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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比喻選讀

兩個浪子

葉福成

 

經文: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1至32節

  浪子的比喻是所有聖經比喻中的桂冠,是聖經中最長的比喻,並且也是耶穌向法利賽人和文士,稅吏和罪人,所講的三個比喻中的頂峰。故事中的浪子揮霍金錢,過着醉生夢死的生活,很快便一無所有;但當他走投無路,回心轉意投靠父親的時候,沒想到,卻得到父親完全的接納,甚至還使他的哥哥大為不滿。從這個超越時空的比喻故事裏,我們可以學到甚麼永恆的真理?

勿為了貪新鮮而折磨自己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路一五:11-16)

  比喻中的浪子相當叛逆,他的叛逆沒有甚麼原因,或許是因為厭倦了父家的生活,想要做個不同的人,過不同的生活,大幹一場,解放自己;但是,很快就走投無路,驚恐地停頓下來!

  浪子花錢如水,“耗盡”他的財富(13節)。“耗盡”這個字,在希臘文當中用來描寫羊的“分散”(太二六:31),種子的“撒播”(太二五:24),或教會的“四散”(約一一:52;徒五:37)。浪子生活放蕩,自甘墮落;他是一個揮霍者和無知的人,很快就到了“銀也空,金也空”,“山窮水盡”的地步,淪為“窮光蛋”,沒有朋友,也無家可歸。他找不到自己所想所尋求的美滿人生,相反的,他很孤獨,在恐懼中四處奔跑,卻無處可去。

  浪子“恨不得拿”(16節)的心態,在希臘文中也用來描寫拉撒路“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路一六:20)時的心態。他的處境悲慘,尤其當一個非猶太人的農夫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的時候。對於猶太人來說,餵豬比洗狗更卑賤。豆莢(16節)在聖經只出現在這處—這種果子在巴勒斯坦是用來作動物的飼料,只有窮人才會吃豆莢。浪子和豬搶着吃那豆莢,而他的生活過得卻比豬還卑賤,因為豬吃得不夠還可再吃,且有同伴一起吃!

勿再迷失下去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一五:17-24)

  父親的家是最好的地方,甚至連雇工都吃得飽。17節的“雇工”和22節的“僕人”在希臘文中是不同的字。雇工賺得的錢比僕人更少,雇工只是按工時來計算工資,他不像僕人有飯食和住處的供應。即使如此,雇工所擁有的還是比浪子更好;他們不僅僅有食物吃,而且口糧有餘,希臘文中用“豐富”(17節)來描寫他們的有餘。

  浪子悔悟回轉,坦白承認“我得罪了天”(18節);而父親的行動一個接着一個(20節),希臘原文以一個又一個的連接詞“和”將父親的行動連起來:他的父親看見他,“和”動了慈心,“和”跑,“和”抱住他的脖子,“和”親吻他—那個又臭又髒,聞起來味道像豬的兒子。沒有人的眼睛(“看見”)比那父親的眼睛更明,沒有人的心(“慈心”)比那父親的心跳得更快,沒有人腳的步伐(“跑”)比那父親的跑步更快,沒有人的擁抱(“頸項”)比那父親的擁抱更緊,也沒有人的親吻(“親嘴”)比父親的親吻更真。父親真摰地流露他對兒子的愛。當兒子還沒表達他的不配並要求當雇工(19節)之前,他的話就被父親打斷了。父親非常興奮,向僕人發出連串命令:“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和’給他穿,‘和’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和’將鞋穿在他腳上,‘和’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和’我們可以吃喝快樂。”他繼續說:“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失”這個字比失去的意思更為沉重,在希臘原文中,它的意思是“毀滅”,“摧毀”或“死了”。

  不要再迷失下去。神家的門現正開着,天父正在等待離家的兒女回家,並且為失喪靈魂憂傷哭泣。

勿自以為義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一五:25-32)

  好行為不是得救的關鍵。神不是因着你的端正行為而救你。摩根(G. Campbell Morgan)在談到浪子回頭故事中的老大時說:“他守住他父親的規矩,他忠心地服事父親;但是他完全沒有體諒父親憐憫的心。”
  布魯斯.拉森(Bruce Larson)提到那個大兒子的時候說:“他是一個悲劇人物。他不知道自己已經迷失。他從未偏離左右或犯過錯誤,儘管如此,他仍忽略父親那偉大的愛的禮物。”

