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讀經講義



概論

一.著者及其生平

  解經者多同意本書是使徒約翰所寫,因本書的內容、措詞和其中的屬靈觀點,都跟約翰福音相似。(例如:本書1:1約1:1;本書3:11,4:11約13:34;本書4:13、15約17:23;本書5:13約20:30-31等)

  聖經中有三個約翰,(1)施洗約翰(路3:2);(2)馬可約翰(徒12:12);(3)本書之著者使徒約翰。

  使徒約翰是伯賽大人 Bethsaida(約1:44、比較可1:16-20),父親西庇太,是個漁夫;母親撒羅米,是愛主姊妹(太27:56;可15:40;可16:1)。兄雅各,同是十二使徒之一,並且是使徒中首先殉道的(徒12:2)。

  使徒行傳中只有三次提到約翰的名字(徒3:1,4:13,8:14)。按四福音的記載,可見他最明顯的兩種性情,就是沉靜而激烈(可3:17;路9:54)。所以又名叫“半尼其”意即“雷子”。

  五旬節以前,他也有貪圖權貴的思想(太20:20),並且有派系觀念(路9:49),他在三個最親近主的門徒中,是最明白主心意的一個。獨有“主所愛的門徒”的稱號(約13:23,19:26,20:2,21:7、20)。

  他的書信中特別多講愛,所以又被解經家譽為愛心的門徒;他愛主的心與彼得不同,彼得的愛主是“粗枝大葉”式的,約翰的愛主卻是安靜而細心的,他對主的認識勝過其他門徒。在最後晚餐時,他曾靠在主胸懷中;主被釘十架的時候,他是唯一跟到十架下的使徒,那時主曾把肉身的母親馬利亞交託他奉養。

  約翰的著作共有五卷列在新約聖經裏面,僅次於保羅;他的文筆自成一家,所用的詞句含意深奧,特別注重生命經歷方面的信息,不談教會組織和形式的問題,這五卷書可分為三類:

  A. 福音書:使人因信耶穌基督而得着生命信。

  B. 書信:使人因與神相交而得豐富的生命愛。

  C. 預言:使人因盼望主的再來而儆醒預備望。

  約翰直到老年還是為主受苦,忠心不渝,曾為主被放逐到拔摩海島,得主特別啟示,完成了聖經的最後一卷啟示錄,是使徒中最長壽及最後殉道的一位。

二.著書時地

  本書大約寫在主後90年以後,那時耶路撒冷已被毀,年老的約翰多在小亞細亞一帶作牧養工作,是教會的長老(約貳:1;約叁:1),從本書中那種完全以長輩的身分對晚輩說話的口氣,也可證明本書是約翰晚年所寫無疑。

  據傳說約翰在主被釘後,一直住在耶路撒冷,奉養主的母親馬利亞,直到耶路撒冷被毀以後,遷居以弗所,所以本書可能是在以弗所寫的。

  從本書的內容看來,老約翰一再為基督是神的兒子而道成肉身辯解,顯然當時信徒在信仰上受到一種智慧派之異端影響,這一點跟歌羅西教會受到的迷惑相同,而歌羅西是小亞細亞的教會之一,保羅早已在歌羅西書中反駁智慧派的錯誤;這些也可以作為推斷本書可能寫在以弗所的資料之一,因為以弗所教會可以說是小亞細亞各教會的“總部”。

  但本書完全不像保羅或彼得的書信那樣一開頭寫明受書人的地方名稱,可見老約翰完全不注重地區的分別。實際上,不論真理或異端的傳播,都是不分地區的,所以本書在甚麼地方寫及寫給甚麼地方的人,按這書信的性質來說並不重要。

三.受書人:作神兒女的人

  本書未指明給甚麼教會,最初的受書人大概是小亞細亞各教會。但本書未寫明給甚麼教會是有其屬靈的意義,因當時有形的教會已腐敗,不足以代表實際的教會,實際的教會乃是所有已得救有生命的人神的兒女們,而本書不提地方教會的名稱,卻以個別的、有真實生命的神的兒女們為說話的對象,暗示那些已經加入教會的人,並非全部都被算為神的兒女(參2:19)。

