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讀經講義



第五段 對受苦教會的勉勵(5:1-11)

讀經提示

  1. “長老”的職位與使徒有甚麼分別?
  2. 長老與監督有甚麼分別?
  3. 按五章1節彼得自己作長老的態度怎樣?
  4. 按五章1至4節長老工作的五項原則是甚麼?
  5. 五章5節之“年幼的”與“年長的”應怎樣解釋?
  6. 按五章8至9節說明要怎樣抵擋魔鬼?

第五章

1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2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3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4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5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6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8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9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10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裏召你們,得享祂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11願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壹 勸勉作長老的(5:1-4)

一.長老之職責(5:1)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5:1)

  “長老”原係舊約的名稱(出3:16,17:5;利4:13、15;士8:14、16;撒上16:4;拉10:14)。猶太人是政教合一的國家,宗教的領袖即是百姓官長。教會中長老的名稱,很可能是承襲猶太教而來的,但啟示錄中亦提及天上的長老,即天使中的長老(啟4:4,5:5、14,7:11-13,11:16,14:3,19:4)。這樣說來,“長老”一名可說是起源於天上的使者了。

  古代教會中,除使徒外,沒有比長老更大的職任,但使徒是由神呼召,長老則係弟兄中靈性較長進的人,由使徒按神的引導予以選立,使他們管理教會(徒14:23)。使徒的工作是開荒佈道設立教會、見證基督復活等;長老則是負責牧養教會的,其工作等於今日的牧師或教師。使徒是超地方性的,即不是專屬於某一地方之教會的(徒4:23;多1:5);而長老則是地方性的,即只限於某一教會的。在本教會作長老的,到了別處就不一定是那個地方的長老;但使徒則屬“全教會”的職分,無論到那裏都是神的使徒。

  “長老”在聖經裏有時又稱為監督,如徒二十章28至35節,注意其中17節稱“長老”,在28節則稱“監督”(參多1:5、7;提前3:1-7,5:17,亦同樣將監督與長老混為一談),可見這兩種名稱實際上是一種職分。所以在初期教會中,長老就是教會在靈性或行政上的領袖。執事則係辦理事務方面的,其職權在長老之下(徒6:1-6;提前3:8-12)。但現今一般教會中的“監督”是高過長老的,約等於一個地區或某一組織中的最高領袖。這種監督與聖經中的監督是不同意義的。

  亦有根據提前三章1至7節的記載,而主張教會中不設長老的,因為沒有人能符合那裏所記載的要求,且無使徒可按立長老;是則教會中似乎亦不能設執事之職,因為執事亦由使徒按立,且按徒六章3節,提前三章8至13節的記載,能完全符合聖經要求之執事亦不易得。

  在此彼得用三種自稱,都有寶貴教訓:

  1. “我這作長老的”

  這不是驕傲的自稱,乃是謙卑的自稱。因按彼得在教會中的地位來說,他不但是十二使徒之一,且在十二使徒中居領導地位;但他在此以長老自稱,並不以為不值,或貶低身分,可見彼得心中沒有職位高低的揀選。並且在他靈性造詣更高深的時候,反倒喜歡擔任那種任勞任怨的牧養工作。可見一個信徒靈性愈高深必然愈謙卑,而這種謙卑清楚地表現於對工作地位沒有階級觀念。

  他這種自稱,能使受書人中作長老的人感到,這位身為十二使徒領袖之一,又曾按立過許多長老的彼得,到了這麼年高德劭的時候,仍和他們同樣是作長老的,這是他們的榮耀和安慰。

  彼得這種自稱,亦顯示他以下的教訓,是站在與其他作長老者相同的地位上發言的,他並非站在一個上司的地位,對於下屬的工作困難亳無經歷與體驗,只憑地位的權力而高談闊論。

  2. “作基督受苦的見證”

  這句話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說彼得以其本身的經歷來證明基督為人受苦,按彼得曾親身跟隨主有三年多,親自看見主如何在山上改變形像(太17:2),如何被本鄉的人丟棄(可6:3-4),如何在客西馬尼園禱告(可14:32-42),如何被賣(可14:43-50),如何受審受辱(可14:53-65),如何被釘與安葬(可15:6-47),並如何復活向門徒顯現(可十六全);這些見證都是彼得所親自經歷過的,可見他的見證是十分確切而有把握的。

  這句話另一方面的意思,就是憑着他為基督受苦,而為祂作見證。彼得不但親自看見基督為人受苦(參本書3:18),更是很樂意地為見證基督而受苦(徒4:1-3,4:21-22,5:17-32、40-42,12:1-19)。這樣忠心為主受苦而作見證,就是他作長老盡職的態度。注意,“作基督受苦的見證”連接在“我這作長老”之後,這後句是為前句的最好註腳。作長老並非作大官,乃是作一個使人知道基督如何為人受苦,並甘願為基督受苦的人。

  3. 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

  這“榮耀”當然是指基督再來時所帶來的榮耀(本書1:7、13),這句話暗示基督將來要顯現的榮耀,是我們在現今所無法領略得到的奇妙。所以使徒稱它為“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人,與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是相關聯的(提後2:11-13;太19:28;路22:30;約壹3:2)。注意,彼得在這裏不是盼望將來與主同享榮耀,乃是用一種肯定的語氣,論及他自己乃是一個與主“同享…榮耀”的人,正如他是一個長老,一個與主同享榮耀的人。

  主在世時,曾論及祂自己的受苦和將來所要顯現之榮耀(可8:31-38,9:1-8),彼得都曾親自聽見,並在山上的榮光中見過。所以在這裏,他很有把握地論及信徒為主受苦與將來的榮耀。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