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神的天平

于中旻

 

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來一一:16)

  父母總是喜歡兒女們成功。不過,衡量成功的標準,可能有很大的不同:譬如有的權貴貪污誤國,不過升官發財了,他家的人以為是光宗耀祖的事,不少人逢迎巴結,跟在後面歌頌的人成群。這種事在世界上雖屬慣常,但實在是不顧品德,是人類的羞辱。
  神有祂與人不同的標準。神的僕人唯一持定的標準,是神的標準。
  伯沙撒王設擺盛筵,請了一千大臣飲酒狂歡,但以理卻沒有在座。那些奉承王的人,看的是巴比倫王的威勢,堅固的城池,國富兵強;但神的指頭在粉牆上寫字公布:“你被稱在天平裏,顯出你的虧欠!”(但五:24-28)
  神的天平與人不同。在人看來很有分量,在神看是輕不足取。人看是萬世靠山,神看出今夜冰消,等不到天亮!
  但以理能為神使用,作為傳神的話的先知,因為他知道持守神的原則,他的品格不是商品,絕不為了眼前的利益而出賣自己。在王的面前,該說的就說,直言指責;同時,不該說的就不說,沒有一句奉承的話。這是神的僕人。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不是完全的人,他們有錯失軟弱;但他們有其共同的特點:看得見天上的家鄉,羨慕天上的事。他們都相信神,相信神的話。他們都有骨頭,與當時的君王打交道,站得穩,站得直,沒有說過一句叫我們臉紅的肉麻話。
  亞伯拉罕能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一四:22-23)
  因為無貪無求,神才會作他的盾牌和賞賜(創一五:1)。
  我們都知道,以撒不是剛勇的人。但在遇到麻煩的時候,他會柔和的退讓;而且顯然有神的同在,非利士的王才會要求和他以平等的條件立約(創二六:1-31)。如果以撒是個諂諛沒有原則的人,會有那樣的結果嗎?
  雅各因為饑荒,沒有飯吃,到埃及去作難民,神並不以他為可恥;他使詭詐,雖然是作不好的事,也不能使神以他為可恥;甚至他覲見埃及法老王的時候,竟能夠“進到法老面前,給法老祝福”(創四七:7,10)。雅各並且“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着杖頭敬拜神”(來一一:21)。這是說,他有屬天的盼望,持定他屬靈的尊貴位分。
  如果有人不是這樣,卻另外造作了偶像來崇拜,代替了神的地位,就是背叛神,認賊作父,以為神比不上某個人,神真的會以他為可恥了。主耶穌說:“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祂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可八:38;路九:26)
  聖經講到一種人,“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9)。問題出在他們衡量的天平錯了。他們把地上的事為榮耀,就是離棄了神,離棄了為他捨命流血拯救他的主,這是何等嚴重的事呢!
  求主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使得我們知所分別,以主的心為心,以主的天平法碼為標準,唯討主的喜悅,立定心志,唯求榮耀祂。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五六期 2011.11
作者于中旻博士前為新加坡神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