  如今令到家中各人議論紛紛就是那隻肥牛犢(23,27,30節)。父親命令僕人宰了牠(23節),僕人向大兒子提到牠(27節),而大兒子也向父親提到牠(30節)。那宰殺肥牛犢的慶祝,是在天上地下,在所有記錄中,最快樂的時刻。“慶祝”或是“快樂”這字,在這比喻中共出現四次(23,24,29,32節)。這個原文字,是路加福音特有的,隨後它在路加福音中還出現兩次(路一二:19,一六:19)。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25節是新約聖經希臘原文中唯一一次記載作樂或跳舞的事件。那歡鬧聲充滿了整個天空,到處充滿了濃烈的愛。大兒子問僕人家裏發生了甚麼事;他對於“你兄弟來了”或“他無災無病的回來”的話根本聽不進去,一聽到“肥牛犢宰了”(27節),就失去控制。大兒子極其憤怒,經文沒有說他生氣多久,但是沒人膽敢安撫他。

  大兒子生氣,不肯進去,以至父親必須出來叫他;因為沒有哥哥的參與,慶祝就不完美。對耶穌而言,用“勸”(28節)這個字,極不簡單。在祂的一生中,未“求”過任何人的幫助;相反地,只有別人求助於祂。這個字的希臘文也同樣描寫百夫長求耶穌醫治他的僕人(太八:5),病人求摸着耶穌的衣裳繸子(太一四:36),長大痲瘋的向耶穌求得到潔淨(可一:40),和睚魯為着女兒而求耶穌(可五:23)。

  但是大兒子反駁父親,埋怨自己被虧待;他認為自己忠於家庭,才是應該受獎賞的那位。他兩次使用“沒有”這個詞(29節),來表達他強烈的不滿:“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和“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這兩次的“沒有”,在希臘文中不是通常所用的“不”這個字,這字在希臘文聖經中只出現了十四次,光在這段就出現了兩次。“沒有”(英文的“never”)這字出現在馬太福音第七章23節:“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還有彼得兩次固執地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太二六:33),“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徒一○:14)。這個字也同樣用於“愛是永不止息”(林前一三:8)。
  大兒子第二次用到“沒有”這字,揭露他自大的問題—原文不是“‘你’並沒有給我”而是“‘我’並沒有你給”。大兒子實際是大吵大鬧,爭奪他的權利。他為了表達不滿,故意將一隻“山羊”(29節)與“肥牛”(30節)作比較。大兒子埋怨他甚至連一隻山羊也沒有得到過,何況是“綿羊”,“小牛”或“肥牛”!他繼續指控,用了“娼妓”這個非常尖銳的字眼:“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30節)。

  弟弟的回來,對一心想要保護自己利益又害怕失去自己的權力的哥哥,形成了偏執狂的心態,導致他胡思亂想。他根本不關心弟弟的悔改,從罪中被釋放和蒙拯救。他也沒有看到父親根本不是在獎勵弟弟,父親只是接納浪子重新回家而已。父親沒有稱讚小兒子,沒有答應小兒子再得到家產,也沒有把大兒子的產業再分給小兒子,大兒子的身價更沒有被貶低。一切都只是大兒子單方面的想像和恐懼。雖然父親公平地稱呼大兒子“我兒”(32節),並且僕人客氣地告訴大兒子:“你兄弟回來了。”但是,大兒子的心裏充滿了苦毒與嫉妒,近乎苛刻的挑戰父親,他竟然說:“但你這個兒子”(30節)。

  法利賽人和文士雖有好的行為,但是沒有愛心的好行為就是假冒為善,是奴僕的心態。大兒子聲明他“服事”了父親這多年(29節),而“服事”這個字和26節的“僕人”是相同的根字。雖然他是兒子,但他與僕人的“服事”沒有分別,是很悲哀的。

結語

  你曾否有這二個兒子的經歷?今日你是否享受着與神同在的喜樂和寶貴?
  不要認為你的行為正直;其實,世人都犯了罪,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你知道嗎?無論你是多麼不對,犯了甚麼錯,失敗多少次,離開神多遠和多久,神總是想念你,願意寬恕,醫治,接納,歡迎且要擁抱你。當天父為你展開雙臂,伸出雙手,跺着雙腳(20節)時,你是否回到祂的懷抱?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五三期 2011.5
作者葉福成牧師現為香港中華神學院講師暨碩士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