四.著書原因與目的

  使徒約翰為甚麼要寫這卷書信,最可靠的資料,就是從經文內容去留心觀察。因為無論使徒是勸勉、責備、指導、教訓…都是直接反映出當時信徒的需要。

  本書和別的新約書信不同的地方就是,作者一再地提到他寫信的原因和目的,例如:

  A. 要“使你們與我們相交…”(1:3-4)。

  B. “要叫你們不犯罪…”(2:1)。

  C. “因為你們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2:12-14)。

  D. “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們知道,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2:21)。

  E. “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5:13)。

  這些經文是最清楚的答案,告訴我們使徒約翰為甚麼寫這封信;但從本書內容看來,還有兩項重要原因,就是:

  F. 當時信徒似乎在真理上有一種言行不一致的情形,例如:

   a. 說是與神相交,卻在黑暗裏行(1:6)。

   b. 自以為認識神,卻不遵守主的命令(2:4)。

   c. 在口頭上說愛弟兄,但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3:17)。

  G. 當時很明顯的有一種否認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異端傳播在信徒之間,使徒明斥那些人是敵基督者(2:18-19、21-22; 4:1-5),而這些人卻是混在信徒之中的,所以使徒一再地指導信徒分辨這些人的虛假。

  此外,按當時教會歷史背景來說,一般解經家多認為當時教會已受到一種智慧派(Gnosticism)的異端影響,使徒約翰寫本書是要駁斥當時的智慧派的錯誤,而智慧派的錯誤大致如下:

  (以下 AE 參考何賡詩牧師著,證道出版社出版,約翰書信新譯註釋第4至7頁)

  智慧派的主要原理有二:(1)知識高於一切,較信心與行為更重要,(2)物質和一切屬物質的都是絕對邪惡的。從這兩項原則,產生了許多與福音真理衝突的錯誤教訓,例如:

  A. 他們認為知識比道德更重要。記在聖經中的事實和有關道德的教訓,只有他們之中的少數高層人物才能領悟其中的奧義。另外還有聖經以外的啟示,也只有少數智慧人才能得到。

  B. 物質既是絕對邪惡的,宇宙萬物都是屬物質界的,所以宇宙萬物絕不是由至高聖潔的神所創造,而是由比較低級的天使或另一種邪惡勢力所造成。

  C. 對基督的救贖工作方面,他們認為因肉身既是屬物質的,所以神絕不會道成肉身。他們對於福音書中所記基督在肉身活着的許多事實,解釋為只是基督的幻體,而非實在的身體;這樣,他們否認了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實。

  另一方面,他們認為屬靈的神與屬物質的人也絕不可能相通,所以在至高的神之下,另有由神分出來較低級的神體,逐級類推,至最低級的神體方能跟人相通;這樣,他們又否認了基督是神人間唯一中保的真理。

  D. 在道德方面,他們錯誤的原理產生兩種極端的偏誤:

   a. 禁慾主義:知識既高於一切,身體不過是邪惡的物質,這樣該讓身體受苦,好叫靈魂達到更高的境界。

   b. 縱慾主義:身體既無價值,知識卻是無價之寶,這樣,不妨任憑身體污穢卑鄙(因為它本來就不值一文),好叫靈魂增加知識,藉着犯罪增加人生經驗,擴展知識的境界。

  E. 對聖經權威方面:他們實際上否認了新舊約的權威,因為舊約一開頭就記載神創造萬物都“甚好”,而他們卻認為物質是邪惡的;新約的開端記載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他們根本否認基督道成肉身,當然也否認了祂受死贖罪的救法了。

  總之,智慧派之錯誤直到現在還或多或少的影響教會,因為在現代各種敵神的學說或異端道理裏面都多少含有他們的毒素,如:否認神的創造,否認基督道成肉身與祂的救贖,否認聖經的權威等。

