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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人生

賴建鵬

 

 

經文:路加福音第十章25至37節

一個猶太人,遇劫被打傷。祭司見到他,連忙繞道過,不聞不問不幫助。一個利未人,路過見到他,連忙繞道走,不聞不問不幫助。後來,一個撒瑪利亞人經過,看見猶太人,連忙上前幫助他,包紮傷口又照顧。那個撒瑪利亞人,才是他的好鄰舍。(路一○:25-37,永永遠遠兒童聖經)

我只一次經過世界,所以我若有任何機會,向任何人行仁義,讓我現在就作吧!讓我不推辭,不忽略。因為我只有一次路經此地。─約翰衛斯理

  細讀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一○:25-37),發現最少有五種人生。

    第一種“強盜人生”

  在當時,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路上常有被強盜搶劫及擊打的情況。後來羅馬軍隊在這條“血染紅路”上駐有軍兵保護來往的旅客。
  “強盜”,是有目共睹,罪大惡極的惡人;“盜者”就是把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其實有許多人都認為人活着就是為了攫取,不惜不擇手段來爭奪別人的金錢或東西,甚至作一些傷天害理的事也不在乎。借錢,借東西,總不歸還,在人家家中或旅店小住見好東西就取走,這種人的心態跟“強盜”的心態是沒有兩樣的。

    第二種“宗教家人生”

  路過的祭司和利未人,他們雖然看見及聽見被強盜傷害的人在哀聲求救,但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避而遠之。他們似乎感到,別人之不幸與他無關,所以他們寧願作隔岸觀火的人,對傷害者的求救卻拒之於千里。
  這個祭司不了解神呼召他主要目的是甚麼。他重視宗教禮儀以至對受害者缺乏愛心。他走到這人旁邊,就閃到路的另一邊去,以避免沾染了不潔,有礙他執行禮儀;他為了保持律法上的潔淨,而把道德的準則和作人的責任都放棄了。“利未人”也是如此。故事中加插了這兩名配角,好像對我們說,這樣的人實在太多了。太多人有敬虔的外表,卻沒有內心的真情,他們不能活出信仰的真諦,事奉的真義。
  神的兒女原是要彰顯神的公義,使為奴者得自由,貧困者得飽足,受傷者得醫治。他們更不曉得,原來愛神的人必愛人的真理,與神同行的人是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彌六:8)
  每個信主的人都是祭司。“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主〕的美德。”(彼前二:9)“主的美德”就是愛,甚麼是最好的傳揚方式呢?就是用主所賜的愛心,在我們的行為上向人表達。
  愛心最基本的流露是用語言向別人表達你的關懷。若這最基本的事,我們也不想做,又怎能說我們正在幫助人呢?我見過一些傳道人,在人群中總是三緘其口,也見過一些牧者證道查經很不錯,但信徒當中有人患重病,遭遇難處,卻不見他來探望或撥一個問候的電話。他們總是以自己性格內向為藉口,我真不明白為何他們選擇傳道聖職。
  路加福音第十章31節的“偶然”希臘文是 sugkurian,意即“巧合”。其實這字的意思,是指“百機的匯合”,看起來似乎是出於偶然,實際卻是神為要成就更重的目的所安排的。祂把我們安置於某些環境,使我們遇到某些人,都是因為祂要藉着我們作些甚麼,說些甚麼。我們若能在主所安排的人際關係中慷慨捨己,那麼生命便不再平淡乏味。祂要藉着我們去愛的時候,祂會把我們安置於那些受傷者的生命途中(註1)。但有多少時候我們卻輕輕的放棄了這個“偶然”的機會。同時,我們也失去一次向主顯示對祂的愛,因祂說,當你愛一個小子,作在一個小子身上時,就是作在祂身上。(太二五:40)

    第三種“交易人生”

