的“通靈與科學”座談會上,台灣學術界證明通靈世界是真實的。精神科醫生的證明: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科醫生和通靈者作過三次腦波實驗。第一次是在一月十九日,結果發現通靈者的腦波是“怪怪的”。第二次是二月八日,作了四小時全程錄影實驗,結果是“不可思議”。第三次是六月六日在成大醫學院進行,用顯影劑把腦部活動拍攝下來,發現腦波活動與眾不同。由不知情的醫生評論,說好像是“癲癇病”者的情況。台大電機教授的證明:在同一場合裏,台大電機系一教授說,通靈世界是存在的。他以科學方法研究氣功和特異功能,認為“開天眼”是實有其事。他教導一群七至十三歲少年學習開天眼方法,簡單一試就有一成半的人可以全部開天眼,另兩成可以開一點點,若再加以訓練,就會有“師父”出現。他認為開天眼是一種“共震”,是腦部與一種狀態接上線,因而可以看到另一世界。
  聖經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有邪靈。牠們是“天空屬靈的惡魔”,是“管轄幽暗世界的”,是“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這些邪靈會行神蹟奇事。
  如何分辨靈驗的力量是來自邪靈,抑或來自真神呢?原則就是它必須出乎正義,不可是非不分,違背常理,前後矛盾。它是否給予好處後便要控制你呢?在你遇到靈驗的經歷上,你的內心是否自由釋放,是否有平安喜樂呢?或是感到束縛,焦慮,恐懼不安呢?解決問題後,是否能予你生命的意義,永生的盼望?
  不可否認,有部分的人,他們的信仰動機是高尚的,因為心靈的飢渴,內心的需求而渴望神。可惜他們不認識真神,因而人云亦云,甚至塑造自己心目中的神來敬拜。雖然得到了精神寄託,卻不能安心於生命的真道中。
  要知道真正的信仰並不止祈求得靈驗,生活解決,心靈得滿足;真正的信仰是建立在一位又真又活的神,道成肉身的基督,信靠祂的救贖大愛,接受祂為你個人救主及生命的主。聖經提到人是神所創造,是有靈的活人。但自從人類犯罪後,我們與真神之間的正常關斷絕了,導致我們心靈會感到空虛,因而要尋找神,渴望神,以求得着平靜及心靈的滿足。
  我們如何才可得到心靈的滿足呢?奧古斯丁曾說:“神啊!你造了我們,所以我們的心除非安息在你裏面,否則永遠得不到安息。”這也吻合了聖經傳道書第三章11節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在十七世紀,偉大物理學家巴斯克說:“在每個人的心中有一空間,除了造物者上帝,藉着耶穌基督能夠填滿外,永遠是空。”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我來是要叫人得生命,而且得的更豐盛。”
  林語堂,一位學識淵博,智慧高超邁,被稱為“兩腳踏東西腐化,一心詩今古文章”的大學者,他經過了數十年的研究,分析,比較參證之後,選了基督作為他的信仰,他說:“我終於發現,只有耶穌與福音,能滿足人心。而且,除了祂和福音之外,再也沒有甚麼東西可以使世人得到滿足。”
  除非創造生命的真神滿足我們,否則我們不可能從人所造的神得到心靈真正的滿足。這正好像小孩子在受驚無助時,得到從父母的擁抱,安慰而來的安全感。
  每個人都有祈禱的經歷,但祈禱的對象是誰?這是問題最大的關鍵。最基本及最首要的禱告,就是認罪的禱告。如果你與真神沒有溝通,這是有罪在當中攔阻,真神是聽不到我們的祈求聲音。故此,我們必須把攔阻除去,以便與真神溝通。
  如何將罪除去呢?不是憑我們自己的行為和善行,而是靠耶穌基督的寶血才可以潔淨我們的罪過,我們需要向祂認罪悔改,邀請祂住在我們中心,作我們個人的救主及生命的主。
  主耶穌在十字架的釘死,是要世人得救,我們信靠了祂,便與真神和好,我們的祈禱就立刻發生功效,因為祂是垂聽罪人悔改的祈求。“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聖經詩篇第五十一篇17節)
  聖經記載:“心裏相信,口裏承認,就必得救。”又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壹書第一章9節記載:“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們甚渴望我們的祈求得以應驗,若能應驗,就必深信不疑,但你曾否想過最大的“應驗”,莫過於生命的重生改變,而這內在的重生的生命,就是人生最大的神蹟。其實這比外在發生的應驗來得更重要,因為內在的改變,就決定他的生命價值。外在的一切所謂祈求而來的外在應驗,都會改變及消失,本是屬於暫時的;但內在的重生卻是永恆的。有了內在的祈求而獲得之應驗──重生,就不在乎外在的得失了。(賴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