五.特色

  A. 本書完全不像一封公函,而像一封家書,寫給神家的兒女們。書中多次稱受書人為“小子”(2:1、12、13、18、28,3:7、18,4:4,5:21),所用的辭句都含有深意,其中的信息是以那些對神已有認識,在屬靈方面已有經歷的人為對象。所討論的是教導人怎樣得着更深的屬靈經歷,而不是討論初步的得救經歷。

  B. 本書文筆奇特,常反覆申述同一題目,上文已討論的,下文常再覆述補充,茲略舉數例:

   a. 一章5、7節論“光”,下文二章9至11節重提。

   b. 二章3至5節論遵守主命與愛心,下文三章11、23節,四章21節,五章2至3節重提。

   c. 二章5至6節論住在主裏,下文二章24、27節,三章6、24節,四章13至16節重提。

   d. 二章7至10節論相愛,下文三章13至24節,四章7至21節,五章1至2節重提。

   e. 二章18至29節論敵基督,下文四章1至6節重提。

   f. 一章8至10節,二章1至2節論認罪與犯罪,下文三章4至12節,五章16至18節重提。

   g. 二章15至17節論勝過世界,下文四章4至6節,五章4、5、18節重提。

  C. 本書與約翰福音之比較:約翰所寫的福音書,是要叫人得永生(約20:31)。本書是要叫人知道自己有永生(5:13)。福音書是證明基督是神的兒子,本書是反駁不認基督是神的兒子者的錯誤。福音書所記載的是信徒信心的基礎,本書所寫的是信徒生活的基礎。福音書是要領人進入神的家,本書是教導人怎樣在神的家中跟神跟人團契交通。

  D. 本書常同時用反面和正面討論同一論題,例如:光明與黑暗,敵基督與基督,世界與父,神兒女與魔鬼兒女,愛與恨,行義與犯罪,至於死的罪與不至於死的罪…

六.全書分析

第一段 引言生命之道(1:1-4)

 壹 使徒對生命之道的見證(1:1-2)

  一.生命之道本身(1:1上)

  二.生命之道跟父的關係(1:1上)

  三.使徒對生命之道的經歷(1:1下)

  四.生命之道跟我們的關係(1:2)

 貳 使徒見證“生命之道”的目的(1:3-4)

  一.使你們與我們相交(1:3)

  二.使你們的喜樂充足(1:4)

第二段 在光明中跟神相交(1:5—2:17)

 壹 在光明中跟神相交該有的認識(1:5-7)

  一.要認識“神就是光”(1:5)

  二.要言行一致地離開黑暗(1:6)

  三.行在光中的自然結果(1:7)

   1. 彼此相交(1:7)

   2. 寶血洗淨(1:7)

 貳 怎樣保守自己常在光中(1:8-2:2)

  一.坦誠認罪(1:8-10)

  二.認識中保的功勞(2:1-2)

 叁 行在光明中者該有的表現(2:3-17)

  一.遵守主命(2:3-6)

   1. 遵守主命令的就是認識神(2:3-4)

   2. 遵守主命的就是實行“愛”(2:5)

   3. 遵守主命的就是住在主裏(2:5下-6)

  二.親愛弟兄(2:7-11)

   1. 舊命令和新命令(2:7-8)

   2. 愛弟兄和恨弟兄(2:9-11)

  三.生命長進(2:12-14)

   1. 父老認識那起初原有的

   2. 少年人勝了那惡者

  四.不要愛世界(2:15-17)

   1. 不要愛世界甚麼是世界(2:15)

   2. 不要愛世界上的事甚麼是世界上的事(2:16)

   3.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的理由(2:17)

第三段 認識敵基督者(2:18-29)

 壹 對敵基督者該有的認識(2:18-23)

  一.“那敵基督的”跟“好些敵基督的”(2:18)

  二.他們是混在教會中的(2:19)