  客店的主人接受了好撒瑪利亞人的銀子(相當於一個工人兩天工資),就換得對傷者“服侍照顧”的工價。人與人的交往常是建立在“利益”上,若我要給你一些好處或幫助,我總要計算一下得與失,才決定我是否付上我的“恩情”。
  人與人之關係,往往是投桃報李,情來禮往,互惠互利。請你吃飯,因有一事求助於你。更有些人在社會的捐獻是為了換取好名聲。這樣人生變成了“交易人生”,失去了真情。

    第四種“分享人生”

  好撒瑪利亞人把傷者帶到客店裏,照顧他,細心為他照料傷口,病人痛苦呻吟時,又柔聲安慰;第二天要離開繼續上路,他還要給店主二錢銀子,請店主代他照顧傷者。想不到那幫助傷者的是撒瑪利亞人!猶太人素來看不起撒瑪利亞人,他們的仇恨已是世代沿襲的了。主前722年,以色列北國敗亡時,許多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留下的人就與亞述人通婚,他們的子孫就成了混血兒。這個本來被猶太人所輕看的外族人,卻是一個真正有愛心的人。
  好撒瑪利亞人的愛心事奉,是超越之愛,超越民族和仇恨的愛。主耶穌教導我們每一個跟隨祂的人要效法這愛心。好撒瑪利亞人沒有問誰是他的鄰舍,看誰是值得他愛才去幫助,卻是以自己為別人的鄰舍,而主動,立即,自發,不計算代價,不求回報去愛人。求主賜我們一顆與他同樣敏銳的心去愛,去關懷“人”之需要。
  在我們身邊的人,也有些正在受害中唉聲嘆氣,在無希望中求生。祭司和利未人在他們身邊匆匆行過,有眼裝不見,有耳裝作聾,但神卻是看見並聽見他們的哀聲和祈求。祂必差祂的使者—好撒瑪利亞人來搭救他們。你願作他們的“好撒瑪利亞人”嗎?
  36節耶穌反問那經學士:“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這個經學士回答:“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這個撒瑪利亞人在別人有需要有欠缺時,可以將自己的分給別人使用;並且這個別人可能不是你的親友,同事,同學,同信仰的人,這個別人可能擴大到陌生人甚至是對你不友善的人。曾有一篇文章報道:德國慈善家奧柏林(Oberlin)曾經在斯督拉士堡附近因大風雪而迷了路,他在奄奄一息之際被一名基督徒冒着生命的危險所搶救,事後這基督徒說甚麼也不肯接受他的任何報酬。最後奧柏林說:“請問你的大名。”這基督徒卻回答他說:“請問您知道聖經中那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嗎?我相信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所以你也可以不用知道我的名字。”奧柏林深受感動。

    第五種“回報主愛人生”

  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中,那“受害者”是一般人所忽略的角色,但若沒有這角色,又怎能顯出其他角色之廬山真面目呢?其實世上每一個人都是這個角色,是被罪惡和撒但所擊打壓傷的人(賽一:6)。
  我們也可以想像這位受害者,不經多久,當他蒙醫治再得力而站起來時,他必充滿着感恩之心,重拾他的生命真義,回報主恩。他必學效“好撒瑪利亞人”去拯救,去關懷那些被罪惡,被撒但,或被疾病所擊打的受害者。他會感到他今天的生命,已不再是屬於他的了,是主再次所賜的。從主白白而得的,是要白白而施;前為己活,今為主活。他經傷害而明白人生,經哀慟而得安慰,這樣的人,就更能幫助那些與他有同樣遭遇的人了。
  聖經沒有記載這個“受害者”蒙拯救之後作出了如何的回報。最重要的,是當我們讀完這故事後,我們的回應是甚麼。但願每個蒙深恩得拯救的基督徒都以“回報主愛的人生”為我們愛神愛人的人生目標。

註1:DR Lloyd John Ogilvie:天國奧秘的揭曉。頁185。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二九期 07.5
作者賴建鵬牧師為渥太華宣道會及溫哥華活泉宣道會創會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