  三.他們的行事與信仰(2:20-23)

 貳 對起初所聽的真道要有的態度持守真理(2:24-26)

  一.要持守起初所聽見的(2:24)

  二.持守真理有甚麼好處?(2:24-26)

 叁 對“恩膏”的教訓應有的順從(2:27-29)

  一.“恩膏”是甚麼?(2:27)

  二.“恩膏”怎樣凡事教訓我們?(2:27)

  三.順從恩膏教訓的益處(2:28-29)

第四段 神的兒女與世人的分別(3:1-24)

 壹 生命和指望的分別(3:1-3)

  一.神兒女尊貴的地位現在(3:1)

  二.神兒女美好的指望將來(3:2-3)

 貳 對罪惡態度的分別(3:4-7)

  一.知罪的標準跟世人不同(3:4)

  二.除罪的方法跟世人不同(3:5)

  三.勝罪的途徑跟世人不同(3:6-7)

 叁 生命與性情的分別(3:8-12)

  一.屬鬼的與屬神的(3:8-10上)

  二.恨弟兄的與愛弟兄的仇恨的與相愛的(3:10下-12)

 肆 愛心生活的分別(3:13-24)

  一.為甚麼要相愛(3:13-16上)

   1. 愛與恨是信徒跟世人的分別(3:13-15)

   2. 主已為我們捨命,所以要彼此相愛(3:16上)

  二.應該怎樣彼此相愛(3:16下-18)

   1. 以基督為相愛的榜樣(3:16下)

   2. 不要塞住憐恤的心(3:17)

   3. 要有實際的表現(3:18)

  三.神兒女相愛的益處(3:19-24)

   1. 知道自己是屬真理的(3:19)

   2. 良心向神坦然無懼(3:20-21)

   3. 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着(3:22-23)

   4. 住在神裏面(3:24)

第五段 靈的辨認(4:1-6)

 壹 分辨他們的來源(4:1)

 貳 分辨他們的信仰(4:2-3)

 叁 分辨他們的跟從者(4:4-6)

第六段 彼此相愛(4:7-21)

 壹 因神愛我們而彼此相愛(4:7-11)

  一.我們是出於同一個愛的源頭(4:7上)

  二.相愛是神兒女的憑據(4:7下-8)

  三.神已經愛我們,所以應該彼此相愛(4:9-10)

  四.小結(4:11)

 貳 因相愛就與神聯合(4:12-16)

  一.彼此相愛就與神聯合(4:12)

  二.怎麼知道相愛就與神聯合(4:13)

  三.神差使徒所作的見證(4:14)

  四.我們怎樣藉神的兒子跟神聯合(4:15-16上)

  五.小結(4:16)

 叁 因相愛的結果可以向神坦然無懼(4:17-18)

  一.怎樣在審判日坦然無懼(4:17)

  二.愛與懼怕(4:18)

 肆 相愛的動機與實行(4:19-21)

  一.動機(4:19)

  二.實行(4:20-21)

第七段 信心的果效(5:1-21)

 壹 因信而有的生命(5:1-5)

  一.相愛的生命(5:1-3)

   1. 因信基督而從神生(5:1)

   2. 因愛神而愛神所生的(5:1)

   3. 因遵神命就是愛神兒女(5:2)

   4. 愛神的守祂命令不難(5:3)

  二.勝過世界的生命(5:4-5)

   1. 是甚麼使我們勝過世界(5:4)

   2. 是誰勝過世界(5:5)

 貳 因信領受的見證(5:6-12)

  一.作見證的原有三水、血、聖靈(5:6-8)

  二.更該領受的見證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5:9-12)

 叁 因信而有的確知(5:13-20)

  一.確知自己有永生(5:13)

  二.確知合神旨意的祈求必蒙應允(5:14-17)

  三.確知必蒙神的保護(5:18)

  四.確知我們是屬神的(5:19)

  五.確知主必賜智慧認識真神(5:20)

 肆 結語(5:21)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